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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概况
所属图书:《贵州世居少数民族哲学思想史.下》 出版日期:2017-10-01文章字数:字

第二节 文化概况

贵州白族是由两个部分构成:一是在1982年“返本归源”的“七姓民”,二是1988年被认定的“南龙人”。这两个部分在文化上都与云南的白族有差异,并且有自己文化特征。贵州白族的哲学思想是白族精神文化的体现,与其物质文化也有一定关联主要表现在语言、文学、艺术、精神等方面。概述贵州白族文化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出发:一是居住、饮食、服饰;二是婚姻;三是丧祭;四是节日习俗;五是宗教和民族民间信仰;六是文学艺术。概述贵州白族文化,我们有两个来源,一是《贵州省志·民族志·白族》中关于贵州白族文化的简述;二是我们在贵州省白族地区进行民族学田野调查获得的资料。两者资料来源相互印证和补充。 [1]

一、居住、饮食、服饰

“白族一般选择地势低洼平坦、阳光较强、土质肥沃、物产丰富、雨量充沛、人畜饮水便利的坝区建寨。寨子坐北朝南,讲究风水,筑有围墙,外有隔河。离城镇、集市较近,交通方便。分布呈大杂居、小聚居特点……住宅结构和原料主要根据当地取材条件和各自经济力量来决定。房屋构造形式一般为木结构和土木结构,砖木结构较少,大都宽五至七柱,长三至五间,一楼一底。家庭人口少而经济困难者为二至三间土墙矮屋,少数富裕人家有宽九至十一柱、长七至九间的大房,甚至有一正两厢或四合天井,称‘三方一照壁’和‘四合五天井’……房屋内部,中间称堂屋,作供奉祖先和大型聚会之用。旁边是卧室。一般都有火炉,用于烧火煮饭。同时,也是家庭活动和亲友聚会的中心场合。房屋大多有顶楼,一般不住人,用于储藏粮食和堆放杂物。与住宅相连的还有一些附属性建筑物,比较简陋,如耳间、牲畜圈栅、厕所、打谷场等。” [2]

大方县白族村落民居一般是选址在山弯弯里,背靠山,前有水环绕,呈半边环抱状包围状,这样有利于防冷、防晒、防风。而根据赵钦中说,要选址坐南朝北的朝向,选址要背靠山,房屋前面的山要比较高、比较平一点,没有坟、没有险峻的形势、没有庙,要选择做阳宅。左面青龙、右面白虎,前面的堂局要锁得好,要宽阔、不阻挡视野,左右两边的水流要交流,而且看不到水,水要锁在堂口里,因为山寓意人丁兴旺,水寓意收纳钱财。水不管是左面流来的还是右面流来的都要弯曲、要围绕,不要直直地来。由于房屋是住人的,一定要选在阳火之气的地方,这样家族的人丁才兴旺发达。

据调查,该地的白族建筑非常讲究,其建筑过程有一系列的仪式。在动土时有称为“架马”的动土仪式,仪式有词:“修房石工先行官,吉日来把墙脚安,浴室打底金蓋面,修座华堂宽又宽。子孙金榜把名点,不中文官中武官,水晶玉石长又方,恭贺主人修中堂。吉日墙脚安稳当,上面土师好中墙,主人看见喜心上,人与财旺幸福长。”在上梁时有上梁仪式,有词:“脚爬楼梯节节高,手扒仙树摘仙桃。仙桃摘在怀抱里,脱了蓝衫换紫袍。爬了头穿爬二穿,祖家代儿孙做高官,爬了三穿祭梁头,祖家代代儿孙做诸侯。”在房屋建好后,有“开财门”的仪式,有词:“走了一里又一里,行了一程又一程,来到此方抬头望,此方是个好地形,主家房起在龙头上,今年正好开财门。”但这样的白族房屋还不算完整的建筑,还有一个仪式叫“安香火”,举行完该仪式,房屋才是真正完整的房屋。

“安香火”是当地民族的一种民间信仰,是一直都延续至今没有改变的。不论是过去的木板房还是现在的砖瓦房都要在堂屋的正中央“安香火”,请先生来安香火写红纸,写好后贴好,念经文来安位,念经文在半小时之内念好,主要是祭祀天地菩萨和过世的祖先。以前是天天都要烧香烧纸来供奉,现在只是逢年过节才烧香烧纸。神龛上半部分是天上的诸神,下半部分是土地菩萨,中间是神龛,左右两边是对联,通过观察,有条件的人家做得很仔细,无条件的人家用红纸坐底用毛笔写“天地君亲师位”几字。安香火的时间一般是在早上或者中午,也可以是同一天开了财门接着就安香火。

“白族群众的日常生活,以苞谷为主食,其次为大米、洋芋、荞麦、杂粮等,均为自己栽种。凡有好吃的东西,如肉类、好米、好菜等,均先满足老人和幼孩。逢年过节、婚丧、招待,一般食用大米、猪肉。有客到家,好酒、好肉,各种菜肴摆满一桌,宾主开怀畅饮,互吐心曲,直到酒醉饭饱为止。饮料以自己酿造的烧酒、水花酒和甜酒为主,其中刺梨水花酒备受人们喜爱。白族酿造饮料用苞谷、大米等作原料。接待客人或年节庆典、祭祀祖先、家庭聚会等非常日子,常饮自制饮料。白族在饮食上偏嗜干粮,颇具民族特征,如炒苞谷花、炒面及各种粮食做成的粑粑之类的食物。到边远田地干活、赶场、背煤、上山放牛、进校读书等均带上干粮,随时备用。野茨莓炒面是白族历史上出名的干粮,至今每家必备。据历代口传,以前老祖人们打军务、屯田时,整天在外面靠吃干粮度日,后世为了纪念,每年正月初二供早饭,要把磨好的武器(梭镖、刀叉等)摆在神龛前,再把装有粑粑、干豆腐、血哨、炒面和炒苞谷花等的干粮袋挂在神龛上,为他们饯行起程。长此以往,备干粮逐渐养成一种较为普遍的传统习惯,至今未改。” [3]

该地比较有特色的食物有豆腐、臭豆腐、麦酱、豆豉、糍粑、毛香粑、黄粑、玉米饭、血豆腐、麻糖、酸菜等。野菜有椿菜、马刺草、车前草、折耳根、灯笼菜、剪刀菜、蕨菜、灰挑菜、鱼香菜。野果有杨梅、野猕猴桃、八月瓜、杨奶奶、螳螂果(也叫砂糖果)、救兵粮(当地也叫刺莓)、白莓、仗子莓、鸡屎莓、牛角莓、摘秧莓、荞饭莓、酸莓子、馋草莓、野苦苓、野柿花、刺梨、野樱桃、小板栗、榛子、地瓜、刺苔、山药、拐枣等。野生小动物有斑鸠、野鸡、野兔、野鸭子、麻雀、蚂蚱、红蟮、泥鳅、石蚌、螺蛳、野山羊、狸猪、牛蛙等。菌类有野蘑菇、冻菌、鸡枞菌、香菌等。

据调查,在当地白族中,节日中有一定的饮食习惯和礼仪,在迎宾时也有一定的饮食文化礼仪。以上的野生植物和动物作为当地白族饮食的一部分只是补充,不是常态,但它反映了采集文化和狩猎文化的遗存。这在《贵州省志·民族志》中没有被记录。

白族的服饰因复杂的历史演变,不同时期有不同的服饰内容,同时存在着地域或支系上的差异。据考,明朝初期的大方、毕节、黔西等地的白族(南京人)男子普遍束发,或戴帽或缠头巾,身穿大领大袖的古式衣袄,束宽带围腰,前长后短。部分穿迎风大袖的长袍,显示温文尔雅的书生气质。明代中叶后,普遍改为马尾束发扎髻式盘在头上,不戴帽,身穿窄袖短衣,腰束围腰。儒生文士用青布头巾勒住前额。徙居水西后,特别是明末清初,逐渐有人散发,包青布长头巾,身穿短衣、大裤。自民国始,服饰逐渐同于汉族,至现在,与汉族服饰无差异。

