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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氏母子房屋地基断卖契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209字

江氏母子房屋地基断卖契

立卖屋与地基本房叔娘江氏 [1] 、子奉琏、长琏弟兄。因家中空乏用度,自愿将屋新旧半间并地基出卖与姜开明名下承买为业。当日凭中议定价银柒两五钱,亲手收回应用。其屋与地基自卖之后,母子房族不得异言。倘有他情,俱在卖主理落。恐口难凭,故立卖字为据。

(注: 代笔 姜之模

凭中 姜维远

姜朝弼)

道光肆年十贰月廿壹日  立


[1] 加池、文斗、平鳌三寨大多为姜姓,互相之间同姓结婚。为避免被外人批评“同姓相婚”,嫁进来的姜姓女子往往改称姓“江”。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