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甚碧让(跳月)
所属图书:《龙里记忆:非物质文化遗产篇》 出版日期:2017-12-01文章字数:2579字

甚碧让(跳月)

甚碧让(跳月)是苗族青年以芦笙舞寻求情缘的传统节日,流传在龙里县草原苗族聚居地区,时间约定在每年的正月、六月和七月。正月初二至十二期间的跳月,称为甚碧让(花场),农历六月和七月初六至十七夜间的跳月,称为甚碧让改地腊(米花场或跳米花月),参加的人数从几百人到上千人不等。起源久远,清《贵阳府志》(苗蛮传)载:“白苗……在龙里者居东苗坡上、中、下三牌,大小谷朗诸寨……每岁孟春,男女会于野,谓之跳月,择平地为跳场,鲜衣艳妆,男吹芦笙,女振响铃,旋跃终日……”苗族自明清时期从外地迁徙到草原定居,建场跳月,约定俗成,相传至今。

甚碧让历史悠久、内容丰富、形式独特,在历史学、民俗学和艺术学上都有较高的研究价值,2006年被列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2014年被列为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

人文环境

草原一带是龙里县苗族聚居地之一,民居依山而建,多为木构穿斗式悬山青瓦顶,院落多为二合院,坐向各异,其选址、布局有传统村落的特点和风貌。龙羊公路贯穿全境,各个村寨有公路与之连接。风力发电机组呈星状分布在草场上,王寨坪建有度假村,仿制的蒙古包零星落座其内。跳月场不远处设有敲牛祭祖专用的斗牛场,在村寨附近还建有娱乐性斗牛场(草坡场),供角斗表演或竞技比赛。境内有龙羊古道遗址、永协营遗址(清代)、永保营遗址(清代)、塘堡营盘遗址(清代)、朵花遗址(新石器时期)等,王寨被贵州省文化厅命名为“挑花刺绣”艺术之乡,其《斗鸡舞》被列为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节日有四月八、吃新节等。

(注: 跳月场景)

分布区域

甚碧让分布在草原一带,主要在龙里县龙山镇的前进村、大谷村、高峰村、幸福村、城兴村、塘兴村、桥尾村、纸厂村,遍及龙山镇的金谷村、羊蓬村、三村,湾滩河镇的营屯村等苗族村寨。

历史渊源

据当地人相传,他们为了躲避战乱,颠沛流离,于明清时期从外地陆续迁徙草原一带,居住的地方比较分散,平常日出而作,日落而息,年轻男女交流的机会很少,婚配成了一个难题。因此,大家商议,在桥尾、下坎泥、王寨、等鲊等较大的寨子附近建一个固定的跳月场,便于正月、六月和七月农闲时期年轻人吹笙跳舞,以芦笙舞为交流方式,寻求情缘,可使十里八寨相互联姻,避免近亲结婚,利于寨邻和谐。明《贵州图经新志》卷十一《龙里卫——风俗》载:“……婚娶亦以跳月为约,与东苗大同小异。”清《贵阳府志》第八十八卷《苗蛮传》记:“盖上世贵州地常为声名文物之邦,故其君长与帝室联姻。及蚩尤代炎帝为政,尚利好杀,不耻淫奔,民间化之,于是,跳月、劫夺之风起矣。”当地苗族《酒歌》又唱道:(大意)正月之初,人间处于请客喝酒当中,人们还没有来得及尽兴,跳月活动就开始了。首先在上牌跳月,兴致未尽,又来到中牌跳月,可是这里的亲戚没有走完,又要进入下牌了,不料酒兴未醒,跳月的活动就接近尾声了。时间如水,光阴似箭,人们又开始新的生活……当地还有“苗家不跳场,谷子花不扬”的说法。由此可见,苗族跳月的历史久远,至于何时何地兴起,至今尚未考证。

跳花场月

现在草原苗族白天跳月的地点有三个场地,一是前进村的野猪关,场主是下坎泥寨,时间为正月初六至初八;二是幸福村的王寨坪,场主为王寨,时间为正月初八至初十;三是城兴村的跳月冲,场主是等鲊寨,时间为正月初十至十二。每个跳月场前两天为正场,第三天收尾。

