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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十二年四月十八日姜开祥卖地土山场杉木约
所属图书:《土地契约文书校释》 出版日期:2016-12-01文章字数:283字

二一四 道光十二年四月十八日姜开祥卖地土山场杉木约

立卖地土山场杉木约人文堵(斗)寨姜开祥,因缺少用费,无从出处,自愿将杉木山场一块,土名白号山,界限:上凭顶,下凭抵黎嘴为界,右凭冲破至半冲以土埂横过拗头凭冲破下为界,左凭冲以水毫(濠)为界,四至分明。此山地主栽手分为五大股,地主占三大股。地主之三股分为九两之山,本名占四钱五分,请凭中证出卖与河边朱卓廷大爷名下承买为业。当日凭中议定价银拾两零八分,亲手领回应用。自卖之后,任从朱姓育禁管业。恐后卖主之股如有房族人等争论,不与买主相干,俱系卖主理落。恐后无凭,立此永远存照为据。

(注: 凭中 龙引保

姜开榜)

道光十二年四月十八日 亲笔 立

土地契约文书校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