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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合保也强田典当契
所属图书:《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 出版日期:2015-11-01文章字数:433字

姜合保也强田典当契

立典田约人加池寨姜合保。今因家下要银使用,无从得处,自原(愿)将到祖顽(遗)田壹丘,坐落地名也强 [1] ,计禾六把。请中问到何边 [2] 杨镇宇名下承典为业。当日凭中议定价银拾六两正,亲手收回应用。其田自典之后,限至叁年银到归赎。如有过限,恁从杨姓耕种管业发卖归本,姜姓房族弟兄人等不得异言。倘有异言,俱在典主尚(上)前理落,不与银主相干。今恐有凭,立此典约存照。

外批:禾花五股均分 [3] ,耕田占二股,银主占三股,秋收之时送到家内。

(注: 凭中 范明远

姜佐章艮(银)五分

代笔 侯俸臣

典主 姜合保)

乾隆三拾九年五月初四日 立典主

赎清 [4]


[1] 也强,苗语意为长而且呈弯曲状的田,在加池村往岩湾方向约1公里处。也,亦写作“里”或“乜”,苗语指农田。强,苗语意为长且弯曲。

[2] 何边,即河边,地名,位于文斗河边,距加池约4公里,系文斗寨的子寨,2006年被三板溪水电站水库淹没。

[3] 禾花五股均分,这里指杨镇宇承典后,田仍由姜合保佃种,该田收谷分成比例是银主占三,佃主占二。禾花,原指糯禾,后泛指谷子。

[4] 两字系后人所批。

加池四合院文书考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