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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承宗也得田断卖契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225字

姜承宗也得田断卖契

立断卖田字人本寨姜承宗。为因家中缺少艮(银)用,无处设法,自愿将到地名也得 [1] 田乙截,上凭之美之田为界,下凭世宽之田为界,左凭墓山为界,右凭买主,四至分明。今将出卖与姜开明名下承买为业。当日三面议定价艮(银)贰拾两零叁钱整,亲手收回应用。自卖之后,任从买主耕种管业,卖主不得异言。倘有异言,俱在卖主上前理落,不关买主之事。恐口无凭,立此断卖永远存照。

(注: 凭中 姜世洪

代笔 姜世洪)

道光十四年三月十八日  立


[1] 也得,苗语译音,意为口袋状田。得,意为口袋。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