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四六 道光十八年正月十八日姜光绪卖山场契
立卖山场契人姜光绪,今因要银用度,请中将到山场一块,地名皆怀二大股均分,姜光远占一大股,本名占一大股,左凭冲,右凭岭,上凭路,下凭溪,自愿将本名一股出卖与姜钟英老爷名下承买为业。当日面议价纹银捌钱伍分,亲手收用。其山自卖之后,任从买主管业,卖主不得异言。如有异言,俱在卖主理落。今欲有凭,立此卖山场字为据。
凭中 姜必达
姜光宗笔
道光十八年正月十八日 立
土地契约文书校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