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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弼周父子乌榜溪田断卖契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223字

姜弼周父子乌榜溪田断卖契

立断卖田约人本寨姜弼周、子笼生、子木生父子。为因要银用度,无处所出,自愿将到田大小四丘,地名乌榜溪 [1] ,请中度卖与本寨姜廷德名下承买为业。当(日)凭中三面议定价银八十七两整,亲手收回应用。自卖之后,任从买主耕种管业,卖主弟兄房族不得异言。今恐无凭,立此断卖田约永远存照。

代笔 姜世法

凭中 姜德中

嘉庆二十五年十月二十九日  立

每年上粮六角二。


[1] 乌榜溪,在加池村东面约2.5公里。乌榜,苗语读为“ōu bàng”,意为像箭一样直泻而下的溪水。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