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登录

目录

陆龙茂富补损田断卖契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287字

陆龙茂富补损田断卖契

立断卖田字约人中仰寨陆龙氏茂富奶孙。为因缺少费用不足,无处所出,自愿将到坐落地名补损田贰丘,约谷六石,上凭志文之田,下凭溪,左凭大路,右凭乀坡,四处分明。自己请中上门出卖与加池姜凤文名下承买为业。当日凭中叁面议定价银壹拾叁两叁钱八分整,亲手领回应用。其田自断之后,恁凭买主修理管业,卖主子孙不得异言。如有典当不清,俱在卖主理落,不与买主何干。恐后无凭,立此断契存照。

外批:田粮每年完钱六十文,付与茂富完纳 [1]

(注: 凭中 陆大权

代笔 陆茂全)

光绪拾陆年九月廿日  立


[1] 因官府粮册登记的是陆龙茂富之名,姜凤文购买此田时,尚未向官府申请田产转移登记,故仍以陆龙茂富之名向官府纳税。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