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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学思想的发展
所属图书:《贵州世居少数民族哲学思想史.下》 出版日期:2017-10-01文章字数:字

第四节 哲学思想的发展

清代,一批西北、中原、江南回族将士随清军入黔,有的落籍贵州。一些省外回族商贾、工匠、阿訇到贵州谋生或传播伊斯兰教。回族居住地域由元代的黔北、黔西南,扩大到六盘水市、安顺市、贵阳市、铜仁市等地。清中叶后,贵州回族兴办教育事业,培养了一批社会所需人才。各地清真寺开办经堂教育,培养经学人才,取得显著的成绩。贵州回族在固守伊斯兰文化的同时,学习中国传统文化和适应地方社会习俗(这种适应包括了吸收合理成分和抵制违背伊斯兰文化的内容),逐步创立和发展了贵州回族文化。贵州回族哲学思想有所发展。

回族在坚持伊斯兰教信仰的前提下,根据当时当地的环境,主动或被动地趋近和学习汉文化,通过参加科考获取功名,扩展生活空间。清末起义失败后,回族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使适应社会、发展回族文化的实践更为主动。如学习汉文化,研究儒家经典,有的还参加科考取得功名。在生活习俗方面(居住、服饰、语言等),只要不影响到对伊斯兰教的信仰,都尽可能作一些适应性改变,以减少回族文化立足和发展的阻力。光绪十六年(1890),马元章(哲赫林耶第7代教主)到贵州办理教务时,就积极引导回族穆斯林勤农事、经商贸、发展经济,主张消除民族积怨和教派偏见,增进民族团结和教派团结,维护地方稳定,缓和与统治者的矛盾,以利和平复教。马元章回甘肃前,委任跟随自己多年的云南弥勒人杨云鹤为贵州“热依斯”,他“御下有方,事上尽礼”,善与地方官吏及各族人士相处。杨云鹤告诫穆斯林安分守己,勤事农业,和平相处,不损人利己。这种主动适应的结果,减少了回族在社会立足和发展的阻力。但回族在宗教信仰方面却不容其他宗教的半点干预。威宁回族将伊斯兰教与“释迦牟尼之崇尚浮屠”“羽客黄冠炼丹之辟谷”严格区分,“事则恪遵认、礼、斋、济、游也,经则钦奉〈甫尔歌乃〉也,圣则依归穆罕默德也”,认为这是清真之教“流行于天下万世而不易”的根本保障。因此保证了“整合”而不失民族性的“根基”,“包容”而不失宗教性“本源”,使贵州回族文化既具有鲜明的“阿拉伯—伊斯兰文化”特色,又包含了贵州地方文化风格。

一、认一论

回族是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伊斯兰教信仰是崇拜独一无二的、永恒的、万能的真主。穆斯林只有顺从主宰一切的真主,接受启示,捍卫信仰,才能对真主忠贞不渝。随时随地向他祈祷,修行立德,今世宽厚仁慈,来世以进天园为目标。《古兰经》明确称颂安拉是独一的、无始的、最崇高的、实在的主,是创造、主宰并超绝万物的主,是全知全能的主。信奉独一无二的最高主宰安拉,是信仰的最高原则和总纲,其他一切信仰由它派生和规定。

贵州回族哲学最突出的特征是宗教性,伊斯兰教在回族形成和发展中起了重要作用。伊斯兰教的“六大信仰”“五项功课”、伦理道德等,始终是回族文化的核心。回族全民信仰伊斯兰教,宗教性是贵州回族文化最突出的特征。《古兰经》、“圣训”是贵州伊斯兰教最根本的经典,贵州回族的思想信仰、宗教礼仪、生活习俗等都源于此,这些集中地体现在贵州穆斯林信仰的纲领——“六大信仰”“五项功课”。

