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侗戏
所属图书:《贵州旅游文史精编·东部卷(铜仁 黔东南)》 出版日期:2013-01-01文章字数:823字

侗戏

侗戏是我国民间戏曲中的戏种之一,是侗族人民在长期的劳动生活中创造的艺术形式,多流行在贵州省的黎平、从江、榕江,湖南省的通道,广西壮族自治区的三江、龙胜等县的侗族村寨。

春节前后侗寨之间有青年互相交往,群众互相集体作客的习惯,活动中,侗戏班的演出是必不可少的。因此,在侗族地区,多数村寨都有群众自己组织的业余侗戏班。侗戏班人数不定,10余人即可组成一个戏班。侗戏班里,有受人尊重的戏师,又有一批热心唱侗戏并喜爱与邻寨开展交往活动的年轻人。过去,侗族没有文字,戏师们有的用心记的办法,把整出甚至数出戏都记在脑子里,然后传教给演员,也有的利用汉字记音,把传统的侗戏借用汉文字记录下来,成为侗家自己的侗戏本。有名望的戏师在农闲时还经常被请到外寨去教戏。

侗戏产生于19世纪初叶的嘉庆至道光年间,是黎平县腊洞村侗族文人吴文彩创始的,至今已有150多年的历史。吴文彩最早创作出来的两出侗戏,一出是根据汉族说唱本《二度梅》改编的《梅良玉》,另一出是根据汉族传书《薛刚反唐》改编而成的侗戏《李旦凤娇》。

侗戏最初之时,曲调单纯,形式简单,动作朴实,只是演员分列两排,坐着对唱,且限于男子扮演,墨守于说唱形式,保持《叙事歌》的特点。侗戏在其形成社会发展过程中也不断地受到其他戏曲的影响,使之逐渐得到提高和完善,以致变成今日有男女演员参加,有说有唱,曲调丰富多彩,别具一格的独立剧种。

侗戏没有专门班子,全由群众自由结合,且时合时离,演员亦无严格行当,唯小丑独特。剧中曲调分为两种:一是“平板”或称“普通板”“胡琴板”;一是“哀调”或称“哭调”。还有“仙腔”和“戏曲大歌”。

侗戏是民族民间戏剧艺术瑰宝之一。尽管它发展缓慢,但经历人民群众集体创作、集体传播,不断得到加工、改造,古朴而不单调,抒情而不低劣。民族民间特色鲜明,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并且尚在发展之中,其内容丰富多彩,形式清新活泼,有浓郁的乡土气息。2006年,侗戏经国务院批准列入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贵州旅游文史精编·东部卷(铜仁 黔东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