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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十二年二月二十九日范献瑗断卖山场杉木契
所属图书:《土地契约文书校释》 出版日期:2016-12-01文章字数:323字

二一三 道光十二年二月二十九日范献瑗断卖山场杉木契

立断卖山场杉木约人岩湾寨范献瑗,为因缺少银用,自己亲手将到九欲杉木一块,先年栽到范献琳、献璜二人之地,栽手、地主分为五股,地主占三股,栽手占二股,界:上凭领(岭),左凭李万池之木,下凭范绍其之木,右凭献琳之木;又一块山场杉木,地名从皆休,地主分为三大股,本名占地主一大股,上凭领(岭),下凭冲,左凭献琳,右凭绍名为界;又菜园一块,上凭献琳,下抵父亲,左右献璜,四至分清。今将出卖与文堵寨姜钟英弟兄名下承买为业。当日凭中议定价银二十八两正,亲手回应用,日后任从买主修理管业,卖主不得异言。倘有不清,俱在卖主上前理落。欲后有凭,立此断约为据。

内添三字。

(注: 凭中 姜邦彦

范绍礼

范绍卿)

道光十二年二月二十九日 亲笔 立

土地契约文书校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