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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奉兰党周田和荒坪及杉木断卖契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363字

姜奉兰党周田和荒坪及杉木断卖契

立断卖田与荒坪连杉木代(带)土约人本房姜奉兰。为因要银用度,无从得出,自愿将到田贰丘、坐落地名党周,在世太之大田坎下。又一丘在买主之山头。又贰丘共,在(载)谷二石。又荒坪一块,俱在党周。又党样在世璜之田角冲内禁杉木 [1] 一根。又山场一块,地名番过顺,分为二股,奉兰名下占一股,出卖。其有杉木先年早卖与买主,今将田贰丘连代(带)荒坪与山场又禁杉木,一共出卖与姜开明名下承买为业。当日凭中三面议定价银拾四两整,亲手收回应用。自卖之后,任从买主耕种修理开坎 [2] 管业。其有山场之界限依照杉木之界限管业,卖主不得异言。恐后无凭,立此断卖字为据。

凭中 姜老苏

代笔 姜开渭

道光元年十二月十九日  立


[1] 禁杉木,指对笔直、长势特别好的杉木有意蓄养,以备今后作棺柩材料之用。这种杉木一般要封禁40~50年,经常去培土管护。

[2] 开坎,即开垦。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