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永炽弟兄皆从乌仓屋地坪断卖契
立断卖仓屋地坪乙间字人本家姜永炽、姜永清。为因缺少银用,无处所出,自愿将到地名皆从乌仓坪乙间,分为贰股,弟兄占乙股。此仓坪界:上下凭买主,左右凭买主,四低(抵)分明。今将凭中出卖与本家姜源淋名下承买为业。当面凭中议定价银四两捌钱整,亲手收足应用。自卖之后,恁凭买主管业,卖主不得异言。恐后无凭,立此断卖字为据。
内添贰字。
凭中 姜恩泮
民国戊午年七月廿八日 永炽亲笔 立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