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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盛荣母亲大补先遗田分授契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280字

姜盛荣母亲大补先遗田分授契

立分发达之清单合同姜盛荣、盛富、盛贵与侄绍烈等四人。情因家慈弃世,合共费用洋叁仟叁佰叁拾叁元,今收此数四股均分负担,每人应负洋捌佰叁拾贰元伍角,该此数系媳等四人所出。今将母亲私制之田贰丘,地名大补先,界至:上凭元翰之田,下抵本名 [1] 未分之共田,左凭梦海之田与大沟路为界,右凭梦海之田为界,四抵分清。今将此田付与四个媳共同管业。日后照此清合,世袭为之,发达永远为据。

(注: 凭 亲族范志超

亲族姜元翰

姜文煌并代笔)

盛荣存乙纸 盛富存乙纸

盛贵存乙纸 绍烈存乙纸

合同贰纸各执一纸为据(半书)

中华民国叁拾叁年二月十九日  立


[1] 本名,指姜盛荣、盛富、盛贵弟兄及侄儿姜绍烈。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