妇女服饰的演化较缓慢。明初,以青丝细带扎双髻,插簪子,耳坠银质耳环,身穿大领大袖上装,腰束百褶长裙,手戴玉镯、戒指,脚穿莲瓣式绣花尖鞋。明代中叶后,逐渐演变为青布绾发辫盘于头,插簪子,有的戴青布帽子,有的用青布盖在头上,前额束有绸质细带,上钉银质品或五色药珠。服装分为“便服”和“礼服”两类。“便服”为大领大袖上装和短裙装;“礼服”称“白素衣”,是娘家在女儿婚前就准备的专供婚、丧之用的珍贵衣服,分彩色和白色两面。彩色面用于婚事,用红、黄、青、黑、白等色绸布,剪成正方形、长方形和三角形的若干同等小块,按纵横规律拼缀成方领口的五彩斑衣,领口、袖口和襟边用绣古式图案的“花边”大镶大滚,胸前、背心绣有各种各样的瑰丽花朵。白色面用于丧事,用白色绸布制成。1954年民族调查时,在大方果木公社烟杆寨赵鸣阁家搜集到一件,曾送贵州省展览馆展出。明末后,因生活环境改变,服饰随俗而易,头上盘发辫,缠青色长头巾,身穿反托肩花袖口长衫,腰束大带。清末民国初,未婚女子脑后垂独辫,已婚者将发辫挽髻插横簪或直簪。身穿青色或蓝色短衣长裤,束围腰,后演化为头蓄披肩短发,身穿短衣长裤,束长围裙。目前,仅部分老年人仍按习惯挽髻、缠头巾、穿长衣袍。白族(龙家)在古代有大头、狗耳、马镫、曾竹等因民族压迫而带有歧视性的支系区分,同时有黑白之说。“支系”与“黑白”之分均可在装饰上表现出来,即头饰区分支系,服饰区分黑白。据道光年间的《大定府志》《峒蛮竹诗词一百首》记载,在清代前,服饰多姿多彩,黑龙家妇女青衣短裙。《贵州地理志》卷三载:“大头龙家在镇宁、普定,男竹笠,妇女穿土色衣,系青衣短裙。”白龙家白短衣,长筒裙。《黔西州子戴志》载:“侬家,厥性颇淳,衣尚白色。男髻向前,青带勒额;女髻青带绾发其首,衣短裙。”至民国后,古装逐渐消失。

白族(七姓民)初来贵州时,服饰无从知晓。大约自清初起,妇女头缠黑帕子,左或右侧留出不长的絮缕部分,身着长衣服,脚履古代鞋袜相连的翘首鞋,衣鞋均镶有花边。男子穿大襟衣、宽裤脚裤子,多为青、蓝色,无花边,鞋样与妇女相同,无花边。清晚期后,服饰有所改变,头缠包头,不拖絮缕,衣服已无花边,翘首鞋改为布鞋,鞋袜分开。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小海、三道河、金海、蛇街、严家、水城、盘州市等地白族服饰逐渐趋于当地汉装。如今,只有七八十岁的老人穿长衣服,中、青年人已无穿长衣者。威宁东部的盐仓、金钟、二塘和赫章县的白族,服饰与当地彝族相同。

无论何地,过去白族服饰的原料多系自织麻布,后从外地购买土布,少数人则用稀奇的“洋布”。颜色多以青、蓝色为主,掺有较鲜艳的红、绿等色。装饰品主要有手镯、耳环、绾簪等银器。随着时代的发展,服饰的原料、装饰品等发生了巨变,已无民族特征。 [4]

由于白族来源多样,例如龙家人、南京人等,因此并没有统一的传统白族服饰,人们的衣着多为手工做的麻布衣、棉布衣、丝绸等类型。麻布割火麻树上做成布料,棉布或是自家纺织,或是街上购买,丝绸则是自家养的蚕产的蚕丝做成的,但是这样的蚕丝要经过水煮过后方可使用,取出的蚕丝很细,一般都是拿几根混成一股才好用。无论在什么时候丝绸做成的衣服都很珍贵,一则蚕丝来得不容易,二则丝绸做的衣服的确很好穿。

随着时代的发展,大襟样式的衣服(实际上在当地称大襟,而在全国这样的衣服称作旗袍)出现了。传统大襟衣的裁制一直采用直线,胸肩、腰、臀完全平直,使身体曲线不外露。领子多为立领,衣服为扣右衽,从领口开始一直扣到大腿处,当时的大襟衣很少绣花。后来的短衣又是在大襟衣的基础上产生的,样式跟大襟的上半身一样,只是袖子变短了。

二、婚姻

贵州白族历史上的族群婚姻各有不同。白族实行家族外婚、民族内外婚制。到明永乐初,白族(龙家)因受歧视和迫害,坚持“不与外族通婚”的原则,实行民族内婚制。“宁愿葬错九冢坟,不能开错一门亲”,否则,一代的媳妇就成不了万代的祖母。在族内通婚,讲究亲缘关系,先弄清对方祖母、母亲的身世,即所谓“哪家竹林中的秧秧”。有些白族墓碑上有“赵母赵氏”“谢母谢氏”等字样,均属同明姓不同暗姓所致,如同为明姓谢氏,然暗姓为陈、张二氏,则不属同宗,可行通婚。死后葬墓碑上则用明姓而不用暗姓。威宁、赫章、水城一带的白族(七姓民)即张、苏、李、赵、许、钱、杨七姓均可实行两两通婚。只要年龄相当,辈分相同,对方情愿,均可结为良缘。此外,三“李”之间、三“李”与其余六姓之间亦可两两通婚。婚源狭小的情形下,实行“亲乱族不乱”之原则,许可血缘较远的不同辈分之间通婚。这在白族的亲属称谓上得到直接反映。

白族实行族外婚的历史已经很早,以与汉、彝通婚者较多,“汉父彝母”的广泛传说是族外婚的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七姓民”主要与黔西北和滇东北毗邻几县的四大白彝通婚,不与黑、红、青等彝族支系和“根骨不正”的彝族结成婚姻关系,这是受彝族社会等级制影响的结果,是彝族社会血缘等级内婚制的变种。白族与汉族通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只是极个别现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则越来越普遍。

贵州白族青年男女婚姻前的恋爱形态不一。白族有婚前恋爱自由之习俗,但各地形式有差异。威宁“七姓民梁子”的白族,由于居住在汉、苗、彝族杂居区,他们的恋爱形式受汉、彝等族的影响,有时以言表情,有时以歌达意,恋者两方很难被人们所觉察。赫章县杉木箐等地的白族因处在彝族社会的包围之中,故青年男女恋爱方式同或相似于彝族。威宁盐仓、龙场等地的白族恋爱方式完全相同于周围彝族,即常以对歌形式出现。

一般情况下,男女年龄进入青春期,就在大青年的影响下,开始同异性接触,常在晚间相约对歌,双方一经约定,必须守信,有的女子为表示不失信约,常给信物予男方,不守信者,常被对方所看不起。男女相会后,一同到不易被人发现的偏僻地方,燃起篝火,男女各坐火塘一边,彼此对歌,直到黎明方散。由于恋爱自由,因而难免有一人多恋现象。