“六大信仰”和“五项功课”作为贵州回族宗教信仰、宗教功修、伦理道德规范、生活习俗的纲领和准则,约束着全体穆斯林的思想和行为,是他们效法和遵从的行为规范。伊斯兰教作为一种宗教信仰,已经渗透到贵州回族人民生活的各个领域。《古兰经》明示:“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确信真主和使者,以及他所降示给使者的经典。谁不信真主、天神、经典、使者、末日,谁确已深入迷误了。”中国回族穆斯林将《古兰经》中关于万事万物的命运皆由安拉决定的信念归结为“信前定”,并与经典明示的“五信”合称为“六大信仰”,即信安拉、信天使、信经典、信使者、信前定、信后世。“五项功课”简称“五功”,亦称“五桩天命”“五常”等。“功”为阿拉伯文意译,原意为“基础”“柱石”,是伊斯兰教念功、礼功、斋功、课功、朝功五项基本功修的总称(简称念、礼、斋、课、朝)。五项功课作为伊斯兰教的基本功修,是穆斯林在思想上信仰伊斯兰教的同时,在行为上必须履行的功课。伊斯兰教认为,五功为穆斯林必须履行的神圣义务和功修制度,是实践基本信仰的基石,对于体现信仰、坚定信仰有重要意义。认真履行五功,不仅是穆斯林虔信和敬畏安拉的表现,更重要的是能巩固“认主独一”的根本信仰。

数百年来,随着伊斯兰教在贵州的传播和广大回族穆斯林对安拉的崇信,安拉独一的“认一论”思想已深入人心,成为始终坚持、分寸不让的根本信仰基础。“真主教立,本然尊无二。”除心中诚信外,回族还以多种短语,如“大能的主”“普慈特慈的主”“为主的”“我的主啊”等,随时表明信仰。

贵州回族宗教哲学在回族族规中体现得最为明显。贵州回族族规除吸收儒家文化中敦人伦、笃宗教、课子弟、正闺门、慎交游、勤职业、崇节俭、忍小忿、恤贫苦、睦乡邻等内容外,伊斯兰教教规是其重要内容之一。例如《蔡家地马姓族规》(乾隆十三年)要求族人“要认主、认圣、切忌信巫。不敬根本,不得为我们大圣人的教生,其余教条,令行禁止,各家加意遵行……要五时恪守教规,七日朝拜不可殆玩,不忿居心……要戒赌博、饮酒,不可说谎、奸淫、放纵子弟、不务耕读……”威宁《海子屯李氏家谱》“李氏族规律条”说:“吾族笃信伊斯兰教名清真,有古兰真经三十卷,展示宇宙万物哲理和人生两世忧乐,命有念、礼、斋、课、朝五功纲伦。对攻读经书、奉主圣道、执守善功、奉公守法,杜邪恶、从善美,是识时务者,必得益处;对损规败俗、违律不仁,善事不足、恶事有余者,必受惩戒或损益。”

回族寓言中也宣传了这种思想。譬如流传于威宁的寓言《头骨的声明》叙述了一个贪婪的宰相活着时拼命搜括民财,死了仍为钱所累,不得安宁。贪爱金钱的结果是“活着的时候,受它拖累,苦伤劳命;死后受它牵连,抛尸露骨”。告诫人们,要知真主造化的恩德,信圣人,遵经典,做一个诚实、守信、正直、善良的人。

威宁《怀远堂刘氏家谱》云:“遵奉真主传授至圣人之天经,其名为〈甫尔歌乃〉,三十部册,六千六百六十六段。受赏、警吓、许约、命令、禁止,明条明件,条拟断法,效古至先贤之辙,仍率由旧章,以化贤愚。即将明朝天启二年拨补之七姓亲友,去其偏倚驳杂之弊,清浊刚柔,赖春风时雨,洗其旧染之污,诱入中道,不致他歧。西音东晓,则景仰深怀,稚子少童,则立程雪门,称作师范。诚属解人之难。开其茅塞,如瞽之相师。教泽洋洋,芳名播于千里。以为清真之中流砥柱,虽涌泉而不摇移,操川回澜之渠,使当际之回回皆归于清真,入于教道。至此而经纶展矣。”

此外,在楹联和匾额中也强调“认主独一”的宗教哲学思想。譬如“认真主无影无像,众造化有据有凭”(铜仁清真寺),“清净中孚,恒乐同人而集福;真诚无妄,咸謌大有以延庥”(贵阳清真寺大门),“真主似旭日,千秋普照千秋暖;经典诵古兰,万世相传万世歌”(兴仁三家寨道堂),“古兰天经千秋相传穆民诵;教本清真万物归宗崇安拉”(普安青山清真寺宣礼楼),“冶儒释道摩耶于一炉,读遍卅本古兰,奥义无非真主;合念礼斋课朝为全德,遵循五大天命,至理唯有安拉”(贞丰清真寺大殿)。匾额有“圣德源流”“清虚真宰”(贵阳清真寺大殿),“返璞归真”“尊一不二”(兴仁三家寨道堂)“真一不二”(兴仁潘家庄清真寺),“万化咸归”“造化玄机”“尊无二上”(贞丰清真寺大殿)等。

