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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十三年五月初三日姜映发卖山场杉木契
所属图书:《土地契约文书校释》 出版日期:2016-12-01文章字数:168字

二二五 道光十三年五月初三日姜映发卖山场杉木契

立卖山场杉木字人姜映发,为因要银度用,无从得出,自愿将到堂兄名下山场一块,地名皆追,杉木出卖与姜钟英弟兄名下承买为业。凭中议价银八钱三分正,收回。自卖之后,住(任)从买主弟兄修理官(管)业,卖主不得异言,卖主不得争论。恐后无凭,立此卖契是实。

外批:所占股出卖。

代笔 姜昌远

道光十三年五月初三日 立

土地契约文书校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