白族男女青年所对的歌分几种,一是用汉语表达的八字一行四句山歌;一是用本民族语言唱的长短句情歌;一是用本民族语说的长短句情诗。三种歌皆有“三叠式”。此外,赫章部分白族青年还常说一种叫“皮帕答”的情话,其特色是答方必须以问方所说的话的最后一字作起头对答。常出入歌场的青年,一般都知道几百乃至上千首歌。明代初白族(龙家)的婚前恋爱较为自由。据载:“龙家,春日立水于野,谓之鬼杆,男女相聚,旋跃而择配,已而男携其所悦者以归,女家以牛马赎之,方通媒妁,纳聘礼。嫁后三日,女仍回娘家,其夫常向父母守之,有子后始同居。”随着历史演变,人们放弃跳杆择对,而以上山扯火草的形式谈情说爱,略同于对歌谈情……白族青年男女有恋爱权,但婚姻多数属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男孩一般到十来岁,父母便到处物色对象,为儿说亲,因此未成熟便定下终身大事。若有极个别冲破包办婚姻的牢笼,则按习俗,女方父母须如数赔偿男方的财礼。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婚姻逐渐自主,但包办婚姻的外壳即通过媒人搭成的婚姻还存在。 [5] 在贵州白族中,黔西北白族实行交错姑舅姨表婚。这种婚姻形态上,同时有父系制和母系制的遗留。

在婚姻缔结的礼仪上,贵州白族有一系列的过程。白族婚姻,大多托媒人提亲。媒人到女方家,首次试探了解女方意向,介绍男方概况;二次提亲,说明来意,由女方考虑;三次定亲,携带烧酒,女方同意,留媒饮酒,不同意则退酒还媒。大方、毕节的白族(南龙人)首次提亲,用袋装一瓶酒,由媒人放在女家门背后,表明来意。二次正式提亲。三次提亲时,行决定仪式,即请至亲陪媒人吃“允口酒”,杀鸡取“鸡卦”作凭证转告男家。女方不同意,则退袋和酒给媒人表明回绝。

婚姻通过媒人一经说成,就要相继进行下列程序:1.进行定亲仪式,男方父母备一斤酒、一升炒面或米、一丈布,陪同媒人到女方家,即视为定亲。2.“烧鸡吃”,定亲后的男家父母常帮助女家,遇有女家红白事,均备厚礼前去吃酒。男女方快到婚龄,男方通过媒人,征得女方家同意,便带数丈布、数十元钱、数斤酒到女方家“烧鸡吃”,以鸡股骨作凭证,加固婚姻。3.送大礼,送大礼是女方同意结婚,并商议好财礼之后择大吉日子所进行的婚前最后一个程序。财礼的多少,视男方家底而论,也直接意味着女方的身价高低,因之女方视财礼多为荣。过去的财礼一般是几丈布和数十元小板。随着人们经济收入的提高,身价亦越来越高。到目前,一般是十丈以上好布和上千元钱。4.送小礼,因男方经济困难,送大礼时没有如数兑现,便选日子“送小礼”,按商定将财礼补齐。受汉族影响较深的大方等地白族,有“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等“六礼”,名目繁多。送礼后的日子,女方成天坐在家中做针线活,准备嫁妆。双方父母则忙于备办酒席。出嫁前十来天,女方要禁食减饮。姑娘禁食之时,周围同辈、同年龄的未出嫁姑娘们常来与之做伴,聊叙旧情。

姑娘出嫁日,女方在大门口临时设一个用松叶盖的客堂,沏着茶,请寨中备受人尊敬的男性长者就座,且安排几个人服务,喜迎宾客。客人到,不论男女,均送一杯茶,一则表示问候,二则请客出礼。服务中偶有疏忽而未给客请茶,使客不快,是件不体面的事。用茶和出礼完毕,便依次请客用饭。主客陪主客,男客陪男客,老少分坐,男女有别,非常讲究。饭毕送客到宿地歇息。当晚,每到一次重客,嫁女哭一次,哀诉苦衷。

男方家在当日则备一匹挂红的迎亲马、一件多儿多女的妇人上衣、两斤酒、升把炒面,请家族内算新郎的弟或侄子一人牵马,另请一个“背柜子的人”,一共为7—9名迎亲者到女方家迎亲。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白族有用水泼迎亲者之习俗。当迎亲者到,新娘的同伴们总是堵在门口,表示不让迎亲者接走她们的好友。迎亲者只能逆来顺受,不然会招致打骂。因此,迎亲者中的牵马者,为避免姑娘们的袭击,常装作吃喜酒的客人混入女方正屋,将男方背来的酒和炒面顺利地挂在女方堂屋上方墙壁上,双膝下跪三拜,退出屋外。牵马人出女方正屋,就和其他迎亲者进入女方设的临时客堂闲聊等候,直到客人全部用饭完毕,方能用餐。迎亲者在餐桌前就座时,女家男女青年成群围着周围,与之打嘴仗,最后用赛酒礼歌定胜败。迎亲者输了,则当晚无法吃好饭;女家赛歌者输了,迎亲者可自由用餐。

迎亲者饭毕,女方家就在临时客堂举行专由妇女唱跳的出嫁歌舞。新娘和同伴们在长者的带领下,手持围巾,排成一行,以简单动作助唱。歌的内容专叙妇女婚姻的不幸,徐徐唱来,凄惨非常,听者往往双泪齐下,歌唱到天明方休。接着,女方家备酒席招待客人,嫁出新娘。

新娘即将出门时,专为新娘牵马的迎亲者要在女方门前举行驯马仪式。此刻,新娘同伴们围着新娘放声大哭,引得所有客人不觉泪下。新娘出嫁时刻一到,其兄或弟把她背到客堂前上马,并将迎亲者带来的上衣盖在新娘身上,而后起程。新娘在哭泣中被其兄弟姊妹送了一程,止哭后,才交给迎亲者。

女方家参加送亲的有新娘叔伯一人、舅舅一人、兄或弟一人、家族内各支系的兄或弟一人、新娘所有的姐夫,总数要超过男方迎亲人数。送亲者各骑一匹马,且各请一随从人牵马。

新娘和迎亲、送亲一行人行至男方家的半路时,将新娘扶下马休息片刻,名曰“半路放马”。即使男女双方是邻居,亦绕道举行“放马仪式”,其意为新娘既嫁,已成男方家人,完成一生旅程后,其灵魂想回娘家,亦只能到此,再向前便迷路,不能回娘家祠堂。

放马仪式结束后,起程往男家。当日男方也在门口设一个临时客堂,迎接宾客。新娘一到,放火炮,向村里人报晓媳妇临门。然后将新娘头上的上衣扔在屋上,由两个“伴娘”迎新娘入洞房。送亲者则被迎至堂屋中坐下饮酒。尔后引他们到安排好的住处,待开饭时再去请他们坐入首席,示为尊重。

次日是送亲者与男方家尽情谈论之日。清早,请宾客吃甜酒、炒面。中饭多用羊肉作大菜,晚上用便饭。是日,从早到晚,客堂上的“酒礼歌”手皆各显其才,相互赛歌。晚饭后,男方家要备酒到送亲者住处去叙谈,意即给舅舅敬酒。

第三天,送亲者回转,叫“舅舅转家”。送亲者用中饭前,男方家按人放“红包”于桌上,作“走路钱”。饭毕,送亲者拾钱入包,与男家闲叙几言便起程。习惯上,作为新娘的叔伯参加送亲的人需把“走路钱”退回,顺便美言几句给男方。不然别人会说“叔丈人”是个贪财鬼。

当送亲者要动身回转时,新娘常洒泪而别。新郎则要给送亲者各敬最后一杯酒,再次问候。送亲者告别,嫁娶即告结束。 [6]

关于婚姻的其他方面,《贵州省志·民族志》中的记录与调查报告大同小异,其仪式如下:

(一)迎亲

迎亲前一天,男方家要请人到女方家过礼。礼物中有一对“梳头鸡”和用谷草编成的套子装的6个红鸡蛋。女方家按先生择定的日时和坐向,请一童子结发,请一位夫妻双全、贤惠、属相与新人匹配的中老年妇女为女方梳头。未出嫁的姑娘在当时称为“毛脸姑娘”,梳头的人要用红棉线帮女方剃掉脸上的苦毛,寓意拔掉辛苦。梳头时要摆“梳头鸡”,并在神龛边上供红鸡蛋和梳头菜,梳头菜为长为一尺、大概半斤重的一块肉。梳头鸡要一公一母,梳头过后,“梳头鸡”和红鸡蛋均退回男方家,要把梳头鸡喂大,直至生小孩以后,才可以吃。

