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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通理里丹田断卖契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277字

陆通理里丹田断卖契

立断卖田契人中仰寨陆通理。为因缺少费用,无处得出,自愿将到坐落地名里丹 [1] 田大小贰丘,自己请中上门问到加什寨姜廷德名下承买为业。当日凭中三面议定价银陆拾壹两整,亲手领回应用。其田自卖之后,恁从买主子孙耕种管业,卖主父子弟兄不得异言。如有异言,俱在卖主理落,不关买主之事。一卖一了,父卖子休。今欲有凭,立此断契子孙永远存照。

外批:每(年)代纳粮艮(银)五分。

(注: 凭中 陆廷干

萧之荣

卖主亲笔)

嘉庆二拾二年十一月十七日  立断


[1] 里丹,也写为“乜丹”,苗语读为”liě dān”,苗语意为大田。在加池东面2公里处,与文斗村交界,为一片梯田,是加池重要的水稻生产区。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