二、政治观

中国回族哲学政治观以《古兰经》、“圣训”、伊斯兰教法等为思想基础,并吸收了中国儒家政治哲学观。回族哲学政治观主张:第一,服从真主和使者,服从主事的人。伊斯兰教强调穆斯林必须信仰真主,必须服从使者。使者是由真主挑选的品德完美的人,引导世人按真主的启示过有意义的生活。同时服从世间的主事人或执政者。《古兰经》云:“你们应当服从真主,服从使者和你们中的主事人”。第二,维护统一,反对分裂。《古兰经》要求穆斯林必须精诚团结,反对分离宗教,自成宗派者。“你们当全体坚持真主的绳索,不要自己分裂。你们应当谨守正教,不要为正教而分门别户。”第三,维护和平,反对侵略。穆斯林要为信仰、为主道而战。“信道者,为主道而战,不信道者,为魔道而战,故你们当对恶魔的党羽作战。”第四,提倡民主,反对独裁。《古兰经》指出“他们的事物,是由协商而决定的”。穆罕默德逝世后四大哈里发都忠实地继承了这种民主精神和优良作风。第五,提倡平等自由,反对剥削压迫。《古兰经》强调人们生而平等,自由不可侵犯。一个人如果遵循正道,行善戒恶,便会达到自由安宁的境界。

贵州回族继承发扬回族先民哲学政治观,顺主忠君,爱国泽民,清正廉洁,克己奉公,发展和践行哲学政治观。譬如,康熙五十七年(1718),云南元江人、康熙四十二年(1703)进士、书法家马汝为,补贵州铜仁知府,在任3年,清正廉明,“治声甚著”。马汝为出身贫寒,最解民意。他察知豪强霸田一事,凡被占民田,命随从在田边植树一株,并手书:“皇法不容强占民田,知府马汝为到此”挂于树,豪强见状,不敢顽抗,立即还田,并赔损失。雍正三年(1725),陕西宁夏府(今宁夏银川)人马会伯,任贵州提督。在贵州任内,恪尽职守,受朝廷嘉奖。他见贵州土瘠兵贫,上奏章表示“臣捐谷千石,所属四营将备捐千石,贮以济兵。来岁续捐增贮。上善之……得旨嘉奖。”雍正五年(1727),安徽宣城人、廪生詹彬授贵州镇远知县,署印江县事。印江是汉族与其他少数民族杂处地区,常发生民族纠纷。詹彬对少数民族以诚相待,使民族矛盾得以缓解。不久,詹彬调思南府安化县。任满后,迁大定府通判,署平远州知州、黎平府知府。所到之处,一郡肃然。詹彬乾隆六年(1741),任大定府通判时,劝农兴学,爱民如子。卸任时,士民塞途而送,且有挽衣泣下者。百余年后,父老犹称道弗衰。乾隆四十一年至四十八年(1776—1783),陕西西安人乌大经任贵州古州镇总兵。乌大经以身作则,严格要求属下。在古州任上,一次因士兵操练成绩不佳,据实禀报要求朝廷处分自己及属下。乾隆帝不仅没有处分他,还表扬了他“据实具奏”的行为诚实可嘉。道光二十二年(1842)山东临清人、道光六年进士洪梦龄任余庆县知县。朋友说这是大材小用。梦龄正色道:“知县乃亲民之官,为朝廷育人才,为制抚助赞衰,作国柱石臣者,皆依赖知县为基也。”他在任职期间“重待士子”,注重农学,甚多惠政,为一时良吏。洪梦龄家世有善行,州牧额其堂曰“积善”,取“余庆”之意。云南泸西人、举人、伊斯兰教学者马安礼,晚年出任贵州省安隆、开泰两县知事,任内清廉自守,秉公执事,深得当地人民好评。

