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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思想
所属图书:《贵州世居少数民族哲学思想史.下》 出版日期:2017-10-01文章字数:字

第二节 哲学思想

任何思想和观念都是对现实社会存在的反映,这在我们表述贵州蒙古族的哲学思想时也不例外。从贵州蒙古族的实际存在来看,它主要是一种灵机应变的生存哲学,即在变化中保存自己的“胡人”种属。正是这样的应变成就了今天的贵州蒙古族人。从这一角度而言,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表述贵州蒙古族的哲学思想:一是祖先崇拜,二是以自然崇拜为主的多灵信仰,三是以礼仪规范为基础的世俗哲学思想。

一、祖先崇拜

在历史上,草原上的蒙古族人深受藏传佛教和萨满教的影响,这是蒙古族人信仰和思想观念的主要源头。贵州蒙古族先民自然亦深受其影响,但是,数百年隐匿自身族性的生存经历使这样的信仰思想基础已经荡然无存。所以,蒙古族人隐匿地的汉族人的信仰思想,自然成为其信仰思想的基础和主要来源。

在中国汉族人的封建宗法制体系中,其核心的思想就是祖先崇拜。在世界上,一切思想的根源在于信仰的存在,而一切信仰的存在决定于人们对于世界起源和人的起源的解说,即有什么样的世界起源和人的起源的解说,就会有什么样的信仰存在。在汉族先民那里,天地世界的起源有一系列的神话,人的起源也有一系列的神话。在2500年前,汉族先民就把人的缘起理性地解读为血缘宗亲,即父亲的精血造就了我们,从而改变了人的起源解说的神性信仰,从而建立了宗法制的人文体系以及社会运行的礼仪体系。这成为中国几千年文明延续至今的根本原因。在这里,“血缘宗亲”就是一切,它是中国人的基本信仰,从而影响到中国人基本哲学思想。贵州蒙古族先民隐匿地生存于以汉族为主的空间里,并且认同了汉族人的封建宗法制体系,自然也就接受了这样的思想和信仰。但是,贵州蒙古族先民接受这样的思想和信仰,其目的与汉族相比,是有一定差异的。首先,贵州蒙古族先民在接受这一体系时,主要是为了“保种求存”,但这一封建宗法制体系中的祖先崇拜距离蒙古族先民对于祖先的敬仰也不遥远,只是具有不同的表现方式而已,所以,这一封建宗法制体系最先为其接受。在这一层面上,维持这一封建宗法制体系的“小社会”就是家谱,家谱是“保种求存”最好的工具。这个转变从文化思想上比较彻底地改变了进入西南地区的贵州蒙古族先民,因为这是族群文化内在结构性的改变。我们理解贵州蒙古族人的哲学思想,也要从这里入手,正是这种生存哲学使进入西南地区的蒙古族人成为今天的这个样子。

在一般的理解中,会认为贵州蒙古族人在1985年的“申请”举动主要是为了文化和政治利益的考虑。这种看法最初笔者也有。2010年5月笔者对大方的蒙古族人余大亮(男,时任毕节地区教育局局长)进行了访谈,访谈内容如下:

对他认为识别“是民族的自我认同”的观点我当时是不完全认同的,但是在后来,当看到嘉靖三年(1524)撰修的《余氏族谱》谱序中的“我余氏祖姓奇渥温,胡人也”这句话时,才完全理解了贵州蒙古族的“申请”举动是为了什么。

认同封建宗法体系、修撰家谱等等确实使600年后的贵州蒙古族先民的后裔完成了“保种求存”的“事业”,成为今天的贵州蒙古族人。

在这种生存哲学后面,就是其祖先崇拜的信仰思想。这种思想反映在观念上就是汉族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观念,就是一整套的社会礼仪规范实践。当然,这些观念在贵州蒙古族中表现是不完整的,因为他们的先民在选择时就不是太明了体系中的一切,而是选择其中可以理解和实践的来接收。比如家谱、婚姻礼仪、丧祭、节日等等。

