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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统习俗
所属图书:《舞之蹈之——关岭苗族芦笙舞》 出版日期:2015-04-01文章字数:4420字

传统习俗

族称

关岭境内苗族同“九黎”“三苗”“南蛮”“荆蛮”有着一脉相承的渊源关系,从黄河流域迁至贵州中西部至关岭一带,视蚩尤为苗族的祖先。

关岭苗族自称“蒙”,他称有仲家苗、侗苗、水家苗、倮倮苗、花苗、歪梳苗、高裙苗(筛箩苗)、长裙苗、青苗等,新中国成立后,统称苗族。关岭现有五个苗族支系,分别是歪梳苗、高裙苗、黑苗、花苗和青苗。其中歪梳苗在关岭的各个乡镇均有分布。

语言

苗族语言属于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关岭苗语分属三大方言,即湘西方言、黔东方言、川黔滇方言,方言与方言之间互不通话。操川黔滇方言的苗族主要分布在关索镇、花江镇、板贵乡、普利乡、新铺镇、水宁镇、岗乌镇、顶云乡等,操黔东方言的主要分布在断桥镇、八德乡、上关镇、花江镇,操湘西方言的主要分布在顶云乡。

居住

历史上苗族村寨多位于交通不便的高山、岩脚或草坡,房屋依山而建,多为“杈杈房”。房屋占地面积小,屋檐低矮,屋顶不高,无窗户。内部结构简单,房屋不分间,左为厨房,中间堆放农具,右间用碗口大的木柱扎入土中,捆扎成床。牲畜圈与住房相隔20米左右。村寨住房零星分散,户与户之间的距离较远。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关岭苗族居住条件逐渐改善,房屋结构多为砖木、水泥结构。传统建筑为平房或木结构的“干栏”式吊脚楼,楼上住人,楼下为牲畜圈。吊脚楼前石坎较高,不设前门,多用三尺左右高的栏杆挡住,形成走廊,用于织布或休息,出入在后门。另一种木结构房屋,出入在前门,房间为三开间、四列木柱,但房柱多为五柱,七柱、九柱房为数不多。房屋四壁用木板或篱笆圈围,屋外堆放柴草,牲畜圈在房屋外面。现在传统的木结构房屋已很少见,多被现代砖混结构建筑代替。

饮食

旧时关岭苗族饮食以玉米为主,其次是荞麦、洋芋、大米、高粱,小米较少。苗族喜饮酒,酒为自酿酒,分为烧酒和甜酒。苗族极为好客,客至或婚丧喜庆之事,都以酒来款待客人,如遇贵客,则杀鸡、蒸腊肉助酒,鸡则烹制成“鸡八块”(鸡头、内脏、鸡胸、鸡尾、鸡卦、鸡翅等各一块)。席上,主人首先以鸡头连着鸡颈并缠鸡肠的一块给主客,然后再将其他几块分别放在碗中双手递给其他客人,以示敬意。每年春节前,要杀年猪,制作香肠、血豆腐、豆豉、霉豆腐、糯米粑、枕头糕、酸辣椒、酸笋等。苗族喜食牛肉、狗肉。

服饰

男装头包青布或青纱帕,绾成三角形状。身穿青或蓝色长衫,系上两端绣有齿表粉蓝色花边图案的围腰带,有的还戴有银项圈。下装多为青蓝色长筒裤。现代社会中,苗族男子服装已无民族特色。

关岭苗族女性服饰有5种:一是操川黔滇方言的“歪梳苗”,其服饰为青、蓝、红等色,用刺绣和蜡染作装饰。外穿长小袖短衣,斜开领,长匾镶花边,胸前和背后分别镶有方形蜡染或刺绣图案;下穿长裙,裙褶于左右两侧,裙脚多为青蓝色,裙中部用多幅蜡染或刺绣图案横幅拼接,胸前围腰与裙脚齐整,上有三条蜡染或刺绣图案。未婚姑娘的头饰以粗细纱线伴以头发扭成一股,从前额分搭两边,梳髻于后,将发辫从左到右盘在头部,留辫尾部分成流苏状垂于右耳上端。已婚妇女取下假发辫,绾髻扭成圆柱形从左向右盘至右额,斜插上红绿花色的木梳,“歪梳苗”之称即由此而来。二是川黔滇方言中的“高裙苗”,裙短只盖齐膝头部位,衣裙颜色和图案与黔滇方言中的“白苗”基本相似,但头戴布帕。三是黔东方言苗族“黑苗”服饰,全身以青黑色为主,织、绣纹饰较多;头戴青花布三角块巾,其中一块呈三角形吊在脑后,以数十个银质圆片缀于头帕和帽沿,头上插银饰、戴银耳环,颈上戴3~7个银项圈;上穿两襟交叉无领短衣,下穿墨青色长褶裙,前后各佩一块绣有各色花纹的长围腰,脚穿绣花尖布鞋(船形鞋)。“小花苗”和“青苗”的服饰相对简单,但也很有自己的特点。

