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秀廷借钱契据
立借字人党秧杨秀廷。为因借到加池寨姜源淋之钱柒仟四百文整,限定七月初八日归还,不得有误。若有误者,钱主请人坐手开工养饭 [1] 是实。恐口无凭,立此借字为据。
凭中 姜献文
丁巳年七月初五日亲笔 立
[1] 指债主派人到债务人家里坐等,债务人得负责这些人的食住和误工费。坐手,系“坐守”之误。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