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〇七 道光十一年六月初二日姜廷荣卖油山杉木约
立卖油山杉木约人上寨姜廷荣,今因粮食无出,自愿 [1] 油山一块,土名皆皮收,界至:上抵白波,下抵路,左抵冲,右抵岭为界,四至分明,今将出卖 [2] 下寨姜绍滔名下承买为业。当日凭中议定价银四钱正,亲手收回家中应用。其山之油自卖之后,恁(任)从买主修理管业,卖主不得异言。今欲有凭,立此卖字为据。
(注: 凭中 姜光国
代笔 姜光国)
道光十一年六月初二日 立
[1] “愿”字后脱一“将”字,补出。
[2] “卖”字后脱一“与”字,补出。
土地契约文书校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