关岭苗族服饰过去多系自给自足,通常以棉、麻织成土布,染织、刺绣、缝纫、裁剪均为自己完成,只有绣花或挑花用的花线及绸缎才到市场购买。其衣裙均为手工制作,纹饰丰富、工艺精湛,有很高的工艺价值和艺术特色。苗族姑娘,从小即跟随母亲学习织布刺绣技艺,为自己做嫁衣,其嫁衣要花数年才能绣成。现代社会中,一些地区仍保留着传统的织布、刺绣、蜡染技艺。

在芦笙舞表演时,妇女们必定身着盛装出席。

婚姻

新中国成立前苗族仅在本支系内通婚,为父母包办,婚龄小,且多为近亲。新中国成立后大多为自由恋爱,也可和外族通婚。传统的婚恋习俗如下:

1.择偶

在每年春节“绕花”、三月“妹场”、七月“妹场”等民间节日里,男女青年通过对歌等建立感情,如双方有意成婚,则互赠礼品作信物。

2.说亲

男方家请媒人到女方家说亲,首先看“年庚八字”,即男女生辰是否相克;其次看是否“门当户对”。提亲一般需要往返五六次才能成功。第一次为试探口气:媒人带一封喜糖和少许钱或其他礼物到女方家。若女方家同意,则不退回礼物。如不同意则退回礼物。一般第一次女方不会轻易答应。第二次为许婚,称“放口”:媒人带的礼物与第一次相同,即带10斤左右包谷炒面、10个鸡蛋、杀好的两只公鸡、两只母鸡到女方家。若女方答应则收下这些东西,两只鸡当时吃,不答应则退回。第三次为订聘礼:媒人到女方家后,女方家族与媒人议定聘礼,订聘当天,男方的家主及叔伯等5人或7人(须单数),随人带上百元左右礼钱到女方家,女方亲族中每人带一壶酒共同款待来客。酒席毕,男方主人将钱交给媒人,媒人则按女方主人所介绍的亲戚交“认亲钱”,每户多则10元。凡得到两元以上者,待来年正月,女婿上女方家拜年时,需要回赠一定的礼物。第四次为订亲,俗称“吃鸡酒”,由男方家邀请族中长者和媒人一道上女方家订亲,随带的礼物为数封糖(一户一封)、一壶酒、一只鸡和一块猪肉。第五次为送聘礼,除送给女方家一壶酒和喜糖外,还需送彩礼钱及衣物等,彩礼钱多少不等,少者百元,多则数百元。第六次为报日子,即确定结婚日期,并交彩礼给女方。

3.结婚

结婚前两天,女方请“带亲公”“带亲婆”做客头带几十名男女青年送亲。发亲的吉日良辰,新娘由专人穿嫁衣,并把新婚衣裙、行李等捆成包袱,由指定的一名堂哥背送,同时请专人背适量米饭和两只熟鸡到新郎家,作为招待送亲客的夜宵。新娘出门前向父母哭诉告别,带亲婆在前,新娘打伞紧跟其后,一路笙箫悠扬。进入新郎寨内,由男方请的迎亲婆带两位姑娘在路口迎接带亲婆和新娘进入堂屋。女方要等男方媒人摆四方桌于门前,唱完《迎亲酒歌》才进屋。办酒席时,媒人坐于堂屋左侧,正位由带亲婆、新娘、伴娘就座,新郎的母亲与接亲姑娘陪席。酒席期间,带亲婆、迎亲婆对唱《道谢歌》《迎亲歌》数小时。次日早饭后,新娘到寨边哭别亲友。婚期三天伴娘与新娘同食同宿,第三天新郎带着鸡、酒、糖送新娘“回门”。遇农忙或红白喜事才由男方的妹妹或嫂子接回住两三天后再返回娘家,往返多次后才“坐家”。

家庭

关岭苗族为一夫一妻制的父系家庭,依辈分、年龄为序,以父为家长,无父以兄为长,遇事全家磋商。家庭成员平等相处,对财产有共同的继承权。兄弟成婚后,平分财产、分居独住,上门女婿享受同样权利。父母带着属于自己的财产,与小儿子居住。如果小儿子尚未成年,分家时还要抽出一部分财产作小儿子婚娶的费用。家庭中弟兄感情较好,家中重大事情,请舅舅参与商议。每个家庭成员都是农业生产的主要人员,且兼营手工业。男子负担耕作及生产、生活中所需器具的制造,妇女既要下地劳动、种麻,还要承担舂米、磨面、织麻及繁重的家务。