贵州蒙古族人在堂屋中设立祭拜祖先的神龛;在清明节时上坟扫墓祭祖;在中元节迎接祖先回家探望,备办筵席,把肉类、果蔬、糕点摆放在各家祖先牌位上,还给过逝先人“烧包”。如果说春节的祭祖是活人过节请祖先回来一起过,那中元节则是专门为祖先灵魂而举行的节日祭拜。这样的祖先祭拜表现了贵州蒙古族人祖先崇拜的信仰思想,这与汉族的表现无异,但有的贵州蒙古族人却在祭祀祖先的过程中加入了自己的信仰形式,比如思南余姓蒙古族在清明节这天从祖坟割茅草回家蒸尝就是其中一种。以这样的方式来维系“我余氏祖姓奇渥温,胡人也”的信念,是贵州蒙古族生存哲学的重要表现,它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贵州蒙古族人的哲学思想。

二、以自然崇拜为主的多灵信仰

以自然崇拜为主的多灵信仰思想是贵州蒙古族人哲学思想的一个部分。人们相信祖先灵魂是存在的,它对人们的生存状态会发生一定的影响。那么,认为自然界诸多事物亦是有神灵存在的,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祖先的神灵影响着我们的生存状态,自然环境的一切也在时时影响人们的生存状态。当然,这种多灵信仰思想也可以称为“万物有灵”,但是,不同的文化共同体会有不同的自然神灵,并不是所有的自然神灵都要祭祀。

过去汉族的统治阶层承认祖先神灵的神圣性,但不太认可民间的自然神灵,民间的自然神灵早就被孔子认为是“怪力乱神”,君子不语。但民间既认同祖先的神灵,也认同于各种自然神灵。贵州蒙古族人对各种自然神灵是非常认同的。在群体性仪式中,有三月三的祭白龙。这个节日在大方等地的蒙古族中盛行。三月三这天要举行仪式,一般杀一只公鸡,用鸡血沾白纸,插旗于田土中。主要目的是为了祈求风调雨顺、五谷丰登、人丁兴旺、六畜平安。

这样的群体性仪式在贵州各地的蒙古族中表现各异,但都是对于自然神灵的敬仰。他们认为,是自然中的某一种神灵影响了他们的生存。这样的群体性信仰仪式,主要与其农耕生计方式有关,祭祀白龙就是求雨,求其不要下冰雹打坏庄稼……在农耕生计方式中,人们维系生存的主要食物都来自于土地里的庄稼。

在贵州蒙古族中,还有一系列的个体性的仪式,比如病了寻巫“解身上”等等。这也是因为他们相信人生病是因为自然中的某一种灵怪上身而致,认为延巫可解病消灾。

三、以礼仪规范为基础的世俗哲学思想

在贵州蒙古族人接受了汉族封建宗法制体系后,自然也就接受了其以礼仪规范为基础的世俗哲学思想。在人们生活的世界中,任何神性事物的建立都是为了世俗秩序的建立,我们确立了以血缘宗亲为基础的信仰体系,自然就要有一整套的世俗礼仪规范来维持世俗社会的运行。在贵州蒙古族社会生活中,婚姻礼仪、丧葬礼仪中来体现了这样的思想。

关于婚姻礼仪,过去以“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为准,讲究“明媒正娶”。在今天,婚姻可以“自由自主”,但双方父母的意见也是要得到尊重的。

丧祭基本上就是汉族民间的仪轨,“生”认同血缘宗亲,“死”亦然。

这样的世俗礼仪规范还在今天的贵州蒙古族“家谱”中体现。在前不久修订的《成吉思汗后·裔余氏谱》中的《家规家训》中就有“家规十条”“家训十条”对此进行了记载:

总之,实事求是地说,贵州蒙古族这个称谓的出现至今才30年,而这样一个数万人的群体,隐匿生存于以汉族为主的其他民族中却有600多年了,信仰、思想、精神观念深受其他民族的影响。虽然他们留住了“胡人”的种属,并且在今天宽容开明的社会中得以回归,但是其信仰、思想、精神观念等已经完全改变,成为一个特殊的族群。在今天,只有一些很少的遗迹能够表明他们对蒙古族的人情结,比如不过中秋节,对马和弓箭仍有认知,个别族人有蒸尝祖坟茅草的习俗……但都是远古的回忆了。

在这样的群体中,说哲学思想以及哲学思想的历史是很难的,以上所述的主要是其哲学思想(如果算是哲学的话)的实践,而不是哲学思想本身。因为这个群体所谓的哲学思想只能是如此来表达了。

贵州世居少数民族哲学思想史.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