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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十九年六月十六日姜开儒弟兄卖山场杉木契
所属图书:《土地契约文书校释》 出版日期:2016-12-01文章字数:299字

二五五 道光十九年六月十六日姜开儒弟兄卖山场杉木契

立卖山场杉木字人姜开儒、开智弟兄二人,为因需银用度,自愿将到祖先年得买族内姜开华之山,坐落地名冉周,此山上凭田,下凭桥头大路,左凭冲,右凭相岐田角,界限分明,其山并上田二丘一路 [1] 得买,今田已卖落姜钟英老爷名下。复将此山一路卖与姜钟英为业,议定价纹银陆钱整,亲手领足,任从买主管业 [2] ,卖主弟兄并房族等不得争论。有弟兄亲手领价,立此卖契永远存照。

凭中、代书 姜朝干

道光十九年六月十六日 立


[1] 落款前有一行字,写着:“民国十四年六月二十三日将七十三步沟坎上之山一块全出卖与南路村邓光荣名下为业。所批是实。”系后人所批,非原契内容。

[2] “一路”,方言,意为“一起”“一并”。

土地契约文书校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