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必朝借银契
立借字潘必朝。今因缺少银用,无从得出,自己请中上门问姜廷德名下借出纹银十两整,利银谷六十勺九秤 [1] ,限至十月本利还足,不得有误。今幸有凭,立此借字存照。每两一秤 [2] 。
保人 潘登万
笔 潘必达
嘉庆七年四月初七日 本艮(银)在外
[1] 六十勺九秤,即九秤,每秤六十勺。
[2] 每两一秤,即每两纹银利谷一秤。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