女方家陪嫁也很讲究,除衣物、首饰外,富有土地的人家,还会陪送一块田或土,但将来女方死后要退回女方娘家,俗语有言:“姑妈田,姑妈土,姑妈死后还原主。”女方家的陪嫁还需有三柜,即“银柜”“碗柜”“衣柜”,“银柜”打开分上下两层,下层放衣服,上层放酒,目的是让来新房参观的人看着有酒有物,意喻新娘生活富足;“碗柜”表示如果女方来到男方家,男方父母要求分家时,女方也有装自家碗的柜子;“衣柜”则表示女方不缺穿,同“银柜”一样表示衣食富足。三柜一起又有祝福之意,即有箱子、柜子、儿子之意。

迎亲队伍到了女方家,新娘子在出发之前要“哭嫁”。有些人家在定好结婚期辰以后就开始哭,但大多是在新娘子出发去婆家之前哭,所以有哭几个月的,也有只哭一天的。哭几个月的,平时家里有人来做客就开始守着客人哭,客人走后,又继续下地干活;而哭一天的,就从新人出发之前哭到接亲以后,直到离开自己家已经看不见自己家的房屋为止,还有的需要有人劝,需男方家来的接亲人劝说,“不要哭了,已经看不见家了”,女方才停止哭泣。“哭嫁”的词是由姑嫂或姨妈等人教会的,也有的不用教,临时发挥。哭词的内容多是不忘长辈养育教诲之恩,不忘同龄伙伴的友情,以及对媒人、接亲和送亲人的感谢等等(若是女方不情愿的,多有对媒人的谴责语)。比如,“头步二步下牙床,三步四步出绣房;出了绣房人又多,姊姊妹妹把我拖,姊姊妹妹放开手,前辈老人新得有。”“我的妈,阳雀开声我开声,阳雀开声在树梢,小女开声在房间,篷倒大树好遮荫,篷倒爹娘好宽心,篷倒大树要落叶,篷倒公婆好造孽。”

(二)发亲

接亲人数一般以4人、6人、8人为主,以4人为最佳。接亲人去接亲的时候坐轿子,回来坐滑竿,去的时候,接新娘的轿子里要有个压轿娃娃,压轿娃娃胸前挂个宝壶,宝壶里装些碎银子,回来的时候宝壶要给新娘挂,意为保平安。

一般来说,男方家去多少个接亲的,女方家就要来多少个送亲的。接亲人到以后,要先到女方家的堂屋祭拜女方的祖先,此时男女双方各有主持人。

临出门时,新娘子先在中堂拜别神祖、父母及众亲友,再从摆在大门槛上的马鞍上跨过,叫“上马鞍”。新娘出门的时候,父母不起身送。出发的顺序是,接亲的在前,新娘在中间,送亲的在后面。在迎亲和送亲队伍中,男方家要请本民族乐师一路上吹唢呐、敲锣鼓。

如果在接亲的过程中恰巧遇到另一支接亲队伍从对面过来,两个新娘要互换手帕,以求吉利;如果碰到同向的,两个队伍就会抢路,抢在前面的新娘就比后面的新娘吉祥;如果接亲过程中遇到丧事,要让路,不能猜测也不能谈论,但也表示吉利,因为寓意别人已经帮自己把丧事办了,丧事办过后是喜事。

实际上,在发亲的过程中,会有人趁机“偷喜”,所以男方家在接亲时会先派人探路,到需要经过的桥下查看是否“干净”。因为如果有人家缺乏儿女,又知道今天有新人要从这里过,想要“偷喜”,便会找先生画一道符放到桥下。新人踏过的符带回家,放到枕头底下,或者是放在身上,就能借到喜气。一般认为这个方式不会伤害到新娘,只是想借个喜,但是作为办喜事的人家,不希望被借到喜气,所以,男方家会找一个精明的人探路。如果桥下有“脏物”,扔掉就可以了,对办喜事的人家无任何影响。

(三)进亲

进亲前,男方家要请一对童子结发,请一对贤德、儿孙满堂、属相与新人相生、儿女双全的夫妇按先生择定的日时和方位安喜床。喜床的四脚各垫一双新筷子,寓意顺顺利利早生贵子。喜床安好后,安床的人要说“四句”(祝福性的押韵的四句话),还要请一出身耕读人家,父母双全、大概八九岁的童男睡新床,叫“压喜床”,以示吉祥。之后锁上新房门,不再让任何人进新房。

进亲的过程中,要“回喜神”。“回喜神”时,先生要念“十七十娘,天地开张。新人下轿,车马回乡。”新娘快到男方家时,在男方门前的岔路口先停下来,男方家会事先在岔路口摆一张凳子,新娘到那以后,要下轿坐在凳子上。坐的方位由先生来定,一般是按八字和时辰来算方位和坐向。坐好后,先生要先倒一杯酒洒到地上,烧点纸钱,点香,然后杀一只鸡,从新娘头上顺时针方向绕三圈后,再从新娘头上逆甩向新娘来的方向,寓意孝敬新娘家过世的老人。传统认为,在进亲的过程中,新娘家过世的老人也会一起来送女方,因此要倒酒洒地上。点香、烧纸、杀鸡的目的是孝敬新娘家的老人,招待完新娘家老人以后,让他们放心并请他们回去。

新娘脚不能落地,要用席子垫着给新娘走,到男方家大门口时,大门口要挂一面镜子,寓意挡刹。新郎这个时候牵过新娘,搀着新娘从摆在大门槛上的马鞍(叫“下马鞍”)上跨过进屋,再从一张装满粮食的斗上踩过,寓意五谷丰登,魁星踢斗,将来子女能读书上进。斗上摆有一杆秤和一把刀,秤寓意新娘心地公平,对待男方一家老小一视同仁,而刀寓意新娘对爱情忠贞不二,刀斩不断。之后新郎新娘按先生的“口令”拜谢天地、神祖、高堂(男方父母)、亲友等,最后是入洞房,在新人入洞房的过程中,有“抢座”的习俗,即男女双方在进新房后,谁先坐到床上,以后便是谁当家。在这个过程中,乐师们仍要吹唢呐、敲锣鼓,在场的男女老少多随鼓乐声载歌载舞,欢庆佳期。

(四)酒席

酒席一般是摆三天,第一天是“进亲酒”,第二天是“正席”,第三天是“交亲酒”,每天宴席上摆的菜都有八碗,叫“八大碗”。

酒席一般是男方家杀猪请厨子来做,女方家请酒之前,男方家会请人送肉和酒过来,肉和酒要够女方家请酒用,所以,白族有句古话叫做“养女不吃亏,烧起锅儿等。”除了送酒和肉,还要附带两肘,两肘是孝敬女方父母的,要“前七后八”,所谓“前七后八”就是前腿要有七斤,后腿要有八斤,总共15斤,俗语有言:“前七后八一十五,不够割媒人的屁股。”所以,媒人在整个过程中,要“监督”男方按要求“执行”。

(五)回门

婚后的第二天早晨,新娘先到水缸边接婆婆交给的木瓢,再到灶台前接火钳,这叫“交待家务”。

第三天要“交亲”。早晨起来,新娘由一位夫妻双全、福气好的妇女把头发梳扎成髻,表示已经结过婚了。随后就下厨房参与做菜,设“交亲”宴招待娘家的送亲人、公婆和客人。吃过饭后,要在堂屋中举行“交亲”仪式。新郎的祖父母、父母、伯叔等长辈坐左边,送亲人坐右边,双方长辈相互表达谢意,共同希望一对新人能成家立业、幸福美满。新娘分别向爷爷奶奶、翁姑、伯叔等赠送亲手做的新鞋、新枕头、花腰带之类的礼品,以花腰带为主,主要是让亲戚朋友看看新娘的刺绣手艺,表明新娘是个能干之人,接受礼品的亲友要打发喜钱,不论多少,但必须是二、六、八之类的吉利数。

