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盛文借银契二份
立借字人潘盛文。为因家中缺少□□,□从得出,自己上门借到姜廷德□□□□乙两四钱整。当日言定照月加四行利,限至十一月相还。将自养猪乙支(只)作当不误。恐后无凭,立借字为据。
代笔 刘明秀
嘉庆七年五月初十日 立
立借字人潘盛文。为因家下缺少银用,无出,自己上门借到姜廷德名下本银乙两五钱正,当日言定照一月加四行息,限至秋收本利相还,不得短少分利(厘)。恐后无凭,立字为据。
代笔 刘大雅
嘉庆七年二月二十日 立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