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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二十二年四月十四日姜天瑞断卖山场杉木字
所属图书:《土地契约文书校释》 出版日期:2016-12-01文章字数:289字

二八四 道光二十二年四月十四日姜天瑞断卖山场杉木字

立断卖山场杉木字人姜天瑞,为因要银使用,无处循(寻)出,自愿将祖遗之山一块,地名穷强山场,界恨(限):上凭绍宏之山,下凭水勾(沟),右凭岭,左凭小溪,四至分明,今将栽手地主出卖与上房姜钟英、世豪名下承买为业。当日凭中议定价纹银二两六钱整,亲手领回应用。其山自卖之后,任凭买主修理管业,日后我卖主房族不得异言。倘有异言,俱在卖主上前理落,不干买主之事。恐后无凭,立此断卖[字] [1] 发达为据。 [2]

凭中 姜朝伟

道光二十二年四月十四日 天瑞亲笔 立


[1] 文字:“中房李氏二妹卖翁伯往木契”“此契业卖归周垣二十四。”系后人所批。

[2] “木”字后疑脱一“字”字,补出。

土地契约文书校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