丧葬

关岭苗族传统的丧葬习俗是举行葬礼时,由一人击鼓,另有一名“芦笙师”给亡人唱“引路歌”。“芦笙师”要先入棺内躺一段时间,再将亡人放入棺内,死者穿全套传统服饰。击鼓吹笙超度仪式一般要进行数天,之后即可入殓安葬。“引路歌”是一首很长的古歌,它的内容大体是叙述苗族的历史、祖先以及人的生死观等等,如人是怎么来的、祖先在哪里、要到哪里去,都要一一地向亡人唱述,一般要几个小时才能唱完。唱完“指路歌”,“芦笙师”接着为亡灵吹奏芦笙,以木鼓伴奏。一般是一鼓一笙,击鼓吹笙舞蹈,曲调哀伤,催人肠断(此为用于丧葬习俗中的芦笙舞)。过去有条件的人家还要为死者砍牛祭奠,砍牛多在出殡时举行。砍牛场上,人们围绕灵柩跳笙鼓舞,由歌师为亡灵唱“午歌”。“午歌”的内容是讲述死者的遗愿,并教诲后代子孙怎样做人,然后抬送墓地安葬。此外,还要在新坟上插一根竹竿,上挂一只放有瓢、碗、罐等用具的竹篼,表示人死去之后,还要走一段遥远的路程。

为死者击鼓吹笙超度的丧葬习俗,至今仍在关岭一些苗族支系中保持,而“砍嘎”(杀牛)仪式已较少见。

过去苗族实行木棺土葬。非正常死亡者丧事从简且不祭祀。夭折者(七岁以下的死者)用稻草或薄棺装殓;七岁以上土葬,不能从大门抬出。凶死者不能进寨(家),要“打牛”(杀牛)办丧事、杀羊作替身,并请“鬼师”超度三天;年高正常死亡者称寿终,丧葬的过程如下:

1.送终

鸣炮三响,为其“送终”。临终前,长子扶背,次子抱脚,女眷哭泣,族员共议事宜。

2.装殓、停灵

将死者床上的稻草放在三岔路口焚烧,并用一把米和一只小鸡煮汤祭灵,杀一只猪祭供。用艾蒿烧水给死者清洗全身,男性剃光头、包帕、穿上古装。装殓后横置于堂屋正中停放,孝子轮流守灵,寸步不离,跪迎吊孝的亲友。

3.引路

请苗族歌师身背长刀弓箭,脚踏左右调换的草鞋,手抱雄鸡站立灵旁,拍鸡敲棺高唱《引路歌》,芦笙和大鼓齐鸣,场面凄凉悲切。歌毕,亡人的儿媳向歌师大哭三声,孝子向歌师叩头谢恩。

4.打牛

分家客和坝客。家客不设灵房,在门口立一株高于屋檐的小树,用葡萄藤一头拴拉树尖、一头顺着树干垂直而下,然后套在树干上,表示是亡人的牛伞树,其灵柩停在堂屋里。坝客则在宽敞的坝上给死者建造灵房,称“花房”。花房上面为圆形,顶部插有护尖的牛伞树,灵房上下均用茅草扎成,插有用木炭画的花纹木牌;花房两端开洞,立两根竹竿,竿顶挂着两只飞翔的木鸟。天亮时,总管请寨邻、亲朋帮忙移灵出外,棺底放有用竹子编成床形的“亡人马”。亡人的大女婿牵牛,死者儿媳的大舅打牛,儿媳点火把哭泣领路,亡人儿子亲自作护牛魂魄的挥刀人。发丧时,鞭炮、铁炮齐鸣,齐奏芦笙在前引路,族人穿上民族盛装跟随抬丧队伍,并以9名男子、7名女子绕花房几转后,将灵柩停于花房内。总管把斧头交给打牛人,打牛者持斧在人灵前下跪叩首,再向芦笙架、大鼓架跪叩后,立于牵牛者侧面。大姐夫牵牛、大舅打牛到场后,把牛杀死,煮牛肉招待帮忙的人。如死者为女性,孝子在灵前侧面摆放方桌,桌上用伞遮住全套新的洗理用具和纺织用具,等候母舅悼念。如母舅说“姑妈活”,则由母舅歌师与孝家歌师对唱三至四小时,内容为死者生平事迹;如不说“姑妈活”,将桌上布伞取下即可。

5.安葬

抬走灵柩时,砍倒花房四柱,以火尽焚之,鞭炮、铁炮齐鸣,儿媳打着火把前行哭呼,不撒买路钱。到安葬地点,孝子向出力的抬丧者们一一叩首,斟酒谢意。棺木入土时,由孝子先盖三撮黄土后,才掩土垒坟。第二天,族人与姑舅合吃“魂钱肉”,并由姑爷、舅子、主持人吟唱《洗手护魂歌》,最后举行“放魂”仪式,葬礼完毕。

舞之蹈之——关岭苗族芦笙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