三、人生观

人生观是指对人生的目的、意义和道德的根本看法和态度。包括幸福观、苦乐观、生死观、荣辱观、恋爱观等。人生观是世界观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受到世界观的制约。回族社会重视人们的现实生活,因而也特别关注现实社会中人们的人生。回族伊斯兰学者注重结合中国传统文化对伊斯兰教人生观进行研究和阐释。因而,回族的人生观融进了儒家思想的内容,具有鲜明的特色。贵州回族人生观主要表现为“两世吉庆”观。

贵州回族根据《古兰经》“你应当借真主赏赐你的财富而营谋后世的住宅,你不要忘却今世的定分”的教义,强调重后世,也不轻今生,形成“两世吉庆”的哲学观。既重视今世的生活,又重视后世的幸福,鼓励穆斯林为获得两世幸福而奋斗不息。《古兰经》说:“谁想获得今世的报酬,我给谁今世的报酬;谁想获得后世的报酬,我给谁后世的报酬。”主张在今生要以积极的入世态度,面对生活,有所作为。不悲观失望,消极遁世。要将对后世天园的向往和追求,对火狱的恐惧和压力,变为一种固守信仰、恪守教规、行善戒恶的动力。在现实生活中要积极向上,开拓进取。摆正今生和来世的关系,既重视今世的生活,又重视后世的幸福,鼓励穆斯林为获得两世幸福而奋斗不息。“圣训”说:“你们中最优秀的,不是为了后世而丢撇今世,也不是为了今世而丢撇后世,而是两世并重。”

四、伦理观

贵州回族伦理观来源于伊斯兰教。伊斯兰教尊奉的经典《古兰经》及“圣训”中,包含了丰富的伦理道德思想。伊斯兰教将穆斯林的行为划分为五类:一是义务的行为,遵循者受赏,违反者受罚;二是可嘉的行为,遵循者受赏,违者不受罚;三是准许的行为;四是可恶的行为,违反者不受赎;五是犯禁的行为,违者应受罚。这实际上也就是伦理道德标准。伊斯兰教教义、教法与伦理道德,构成穆斯林整个行为规范,在各层次上调节着穆斯林之间的关系。贵州回族伦理观主要包括:

(一)平等友爱

伊斯兰教处理社会关系的主张是平等友爱,和睦共处,团结互助,孝敬双亲,善待邻里,培养和谐意识,促进家庭团结,邻居敦睦,坦诚相见,宽怀大度,通过相互信任与理解,保持群体和睦共处。《古兰经》说:“你们当崇拜真主,不要以任何物配他,当孝敬父母,当优待亲戚,当怜恤孤儿,当救济贫民,当亲爱近邻、远邻和伴侣,当款待旅客,当款待奴仆。”强调和维护团结是伊斯兰教思想的特征之一。作为个人,团结互助是穆斯林的美德,是伊斯兰教的教义、教规对穆斯林的基本要求之一。《古兰经》说:“你们当为正义和敬畏而互助,不要为罪恶和横暴而互助。”又说,“你们当全体坚持真主的绳索,不要自己分裂。”因此,穆斯林很讲究团结和互助,很重宗教和民族感情,谁有了困难,其他穆斯林会主动去帮忙。即使自己家中有困难,也要设法接济更贫困者。回族群众远出,无论走到哪里,遇有困难,找到穆斯林家或清真寺,说明自己是穆斯林,就会得到照顾。穆斯林一家有事,邻近穆斯林都会主动前来帮忙。为避免妄断他人言行合法、不合法而影响内部的团结,在穆斯林内部,始终强调伊斯兰教教义所告诫的妄断他人是一种猜疑行为。随意猜疑不仅违背伊斯兰教精神,而且是一种犯罪。《古兰经》云:“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应当远离猜疑,有些猜疑确是罪过。”主张团结互助、善待近邻不限于穆斯林,《古兰经》云:“众人啊,我确从一男一女创造你们,我使你们成为许多民族和宗教,也使你们互相认识,在真主看来你们中最尊贵者,是你们中最敬畏者,真主确是全知的,确是彻知的。”“圣训”说:“人类啊!你们的主是同一个主,你们的祖先是同一个祖先,你们都是阿丹的子孙,阿丹来自泥土,阿拉伯人不比非阿拉伯人优越,非阿拉伯人不比阿拉伯人优越;红种人不比黑种人优越,黑种人不比红种人优越。”又说:“谁归信真主和末日,就让他尊重邻居。”而伊斯兰教提倡的宽容忍让的对象不限于穆斯林,还包括非穆斯林乃至敌人。

