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四三 道光十六年□□□二十日龙老三佃地栽杉字
立佃字人连花山龙老三,今因佃地栽杉,自愿佃到文堵(斗)寨姜钟英老爷山壹块,土名兄差种地栽杉,限至五年之内俱要成林。议定伍股均分,地主占叁股,栽手占弍股。若不成林,栽手毫无系分。恐后无凭,立此佃字是实。
代笔 范绍卿
道光十六年□□□二十日 立
土地契约文书校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