“交亲”完毕,新郎带着礼物陪同送亲人一道去女方家,一一拜见岳父母和岳家长辈后,当日就返回。如果路程远就在岳家住宿,这时只有第三天才能返回。婚后一个月“回门”的较多,“回门”时以糯米炒面为重礼,男方家要给送亲的每家准备一袋(约10斤)糯米炒面,外加一个“压袋糯米粑”。新人生第一个孩子满月后,女方家至亲也是每家要送一袋糯米炒面“认亲”(此俗一直延至20世纪40年代末)。以后逢年过节,男方需到女方家中“走动”,以过年为最主要的节日。每年正月,女方要携男方到女方宗族家“拜年”,一是体现对长辈的尊敬,二是表明两家已经成为一家人。

贵州白族部分地方在古代有抢婚的习俗。另外,在婚姻形式中,亦有招赘婚俗,以及再婚和离婚的相关礼仪。

三、丧祭

贵州白族的丧祭仪式既是一个历史范畴,也是一个区域性范畴,不同地区和不同来源的白族其丧祭有所不同。丧葬仪式直接反映其文化中的灵魂观念。

白族古时曾实行火葬。明末清初后,因学汉族,始有土葬习俗。据传说的火葬仪式,人死即高架停尸,请经师击鼓念经超度亡魂,并以杆击之,且歌且泣,而后火化尸体。骨灰送入幽静的悬岩埋葬,不让他人知道,三年后行超度仪式。后演变为举哀、报丧、哭丧、守丧、治丧等完整仪式……清代后,土葬逐渐盛行。小孩夭折,可不用棺木、不择葬日,当日请几个男性老人将尸装入箩筐或撮箕弃之于山林。过数月,尸体完好则认为是好坟地,去挖洞葬尸即可。儿童夭折,也可用4块木板钉成简易棺木安葬。

成年人死,均用棺木装尸土葬。老人去世,葬仪隆重。老人将断气时,须用木板将其抬到神龛前,扶其寿终正寝。忌死人触地落气,否则死者将以触地处为家,常念不离。偶有死在地上的,则请经师念咒,劝死者灵魂离开,与尸同往葬地。

老人在神龛前断气之时鸣炮三响,向村中人报丧并告之亲友,后由家人把尸洗净,男老人剃去头发,修去手脚指甲,女人不剃发,只修指甲。拆掉衣扣,再给死者穿好,装入棺中。大方、毕节一带白族(龙家),老人死后高架停尸于中堂,由一人在堂后问:“某老人还能吃药否?”子女用竹叶或梧桐叶蘸清水滴人死者嘴唇后,答:“某老人已不能吃药。”继之,家中人放声痛哭,于中堂中梁侧捅一小洞,让灵魂出洞升天。同时,砍倒住宅附近的一棵树,男老人砍材树,女老人砍果树。到远方报丧,各地礼俗不同。威宁、赫章一带,报丧者到某家,在屋外喊:“倒碗水在屋外。”待对方倒水后,叙故者死期、出丧时辰及丧事规模等,让对方作赴丧准备。毕节、大方、黔西一带,报丧人手执白木棍,身披斗笠,绕棺三圈后出门到某家,将棍和斗笠置于大门侧(男左女右),由大门入屋。对方获知者,于置棍和斗笠的上方挂块小木板,烧香、杀鸡以祭,款待报丧人,而后奔丧。装尸后的棺材,头朝神龛,尾向大门,置于堂尾。停柩期间,请阴阳先生择地、择葬日,并请经师做道场、念经,同时请十来个男人专门在丧堂中跳“铃铛舞”和几对唢呐吹哀乐。出殡之前日晚,死者的儿女及其配偶均依年纪大小排列,围着棺材进行“转棺”,转法为由左转右,即顺时针转,称为“罗苴否转木”,意即“白族由左转右”。次日天明,由一人主持,依年纪大小成对跪拜,然后戴孝吊唁。接着用绳捆扎棺木,并将一只公鸡立在棺木上方正中,称“站棺鸡”,即指死者的带路鸡。准备就绪,经师念着“送魂经”作前导,儿媳点着火把并放声大哭,伴着唢呐声,前呼后拥,发丧出殡。白族(龙家)哭丧为葬仪的主要内容之一,《安顺府志》说:“龙家人死,以杵击血,和歌而哭。”哭丧有词,如姑娘哭母亲的词为:“妈呀!白天乌鸦叫,只烦乌鸦吵,不防是妈死;晚上夜食鹰叫,以为客家到,不防是妈走;半夜狗咬叫,以为彝家到,谁知是妈死。女儿背盘缠,走了七天又七夜,找不到妈的影子。妈呀,从此分离了。”

到达墓地才准放下棺木歇息,不然认为死者之魂半路失踪,没有到墓地。葬前,依地理先生所指示挖一个深浅得当的长方形洞,鸣枪三声,下棺入坑。此时除死者亲人外,一般人均离开棺边片刻,让家人打开棺盖,检查尸体,作最后一别。这是防止起棺盖时坏心人放金属器入棺中,使死者之魂不得安宁,作祟于人。尸体检查完毕,盖好棺盖,先由死者之子盖少许泥土,众人才七脚八手地填土垒坟。最后阴阳先生打好坟向,放三声枪,放一只公鸡作“守坟”,乃告结束。葬后第三天,死者的家属要到坟堂去看望,并垒些象征性的土,称“圆坟”。葬后几个月,死者亲人要每晚送饭到坟前,并点起油灯。 [7]

另外,威宁、赫章、毕节、大方、黔西、水城白族为死者举行的一种较大规模的丧葬活动称为“下祭”,形式和内容均有不同。白族(七姓民)有“开丧”仪式。白族(七姓民)称开丧为“做嘎”,这是为已故多年的祖宗进行的一种规模比下祭还大的超度活动。它除了下祭中所进行的内容外,还加进了做纸马等更为费财费力的内容,时间为三、五、七天不等……它需要“杀羊满坡白,打牛满冲红”。据说在通常情况下,要三、五头牛和几十只羊子及几石粮,方能进行……经过开丧活动的神主牌,就用单独的木板装入木箱。 [8] 过去有的人家为了开丧,竟准备十多年,并因之而破产。这种“开丧”已经消失。

死者入棺盖棺以后,请来的道士先生就开始做法事,法事分为半堂(两天两夜)、全堂(三天四夜)、七天、九天。法事的天数是道士先生根据死者的属相和生辰八字来定的,法事做几天就念几天的经,早上七点开始,晚上十二点结束。晚上有会唱孝歌的就唱,陪着丧家及其亲戚朋友,会热闹一点。不唱孝歌的晚上就亲人守,也有坐夜的(打牌、聊天、喝酒)。开始做法事后每天晚上七点左右要“就苦”,“就苦”的人主要是丧家的人、亲戚朋友以及乡里乡亲,丧家会准备一根孝杖,孝杖为7父8母(父亲逝世孝杖为7米,母亲逝世孝杖为8米),一顶孝帕,由一个人点一把香站在棺木旁,香烧完后接着再烧。不穿孝衣的人家披麻衣,男老人过世麻衣为侧面扣扣眼的长衫,女老人过世有孝衣孝裤,孝衣前面扣扣子。孝帕分正孝、普孝,正孝是孝子孝女戴的,普孝是孙辈及其他的人戴的。“就苦”要就满三堂,不可中途离开。每堂的最后都要解结(36怨72结,如牢狱枷锁怨、车裂马踏怨、崖崩树折怨、虎咬蛇伤怨),就苦时孝子要在前面弯着腰带头绕灵堂一圈一圈地走,每圈走到灵堂前都要下跪磕头(有口袋或枕头之类的东西垫跪)。每堂法事念的经都不一样,有金刚经、观音普门经、地藏经等,若是女老人过世要加血河经、血盆经,男老人过世加十王渡人经、十王洪恩经。