贵州回族伦理观遵从《古兰经》和“圣训”,也吸收中国传统文化中的有益成分,形成了坚持善行、维护公道、团结互助、舍己为人、结交良友、孝敬父母、注重礼节等思想。贵州回族没有成文的哲学著述,但这些观念渗透到了回族生活的各个方面。例如楹联和匾额中就有“由是路而入是门,交以道尤接以礼”(平坝清真寺),“清明在躬,相期涤宪洗心,兹善辉邦;真实无妄,所导作忠教孝,润尔贤良”(兴仁三家寨道堂),“教源清真凡事必须清白,道本仁爱一切不外仁慈”(兴仁清真寺),等等。反映平等友爱的谚语也不少,如“家乡水,人间情,最亲不过老表情”,“亲友见面,色俩目在前”,“说谎者非穆民”,“同路行走,先长后幼”以及平坝清真寺楹联“忆想先天,忙修中天,惧怕后天,天堂礼法只为忠孝;懊悔昨日,保守今日,谨防明日,日用之功记在身心”等。

(二)扬善抑恶

按照伊斯兰教的要求,善行是穆斯林必尽的道德义务,包括一切善言、善举。为此,伊斯兰教要求穆斯林必须严守教义教规,规范自己的行为,自觉地实践道德规范。并通过调解矛盾、和睦邻里、怜恤孤儿、救济贫民、款待旅客、劝人为善、止人作恶、勇于克服自身的缺点和恶习等行为,不断提高素养,使自己处于美好高尚的境地,保持人所特有的尊严。伊斯兰教关于善恶有报、善恶必报的思想与“两世吉庆”论是相辅相成的,它们是净化穆斯林心灵、推动其弃恶从善的一种精神动力。由此,穆斯林们恪守以自己的善行对待他人的恶意,以明智宽恕的态度忍受他人的无端伤害的待人之道,从而有助于消除人们之间的分歧,代之以和睦。《古兰经》概括指出:“真主的确命人公平、行善、施济亲戚,并禁人淫乱、做恶事、霸道。他劝诫你们,以便你们记取教诲。”“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维护公道,当为真主而作证,即使不利于你们自身,和父母和至亲。无论被证的人,是富足的,还是贫穷的,你们都应当秉公作证。真主是最宜于关切富翁和贫民的。你们不要顺从私欲,以致偏私。如果你们歪曲事实,或拒绝作证,那么,真主确是彻知你们的行为的。”“圣训”也说:“引人行善是自己行善,诱人作恶是自己作恶。”伊斯兰教不仅要求穆斯林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保持人所特有的尊严,还要求穆斯林对家庭、亲友、国家、民族和社会所应尽的各种义务,均应尽职尽责。

贵州回族的“扬善抑恶”观念在传说故事、寓言中有所体现。扬善抑恶是一切诚实善良的人们所向往和追求的。在封建专制制度下,绝大多数地位低下的回族人民,希望摆脱压迫剥削,实现平等自由,但这种愿望又是不可能实现的。于是,人们便将美好的理想寄托于他们创作的民间传说故事中,通过所塑造的人物,抒发他们的情感,吐纳他们的爱憎,批判假丑恶,弘扬真善美,以此唤起人们的良知,同情弱者,扶危济困,团结互助,趋善避恶。

如《艾嘞娥传说》讲述了在思拉的一座叫发勒思的城中,有一个贤明之士叫舍雷福,其妻艾嘞娥颜貌倾城。一次舍雷福出外经商,数年未归。此间父母先后去世。舍雷福之弟左雷富遂起歹意,纠缠艾嘞娥。艾嘞娥不从,左雷富便买通4个老者,以通奸罪诬告艾嘞娥,她被判石击刑。行刑时,她向真主祈祷,大难不死。5个诬陷她的人,当晚即双目失明,两腿瘫痪。艾嘞娥流落他乡,自己身处困境,还时时搭救别人,但却常为那些被搭救者出卖。由于她一心向主,总是绝处逢生。她女扮男装来到异国,以其聪明仁义被推为国王。执政两年,旧政一新。但她不贪恋权势,主动让出王位,精心修道,虔诚拜主,在真主相助下,成为一个救苦救难的大贤。这则故事成功地塑造了一位善良贤慧、忠贞不屈、富有反抗精神的阿拉伯妇女形象。

