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三绞冉也赊田断卖契
立断卖田约人本房姜三绞。为因家中要艮(银)用度,无处得出,自愿将到田乙丘,土名冉也赊 [1] ,若(约)谷一石,凭中出卖与姜开明名下承买为业。当日凭中三面言定价艮(银)五两整,亲手收回应用。自卖之后,任凭买主耕种管业,卖主父子不得异言。恐后无凭,立此断卖字约为据。
姜开基笔
道光六年十二月廿七日 立
[1] 冉也赊,苗语意为漆树岭田。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