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和位借银契
立借约人张和位。今因家下要银用度,无从得处,自己问到姜廷德名下承借本艮(银)伍两正。其艮(银)每月行利加三,限致(至)秋收相还。如艮(银)不及,将包谷下楼不得留 [1] 。今欲有凭,立借字存照。
凭中 杨文泰
代笔 杨恒书
嘉庆十年十二月十八日 立
[1] “将包谷下楼不得留”,指将楼上所有的包谷搬下楼,一包不留。张和位系外来佃户,包谷系张和位当时的主粮。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