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光维补先周冲田断卖契
立断卖田契约人中仰寨陆光维。为因缺少用度,无处所出,自愿将到土名补先砠 [1] 冲田乙丘,上凭乔保田,下凭买主田,左右凭坡为界,四至分明。请中出卖与加池寨姜宗保名下承买为业。当日凭中议定断价纹银四两九钱五分整,亲手收用。其田自卖之后,恁凭买主耕种管业,卖主不得异言。恐后无凭,立此断字为据。
外批:田谷三石。
外批:粮银四分。
凭中 陆大秀
代笔 陆正宽
道光二拾九年润(闰)四月十七日 立
[1] 补先砠,系“补先周”之误。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