超度的这几天要由先生组织立幡,每天早上先生都要去幡下面做法事,绕着幡走,边走边念咒语。幡分为天、地、寿三种,三种都要挂,幡下面要用线栓六个打眼了的铜钱(没有铜钱就用硬币)。幡是一匹一匹的,风吹幡动时会扭成一定的形状,以像人形为最好,动物也行,扭在一起不成状的叫打结,这样虽不好但是打结的情况很少。天幡、地幡、寿幡可以随便排。下葬那天道士先生要倒幡,把幡的正面正角剪下来(也称为天),挂铜钱的下半部分剪下来(也称为地),中间先生拿走,丧家得天、地,然后把天、地上下相连裹在一起挂在菩萨顶上,表示是给某某仙逝的老人做过道场的。

四、节日习俗

贵州白族的节日既有本民族的传统节日,也有与其他民族相同的节日,大多伴有祭祀祖宗的祭祀活动。大致有春节、小年、清明节、五月端午、七月初五祖先遇困节、七月初六祖先受难节、七月七赛神节、七月半(又称中元节)、八月十五(又称中秋节、团圆节)、十月过大年等等。

以下为《贵州省志·民族志·白族》中的叙述。

春节。白族在腊月三十晚,将神主牌从山上取回,放入神龛敬供。屋内铺青松叶,席地而坐用餐,一直到正月初三结束。关于铺松叶,据说是远古时白族祖先抗击外敌,因敌众我寡,牺牲甚多,无法安葬,使用松叶盖尸隐血,以蒙骗敌人,继续战斗,最终获胜。后世人不忘烈祖,过节铺松叶于屋,以鼓舞后人,久之成习。毕节、织金、大方的白族,在每年除夕,都设“蕨龛”,陈列油炸粑等,部分地方还要搭神台,用12对泡木棍做柱子,横搭竹子、香樟或楠木树,形成一至六阶的神龛,围盖香叶、蕨叶、扁竹叶等。神龛上放蕨叶垫油炸粑,另用一节泡木劈成方形,长40厘米,宽约4.7厘米,挖碟式窝九代碗盛酒、肉、饭、菜敬供祖先神灵,旁点油灯一盏,插香几炷。备办好后,派人敬候守夜。守岁人隔一定时辰,就手执“响篙”击物,并发出“阿略阿略”的吼声。相传,部分白族先民于明洪武年间“南征”入黔到贵州黑羊箐时,正是除夕之日,于是“割蕨为龛,斫木为豆,编竹为笾”,以此遥祭祖先,有“伐竹为笾,斫木豆,满山灯火耀香龛”的记载。到明建文四年(1402),扈寻建文帝的“南京人”流离入黔,行至黑羊箐时,亦值腊月三十,“岁已云暮,人神靡依”,只好用冬青、香樟、楠木、竹子和蕨叶等搭成台子当作简易神龛,供上油炸粑等祭祀祖先。为防止猴子偷吃供品,还要发出“阿略阿略”的吼声驱吓猴子,通宵守夜,以后相沿成习,至今如旧。

白族(龙家)称正月初二为饯行日。是日早饭前,在神龛前置梭镖、刀、叉等,神龛上挂装有粑粑、干豆腐、炒面等食物的口袋,供奉祖先,而后吃早饭。据传,祖先于正月初二起程远征屯田来贵州安家。为纪念这一饯行日,初二仿古时出征之状,供奉祖先。

正月十三过小年。过法与春节相同,热闹非凡,时间为一日。传说部分先民从南京应大府出发时为正月十三,故提前欢度元宵,以后相沿成习。

清明节。其时为阳历四月初五左右,主要从事扫墓、踏青、植树等活动。现以扫墓为主要内容。届时备香、烛、纸钱、酒、茶、菜到墓前供奉,并上土修整坟墓。

五月端午节。是日,威宁、赫章、水城等地白族不分男女老少,穿着盛装,早上放马,下午各约伙伴到每年人群集中的百草坪、韭菜坪等地赛马,青年们则借机谈情说爱。近几年,此节日热闹超过其他节日。

七月初五祖先遇困节。是日,白族上山采野果,放在神龛上,配以酒肉饭菜供奉祖先。相传,明洪武年间,白族先民在云南麓川绝粮受困,到七月初五,突然发现满山的糯米果、红茨莓,摘其充饥而获救。后这些野果被命名为“救军粮”,七月初五被称为“祖先遇困节”。

七月初六祖先受难节。每年此日,都要进行祭祀祖先活动,以表孝思。据传,明建文元年(1399)七月初六,受密令执燕王朱棣的谢贵等被杀,导致燕王举兵,朱允炆失败,其部属臣民(南京人)被迫离乡远逃,流落滇黔。后来,将七月初六作为祖先受难的纪念日。

七月七赛神节。原为青年男女上山扯火草、谈情说爱的日子,后逐渐演变成弹拉唱跳及订立规章的日子。

七月半,又称中元节,各家于晚上备些好菜食用,并供祖先、烧纸等。

八月十五。又称中秋节、团圆节,被白族人民视为重要节日,常备丰盛的饭菜庆贺。

十月过大年。即阴历十月初一过年。据传,过去威宁白族将此节日当作大年,非常隆重。

贵州白族的节日与祖先崇拜的信仰文化有密切关系,节日即是祭祖的时节。

在节日文化中,调查报告对多数节日的表述与以上的记录差不多,但调查报告中也有一些新的发现,如白族节也叫白族团圆节,首届“响水白族节”是于1994年的农历正月初十确定的,后来每年的正月初十都要举行一次白族节,地点一般是村寨里一个比较宽敞的地方,响水乡的白族节是在响水中学操场上举行。2005年4月11日(农历三月初三)由政府主导将白族节定名为“大方白族节”,但是“响水白族节”的名称仍然沿用。这也是传习云南大理白族的“三月街”(农历三月十四、十五、十六),因为这里的白族族人认为白族文化的发源地是云南大理,所以为了学习和更好与本民族的文化融合,就将“大方白族节”定为三月初三。三月初三这天村寨的白族村民都会自发聚集来过白族节,其中也有仡佬族、彝族和少量的汉族同胞。据《大方白族通讯》记载,2006年起,“大方白族节”逢五逢十的年份在县城举办大型庆典活动,其余年份分别在普底彝族苗族白族乡、核桃彝族白族乡、响水白族彝族仡佬族乡、三元彝族苗族白族乡举办。以前是每户村民都会出一定的钱来集资举办白族节,现在一般是政府举办。以往要先在村寨的“赵氏族源碑”祭祀先祖,然后人们才开始欢庆节日,主要有唱山歌、跳舞、拔河、踩高跷、人力斗鸡等传统活动。现在白族节的时间改为了农历三月初三,在这一天,白族同胞们穿上盛装,参加白族节。这个所谓的“白族团圆节”在《贵州省志·民族志》上就没有记载。

