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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光十四年二月初三日范正魁催呈新臬台杨案下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299字

道光十四年二月初三日范正魁催呈新臬台杨案下

为“尊君保族”事。缘生等僻处偏隅,离县远,离省更远。虽云共沾圣化,却是天各一方,最易藏奸,受尽武断。数年来惨遭巨憝及袁大鹏等强砍生等杉木,脏近十万,生等叠控不究。血泪未干,讵料十二年三月内复造赵金龙逆书栽害,冤被抄家。旧七月生等以“造逆欺君,谋产灭族”上报制宪,蒙批前宪周严查究办。去腊仅解得平把总、姜老丑七人到省,其有首恶袁大鹏等十人硬藐宪法。窃思首恶抗提,案何由结?生木不足恤,生族不足恤,断未有造逆欺主,朝廷之名分亦不足恤?幸天荣任,冒死鸣冤。上叩钦命大人阁前查案提究,施行。

初九日批:此案已委该府审讯,袁大鹏等是否系案内应讯之人,仰贵阳府禀复察夺。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