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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祖恩弟控姜兴渭等报复杀人词稿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535字

潘祖恩弟控姜兴渭等报复杀人词稿

为“截路报复,杀戳无辜,报恳□□”事。□□月十九日,民兄潘祖恩□佩银九十六两四钱,带有“远兴”斧记一颗,出门往南烧 [1] 木贸,议买平水 [2] 。路过南嘉堡,闯遇 [3] 素有旧隙之姜兴渭、姜培厚,在于该堡呼唤随人姜宣铎、国明、仲葵、张明榜等,将民兄祖恩捆至伊寨殴打。不知民兄与伊等辩论如何,而势欺良之文举兴渭,民兄现被捆缚,胆敢督令虎侄姜培厚持刀无忌,以致杀戳无辜。民等毫无知识,至次日伊使伊寨姜保长即乔言放风,以偷木大题冤害。民等闻知惊骇,叔嫂子侄至伊寨往视,民兄果睡于培厚门首,项下有血。民兄声言将至南嘉堡被姜恶截路呼捆,叔抱侄杀。话言二句,一命丢休。抛妻别子,贸易亡身。时遭惨毒,讵杀培厚门首,后计移尸于公议堂。旋见事(势)头不好,胆将民兄衣剥,抛河无脏。皆属民兄之灵使民耑人看阻,现在该寨门首,禀报官究验。□等伸凭乡团范老平、(老)送、潘远和等奔辕报乞台前作主,赏准签拘验究,以雪极冤。律办施行,沾恩不朽。

批:现据姜兴渭等以尔兄“偷窃该寨山木,经众拿获。尔兄畏罪戕生命”呈报到案,业批准理。所呈各情孰实孰虚,候验明提讯察究。


[1] 南烧,今剑河县南哨镇,位于清水江支流南哨河的中游,距锦屏县河口约50公里。

[2] 平水,指搬运到溪河边待售的木材。

[3] 闯遇,锦屏方言,遇见之意。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