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疏连布先又田断卖契
立断卖田契人本房姜疏(苏)连。为因家下缺少艮(银)用,无从得出,自愿将到田大小四丘,地名布先又 [1] 。此田之祗(抵)止:上凭现彩田,下凭通隆田。凭中出卖与姜开明名下承买为业。当日议定断价纹银拾叁两整,亲手收回应用。自卖之后,恁从买主耕种管业,卖主父子不得异言。倘有不清,俱在卖主理落,不与买主何干。今恐无凭,立此卖契约存照。
胞弟代笔 姜开基
道光十二年十月廿五日 立
[1] 布先又,也写作“小布先”。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