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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双富祖顺塘典契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262字

姜双富祖顺塘典契 [1]

立典塘字人本家姜双富。为因缺少银用,无处所出,自愿将到地名翁祖顺 [2] 塘乙口,界止(址):上凭献义之塘与之渭之田为界,下凭水沟与典主之芳(荒)坪与艮(银)(主)之田为界,左凭水沟,右凭之渭之田为界,四抵分清。此塘分为贰大股,本名占乙大股。今将出典与姜源淋名下为业。当日自愿议定老宝足价银拾叁(两)壹钱正,亲手收足应用。其塘日后价到续(赎)回。恐有此塘日后出卖,先问银主,后问他人。恁凭银主上塘耕种管业,典主不得异言。恐后无凭,立此典字为据。

内添七字。


[1] 此份文书缺落款时间。

[2] 翁祖顺,在加池寨四合院附近,现已为房屋地基。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