跳月时,男女青年着盛装,女的头戴银钗、银蛋、银锥,耳戴银耳坠,颈佩银项圈,手戴银手镯,肩披刺绣花牌,腰系刺绣花腰带,腿裹刺绣花带。男的身穿长衫两件,外为黑色或蓝色,内为白色,颈佩银项圈,背套刺绣背牌,腰系绣花腰带。

当天十里八寨的男女老少身着盛装,在小伙子吹奏的芦笙乐曲中兴高采烈地来到跳月场。进场跳月的都是未婚男女青年和刚刚结婚未生小孩的人,其父母或兄嫂在场外观看。开场时,首先由场主的男青年用开场曲顺时针绕场一圈或三圈,客人芦笙队才陆续入场,个个面向跳月场中心,顺时针边吹边走,圆圈式周而复始。姑娘们则三五一群,聚精会神地注视着场内吹笙的人,当发现中意的小伙子或自己的恋人后,便邀约寨上的女伴结成一排从他们的左侧插入,按顺时针方向边走边舞,依此入场跳起芦笙集体舞。芦笙曲共七首,舞步有三步或五步,各个芦笙队的曲目自行选定。他们随着芦笙的旋律和节拍,时而舒缓、时而欢快,旋跃终日。到第三天收尾场时,客人芦笙代表队的年轻人换上红袍或黄袍,吹起《退场曲》,逆时针绕场三圈,表示芦笙舞结束了,接着跳月场附近村寨的亲戚要去争抢年轻人的红袍或黄袍。散场后,吹芦笙的年轻人及其父母、兄弟、姐妹要到当地拜访所有的亲戚,首先拜访抢得红袍或黄袍的亲戚。每到一家都设宴款待,叙旧谈心,开怀畅饮,到最后一家结束时,无论什么时候,无论有多远,都要回到最先拜访的亲戚家休息。

跳米花月

每年农历六月和七月初六至十七夜间的米花场,是在村寨附近固定的草坪举行,一般是晚饭后八至十二点,仅未婚年轻人参加。男的首先用芦笙或木叶声呼唤女友,女的闻声赴约,一起吹笙跳舞,以此交流与沟通,互诉衷情。

主要特征

◆ 历史久远,代代相传。

◆ 固定场地选在居住人口较为集中的地方,不得侵占和蚕食,一年只使用一次。

◆ 跳月是青年人寻求情缘的活动,正月跳月中兼有欢度节日和民间趣味活动,每个跳月场的活动时间为三天,并按照约定顺序进行。

◆ 农历六月和七月的米花场是未婚青年谈情说爱的活动。

◆ 活动时间长,并合理安排在农闲季节。

◆ 固定七首芦笙曲,跳月时各个芦笙队可自行选曲,反复吹奏。

◆ 倡导自由恋爱、加强交流、民族团结。

重要价值

◆ 民俗学和艺术学上都具有很高的研究价值。

◆ 在弘扬民族传统优秀文化上具有十分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 为研究民族区域文化提供了丰富的资料。

◆ 独特的跳月活动以及服饰、装束,为研究其自然观和审美观提供了实物资料。

◆ 别具一格的走亲访友方式,对民风民俗的研究具有较高价值。

存续状况

由于外出务工人员较多,传习活动出现断层,每年跳月的人逐渐减少,甚而桥尾跳月场已经消亡,其现状令人担忧。

◆ 活动越来越简化,只有极少数人跳月能做到原汁原味。

◆ 会吹芦笙会跳舞的人日渐老化。现在30岁以下的人基本不懂跳月的整个过程,50岁以下的人吹不完芦笙曲子,60岁以下的人不知道每个跳月场的由来。

◆ 挑花刺绣、银饰等工艺逐渐失传,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喜欢借用现代工艺和其他民族的元素,搞得不伦不类。

◆ 跳月场地不断被蚕食或挪作他用。

龙里记忆:非物质文化遗产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