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明才弟兄借银据
立借约人杨明才、杨升才。今因家下要银用度,无从得处,自己问到加池寨主家姜廷德名下承借银贰两贰钱正。其艮(银)每月行息加叁相还,不至有误。今恐人心不古,立借字存照。
代笔 唐友明
嘉庆十九年 [1] 三月十七日 立
[1] 原契书写时间较含糊,正行为“十九年”,然而又在右侧写有“二十九年”,原因不明。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