另外,还有二月二祭山。据大方白族老人说,可能是在清朝年间就有了祭山活动,主要是祭祀小白龙,祈求风调雨顺、民族团结、事事顺利。这个活动主要由村寨里德高望重的老人发起,并选好一座山作为活动地点。山要四周空旷,没有什么障碍,也不能太高,山顶要地势开阔平坦,能容纳数千人。同时还要选一棵大树作为“神树”,这棵树树质要好(一般质地坚硬者为佳),树干粗壮,表皮完好,枝繁叶茂,树枝上没有其他的藤蔓植物。如青杠树、檬子树、柏子树等。在“神树”下面要安放一张长约2米、宽1米、厚约0.13米的简易石桌,石桌的四周安放若干当作凳子的简易石块。以后每年祭山节时都会在“神树”下面举行,经过数百年的时间,“神树”已经长成了参天大树,树冠大若伞形,枝叶繁茂。每到祭山的时候,每家自愿捐钱捐物,捐钱主要是用来购买香、纸、猪、鸡等物品。祭山的负责人称为会首,由会首负责去购买祭山所需的物品,每个村寨祭山的日子不同,有的村寨选择在农历二月初二,有的则选择在三月初三。以柯家桥祭山为例,柯家桥祭山日为二月初二,祭山日前,就由上一年推选出来的会首逐户收集好钱,一般要忙活若干天,才能买到祭山用的猪和鸡,祭山的猪一般是雄性的猪,禁止用母猪来祭祀。会首会在祭山的前一天把这些东西全部备齐,然后安排人杀猪、砌灶、背案桌、捡柴火、挑水等。二月初二凌晨,会首和协助的人一同上祭山点,开始在菩萨面前杀猪祭山,猪杀好后,进行烧洗,将煮好的猪头、五脏端到菩萨面前进行祭祀,所有的会首必须跪在菩萨面前,由请来的先生诵读经文,并告知菩萨本年度有哪些人家参与祭天,祈望菩萨予以保佑。以往祭山的时候要求每家每户背上自家做的饭,带上一定的小菜、酒等,同时还要准备香、纸钱到菩萨面前烧,然后由会首们分发祭山的肉和汤,大家就在山上共同吃饭、饮酒、吃肉,场面十分热闹。为了使祭山活动继续下去,当年的会首们也要选举下一年的会首。一般选举的会首是有能力的人,物色好人选后就把一只猪腿分发给他,如果他答应啃猪腿,说明他愿意接替下一年的祭山会首一职。当然,会首只是名誉上的负责人,实际上每年祭山时,都有很多人自愿参与进来,这也是祭山活动能一直延续到现在的一个重要原因。

还有十月初一的牛王节。牛王节又称为祭牛节、敬牛节,这天,每家每户都会做糯米粑粑和杀鸡来祭祀祖先、供牛王菩萨,祈求保佑自家的耕牛力大无穷,将土地耕作好,来年有好的收成。同时要用米饭喂牛,这天牛什么活也不用干,并且会得到最好的饲料。大方白族做的糯米粑粑一个有两手环抱起来那么大,主要是看盛粑粑器皿的大小,器皿大的就要大一点。粑粑呈饼状,有五六厘米厚,吃的时候从大的粑粑上面用刀切一小块下来就可以了。大方白族还将做好的糯米粑粑捏两小团,分别在牛角上绑着,还上山采九里光花插在粑粑上,把牛牵到河边去照看影子,使之高兴。然后取下糍粑给牛吃,据说这是替牛祝寿。主人会跟牛说:“好好耕地,好好干活,来年才有粑粑吃。”有的地方,还要放一串鞭炮,给牛披红挂彩,表示祝贺。没有养牛的人家,也要备办酒、肉、香、烛、纸线,到自家的田土边祭祀牛王菩萨,祈求它保佑自己早日买上耕牛,或租借别人的耕牛使用时顺顺当当,乖乖地听他使唤,耕起地来又快又好。不管是以前还是现在,十月初一祭祀牛王菩萨的活动从未停止。牛王节体现了白族注重农耕、保护耕牛的美德。还有一点表现他们重视耕牛的佐证就是大方白族从来不用牛肉祭祀。

五、民间信仰

贵州白族的信仰分为两个部分:一是民族民间信仰,二是宗教信仰。

白族原始宗教(指民族民间信仰文化)包括自然崇拜、祖先崇拜两大内容及相关的迷信活动。白族先民认为山、石、树、河、洞等自然界万物均有神灵,因而有祭自然神的活动以保佑风调雨顺、国泰民安、子孙昌隆。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小海区小海镇的营盘村民组,其是白族苏氏世居地。苏家屋后的坡上有一棵古树,是苏氏世代神树。过去凡有天灾、战争、庆丰收或节日,苏家都进行祭树活动,或乞求赐福或谢神开恩。白族认为山有一种有益于人的神即龙脉,因此选屋基、找葬地,均择“龙”所居地。有的人家生女不生男或孩子连续夭折,便认为是屋基或祖坟作怪,遂进行多次的迁居移坟。白族还认为龙脉会转移。本来有龙脉的山,一旦遭人践踏,龙便会迁移他方。对这些说法,人们信以为真,故很注意保护龙脉。毕节、大方、织金等地白族有供“姑妈坛”和庆天王坛的现象。“姑妈坛”又称“灶化坛”。在家长居室的墙上,悬挂一块小木板,上置小木箱、小篾箩或小布袋,内装碎银、谷米、盐茶和已故老人的头发、手脚指甲等物。每年除夕杀鸡供奉,称为一年一供;三年期满,择时杀猪庆奉,称三年一庆。供、庆之目的是为祈求丰年、全家平安。这种信仰至今沿袭。天王坛据传为开天辟地之初有功德的君长之位。每年农历六月,“至期净坛,越宿鸡鸣,作乐迎神净主、净牲、祈祷、省牲、旅酹、九献告毕,越三日而礼终”。长此以往,“老人制为祀典,后世仍之”。“天王坛之庆也,并以五祀:东方青帝勾芒神,祭先肝;南方赤帝祝融神,祭先心;西方白帝蓐收神,祭先肺;北方黑帝玄冥神,祭先肾;中央黄帝原土神,祭先脾”。祭祀意在祈保人安物阜,为生者祈福,为死者迎祥。祭品以牛、猪、羊为重祭,由经师设坛主祭庆贺。

过去,遇有疾病、天灾,白族人常认为是神灵作怪,故常请经师来祭灵、祭神、念经,以求神灵免灾。用药除病的同时也行祭灵祭神活动,称之“神药两解”。

白族注重祖先崇拜,认为人死后灵魂活着,人的死是体和魂的分离。一般认为人死后有三个魂:一魂到阴间,一魂守坟,一魂脱胎再生……决定人生与死的魂是去阴间本族发源地的魂。“死”后转活,被认为是阴间不让入册而转回。

祭祀事实上祭的是到阴间去的魂。过去每逢节庆,白族都从山上取回神主牌,放在神龛上敬供。每用一顿饭,神龛上都要点着灯、摆着菜,老人把所有的家人喊到神龛前下跪,挟一个火炭到神龛前,舀一碗生水泼后,边用筷子夹菜,边念祭词。最后将全家人的名字向祖报告,让祖知道。如果家里有人外出未归过节,则须向祖说明原因,并求保佑。若祭祀之前有人食过某种菜,则不能用来祭祀。逢节日第一顿饭一般吃得很晚,意即怕祖先路远,还未到家,估计祖宗皆到齐后才祭祖用饭。到庆节的最后一顿饭,则吃得很早,认为祖宗要回转,须提前赶路。

白族的神主牌由一块长方形木板做成,上面写着祖人姓名,由长房长子保管,平常藏在山上,节庆时接回家中敬供。凡经过开丧活动的神主牌,皆用一木箱装着,被视为家宝。关于木板“神主牌”,其来源与云南大理白族有联系,可作白族(七姓民)来自大理之旁证。大理白族自古将木刻成祖人像留给后人敬供,迄今某些地方仍有此习俗。白族的木板“神主牌”是木刻人像的简单化。

守坟的魂日夜到处游荡、作祟,因此称之为“影子”,即鬼。鬼主要加病于人,老鬼有时行善,只病别人,不病家人;中鬼和小鬼则不分三亲六戚逢人就作祟。对鬼的形象描绘,一是披头散发、指甲长、眼睛发红的鬼;二是赤身鬼;三是无头鬼;四是无身鬼;五是无四肢鬼;六是全身有毛的鬼。“鬼是想象的产物”。在白族的民间故事中,还有关于吃人鬼的传说。