又如《南笼塔山的传说》讲述老石匠到外乡谋生,饿昏在恶霸常某家门口,常某以坏了他家风水为由欲置之死地,幸被穷兄弟们救下。老石匠以高超手艺报答大伙。他打制了许多石器送给大伙。这些石器均有神奇功能——石碓舂米米香,还会增加分量;石槽养鸭鸭壮……常某得知此事,将老石匠拉到家中,请阿訇宰羊招待,要老石匠为他凿有神奇功能的石器。老石匠决心惩治常某。结果那些石器不仅未给常某带来一丝利益,反倒赔了钱财,最后连恶霸的老命都搭上了。此外,寓言《蜜蜂的传说》讲某大户人家有十八个兄弟,他们仗着人多势众到处盘剥、侵占别人的财产,遭人们怨恨。后来他们改恶从善将所有财产均打发穷人。但唯有最小的弟弟口善心不善,被罚变为蜜蜂酿蜜还债,弥补过失。

此外,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伊斯兰教教义、教规及伦理道德融入了贵州回族社会生活,有的逐步演变为谚语。如“施舍也是给自己积攒财富”“公道不公道,真主都知道”“贪是罪,吝是罪,迷信也是罪”“爱国是信仰的一部分”“求知是穆斯林的天职”“天堂有路,善即其路;地狱无门,恶即其门”等。

(三)爱国爱家

回族有爱国的优良传统,主张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古兰经》云:“信道的人们啊!你们当服从真主,应当服从使者和你们中的主事人。”“圣训”中有“爱国是信仰的一部分”“你们应当像鸟儿眷恋自己的窝巢一样热爱祖国”等教导。这些伦理思想在各地回族族谱中均有明文规定。譬如,威宁《李氏族规律条》规定“一族之规则宗支明、族议定、规范严、稽考据,见谱志之立行,族规并教规、家规并社规,乃树人之本。爱国、爱教、爱家、爱祖同伦。吾族尤以耕读悉艺为衣食之源,以国法、伦理、教条为宗旨,以安分守己为本,以礼义文明为族和兴邦,吾族众生,不得犯规违禁,凡对本族有危害之言行,必须防微杜渐。”又如,《松林马族谱(新谱)》族规为:“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国家一切法律、法令和各项政策。二、热爱本族信仰的伊斯兰教,关心教门,遵守教规。三、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提高整体素质,掌握先进的生产技术。四、讲究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坚持真善美,反对假丑恶。”《威宁下坝马氏族规》规定有“十议”:一议理论公祖家法须认真讲,不得以小犯上,若族中有忤逆犯上者,族长照尔犯罪过大小以家法自行处治;二议各家父兄应共约束各家子弟,不准擅入贼群,倘姑纵从贼照家法处治,子弟重责惩戒,父兄从重议罚,以警其余;三议族中年幼子弟宜悔迁善,不准附和匪人拦路抢劫,若阳奉阴违,族长务须认真查拿送官处治;四议族中年幼子弟宜安分守己,不准借故生端,若三五成群借故敲磕,族长查拿送官处治;五议族中子弟不准估奸淫邪盗、逼婚估娶,抗违者送官处治;六议族中受人过分欺侮,齐族理论,须时各带用费,先礼后兵,勿恃众妄为;七议族中不准占势,以大压小,抗违者,以家法处治;八议子弟不准酗酒滋事,违抗者,以教规处治;九议族中凡有子弟必须教以理义为本,指归正路,不可胡为,若失信,送官处治;十议念经耕读,或习耕种,不可惯习不种。

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也是广大回族人民一贯坚守的道德规范,贵州回族提倡“孝于亲”,把孝敬老人视为“万善之首”。古兰经中就明示,“你的主曾下令说,你们应当只崇拜他,应当孝敬父母”。回族人认为,除崇拜真主外的最大善功就是孝敬老人、孝敬父母。真主的使者穆罕默德圣人也曾具体而生动地说过“天堂就在母亲的脚下”。穆圣还说道:“大罪有四:一是以物配主,二是悖逆父母,三是杀害无辜,四是作伪证”。这四种人是不得进天堂的,其中就有不尽孝道、悖逆父母之人。

