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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德喜母子皆冉蜡荒田断卖契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245字

姜德喜母子皆冉蜡荒田断卖契

立断卖芳田 [1] 、园字人本房姜德、姜明喜母子。为因缺少钱用,无处所出,自愿将到地名皆冉蜡芳(荒)田、园大小二丘,界止(址):上凭买主之园,下凭买主之田,左凭买主之山以路为界,右凭永清之园为界,四抵分清。今将出卖与本房姜源淋名下承买为业。当面凭中议定价钱贰仟九百文,亲手收足,任凭买主修理管业,卖主不得异言。倘有不清,俱在卖主理落,不关买主之事。恐后无凭,立此断卖芳(荒)田园为据。

内添九字。

笔中 叔姜继章

民国庚申九年三月初一日  立


[1] 芳田,即荒田。锦屏方言读“荒”字为“芳”音。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