某人一死,认为其魂之一随即投生。若某地同时有死有生,常怀疑生者是死者脱胎而来。有死即有生,生者必来于死。这反映出古代白族对因果联系的认识。 [9]

民族民间信仰的强调和维护一部分依靠的是禁忌,这在贵州白族中也不例外。贵州白族在祭祀、节日、饮食、服饰、住宅上都有一些禁忌。

在贵州白族的民族民间信仰文化中,还有占卜等内容,有筷卜、蛋卜、鸡骨卜、鸡舌卜等。筷卜用于人突然得病;蛋卜用于小孩失魂;鸡骨卜用于吉凶;鸡舌卜用于测试婚姻等等。这些在《贵州省志·民族志·白族》中也有叙述。

白族打龙潭的仪式没有特定的日子,但是一般来说都是在每年农历四月初八前后,听老人们说有这样一句节气谚语:“四月八,枯井发。”只要是天干久不下雨,这里的人们就会举行打龙潭的仪式。但是龙潭现在已经被水淹了,所以现在的祭祀活动都是在龙潭的边上举行,并没有真正到达龙潭。打龙潭一般由村寨里比较有威望的老人来组织,家家户户都交纳一定的钱,由组织者把钱收好之后购买祭祀要用到的祭品,这些祭品包括一头羊、酒、香、蜡、纸、烛。除此,还要买鞭炮、扎一条一丈二尺长的草龙、请法师等。最后商定打龙潭的具体时间。

到了约定好的这天,人们先在庙里举行祭菩萨的仪式,耍龙的人在庙外面等候,等到祭祀仪式一完成,人们就将羊和一条小狗绑在一张滑竿或者是椅子上抬着去龙潭,一般妇女是不能去的。在去往龙潭的路上,先生还要反复大声念着话语,然后敲锣打鼓的和耍草龙的这些人都要跟着先生一起喊着这些话语:“天干干,热活宝,五谷不生人饿倒;天干干,热活宝,晒死田中秧苗草,抬起狗儿拜一拜,求天雨,求地雨,我愿皇天下大雨。”到了龙潭边上,先生点香祭拜,然后在公鸡鸡冠上用手掐出一点血,将鸡血画在文书上,这里不用羊血和朱砂之类的。宣读完祭文之后,放了狗,把拉来的羊和鸡杀掉,并将羊头用绳子拴着丢进龙潭中,还要把石头砸向扔羊头的地方,这就是所谓的“打龙潭”。绳子的另外一端就近拴在潭边的石头或者树枝上。如果祭祀龙潭之后下了很大很久的大雨的话,村里的老人就会安排一个人去龙潭边上将羊头从水里拉出来,这样就能阻止再下暴雨。在祭祀完龙潭后,先生会从龙潭里取出一些水,洒在草龙身上,然后在锣鼓喧天的气氛中,浩浩荡荡地耍龙活动就开始了。

耍龙首先要沿着大营山耍,绕满山上之后就从山上下来,再沿着响水街道开始耍。街道两旁早已站满了准备好的村民,他们会拿着桶、盆或者其他的器皿装满水,等到耍龙的队伍经过自家门前的时候,他们就向草龙泼水,连带着耍龙的人全身都湿透,泼水多的时候他们连眼睛都睁不开,路边的行人也全身是水,但是他们都不在乎,甚至兴致满满,一边泼水,一边高声喊着“大雨来了,大雨来了”。草龙从街上穿过,路面上全都淌满了水,就好像真的有大雨下过一样。等到人们尽兴之后,剩下的全是白族人们对上天的满心期待,他们希望天降甘霖、五谷丰登、风调雨顺。耍龙完成之后,人们吃着羊肉,喝着酒,也有的人在这里唱歌、打牌等。虽然“打龙潭”是传统的求雨祭祀活动,但是发展至今已然成为白族人民不可或缺的一个传统民间节日活动了。

六、文学艺术

白族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创造了独特的文学和艺术。这些文学艺术大多与风俗习惯紧密结合,有的还反映本民族的历史变迁,是悠久历史和宝贵文化遗产的真实记载。

白族文学有古歌、传说、谜语、情歌、酒歌、丧歌及神话故事等。由于没有文字记录,世久年湮,加上语言逐渐消失,绝大部分已经失传,现存者多系口传。这些文学作品有对历史英雄人物的赞颂,对生活、爱情的赞美,对封建统治压迫的控诉,还有对婚、丧、礼俗和宗教信仰等内容的再现。

如《烧床铺草》的哭词:“妈呀!您在生时,常在床前梳头,现在床拆了;你常在火边打草鞋,现在火熄了;您常从小门出进,现在小门关了;您常看守大门,现在大门空了;您常铲刷院坝,现在起坑了。您去了,您的儿女们走到水边,不见您的影子,走到坡上,不见您的脚印。”《发丧》哭词:“天亮了,妈妈您去吧,客人拉马在路上等您,亲戚配鞍在前面接你,祖先们在迎接您,您去吧!”

白族家谱、墓碑、祠堂碑文有零散的诗文。如威宁彝族回族苗族自治县蛇街白族张氏家谱中有诗载:“我族同胞本至亲,连根共蒂一家人。洱海苍山桑梓地,碧鸡金马子孙春。算来均系九龙派,散住滇黔作毗邻。津宁起籍原属缓,铁柱增辉总是真。”此诗较为概括地描述了白族的历史。

艺术有音乐和舞蹈。以“歌”表达思想、以舞抒发意愿是白族人民的传统习惯。凡遇婚丧、祭祀、节日和聚会,常饮酒高歌,以舞助兴。民间的民歌调、古歌调、喜事调、吊丧调广为流传。毕节鸭池、保河,威宁蛇街、小弯和赫章窝虹等地的情歌尤具地方特色。大方一带传统的歌舞经后人加工归类,逐渐形成酒礼歌舞、花灯歌舞、龙灯舞等类型。白族民间乐器种类,适应于白族的民间音乐,大体可分为吹拉乐器和敲打乐器两种。所谓吹拉乐器,指的是唢呐、笛子、箫筒、二胡、芦笙等。木叶也是运用较为普遍的一种天然吹奏乐器。过去,芦笙是婚丧、嫁娶或新春时节男女青年乐于吹奏的乐器。 [10]

白族的民族民间故事与当地的祭祀信仰、节日文化密切相关,比如当地有祭祀小白龙以避免冰雹的习俗,而在民间故事中就有关于小白龙的故事与其印证。


[1] 2013年7月,由贵州民族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的李相兴老师带队,有3个民族学研究生,13个民族学本科生组成的大方白族文化调查队,与大方县民族宗教局联合,在大方县的响水、理化等乡进行了调查,最后形成了《贵州省大方县响水、理化白族民间文化调查报告》。此处所用资料,均取自该报告。

[2] 贵州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贵州省志·民族志》,贵州民族出版社2002年版,第718页。

[3] 贵州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贵州省志·民族志》,贵州民族出版社2002年版,第719页。

[4] 贵州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贵州省志·民族志》,贵州民族出版社2002年版,第719—720页。

[5] 贵州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贵州省志·民族志》,贵州民族出版社2002年版,第721页。

[6] 贵州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贵州省志·民族志》,贵州民族出版社2002年版,第722—723页。

[7] 贵州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贵州省志·民族志》,贵州民族出版社2002年版,第724—725页。

[8] 贵州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贵州省志·民族志》,贵州民族出版社2002年版,第726页。

[9] 贵州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贵州省志·民族志》,贵州民族出版社2002年版,第729—730页。

[10] 贵州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贵州省志·民族志》,贵州民族出版社2002年版,第713—717页。

贵州世居少数民族哲学思想史.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