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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十四年五月十一日姜通理弟兄卖山场杉木契
所属图书:《土地契约文书校释》 出版日期:2016-12-01文章字数:204字

二二八 道光十四年五月十一日姜通理弟兄卖山场杉木契

立卖山场杉木契人上寨六房姜通理、朝援弟兄二人,为因要银用度,自愿将到祖所遗山场壹副(幅),地名乌假栽,上凭姜钟英田坎下,下凭溪,左凭姜开庠之山,右凭钟英山,界址(至)分明,凭中断卖与姜钟英、钟华二位先生名下承买为业。当面议价银元银壹两零四分整,亲手收用。其山场任买主管业,卖主弟兄不得异言。恐后无凭,立此断卖契为据。

度中 姜大受

代书 姜朝干

道光十四年五月十一日 书立

土地契约文书校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