父母慈、子女孝是和睦家庭的标志。但在实际生活中并非这么容易做到,当我们的长辈们年老多病时,有的人就会错误地将老人认为是负担。伊斯兰教将孝敬老人看作是仅次于拜主的善功,极力鼓励人们力行孝道。穆圣说过:“取了双亲喜悦的那等人,实在就取了真主的喜悦啦!惹起双亲恼怒的那等人,实在就惹起真主的恼怒啦!”穆圣还说:“对你们所犯的所有罪恶真主可以延缓到复生日再清算,只有一种罪恶,即悖逆父母的人,要在你们去世以前现世现报”。因此,在穆斯林家庭中,高龄老人、长寿老人较多,而虐待、厌弃老人的现象极少,老人们多受到尊重和善待。在贵州,三代同堂、四代同堂的穆斯林大家庭比比皆是,这是大家遵循伊斯兰正道的结果。

随着时代发展,贵州回族家庭内部成员相处形成了一些基本原则,内容为处理家庭关系的规矩、伦理道德等。有的原则经人们加工提炼编成歌谣。如流传于威宁的《夫妻关系歌》,对夫妻的要求是“好夫妻,结良缘,志同道合磐石坚。该商量时多商量,该学习时多钻研。双方老人共孝敬,两边亲友同等看。家务事,莫推攀,分工合作共同担。工夫力气无称量,斤斤计较必生冤。只要理解识轻重,苦累之中藏甘甜。受苦受难要体贴,将汤服药更当管。娱乐爱好巧安排,是非之地莫沾染。指错误,讲缺点,起方就圆顾脸面。该用提示莫指责,该谅解时别抱怨;团结和睦有良方,讽刺挖苦伤情感,失去理智破口骂,动手动脚人性欠;你冒火时我让开,心平气和再交谈。互尊互重不歧视,相亲相爱到万年”。这首歌谣简单明了,却处处体现回族伦理观。

(四)经济观

回族的经济观以伊斯兰教教义为最高原则,主张努力生产、公平交易、合理分配、适度消费,反对高利贷。严禁商贸活动中的各种欺诈、假冒、愚弄、哄骗等不诚实行为。

伊斯兰教鼓励人们通过劳动获得财富,扩大对财产的占有。伊斯兰教教义认为,尽管世间万物都属于真主,但财富是真主赐给人们的最高福祉之一。只有通过努力工作,才能分得到真主更高的恩赐。凡是在体力和智力上有工作能力的人都应该自食其力,不应成为家庭或社会的负担。财富的取得和利用必须正当,禁止侵占公物和骗取、强夺、侵吞他人的财物。《古兰经》说:“你说:‘我的宗族啊!你们当尽力而工作,我必定也要工作。你们将知道谁获后世的善果。不义的人,必定不会成功。’”“你说:‘你们工作吧!真主及其使者和信士们都要看见你们的工作。你们将被送到全知幽明者那里去,而他要将你们的工作告诉你们。’”“工作者的报酬真优美!”

伊斯兰教反对财产集中于少数人手中,聚敛财富,囤积居奇。提倡诚实经商,公平买卖,等价交换,信守合同;禁止投机冒险、强买强卖、欺行霸市、哄抬物价、以次充好等不法行为;反对个人过多地享有财产的占有权和使用权,以免导致社会贫富悬殊。为此,伊斯兰教制定了一系列教法、教规,如财产税制度、继承法、禁止高利贷、禁止囤积财富、提倡施舍等,以此限制财产集中到少数人手中。同时强调,保护个人对财产的占有权利。《古兰经》言:“信道的人们啊!你们不要借诈术而侵蚀别人的财产,唯借双方同意的交易而获得的除外。”

公平交易是伊斯兰教经济观的核心,也是对买卖双方的基本要求。《古兰经》鼓励正当经商,允许合理盈利,坚决反对在经商中称量不公的行为。《古兰经》说:“你们当用充足的斗和公平的秤……”“你们应当用足量的升斗,不要克扣。你们应当以公平的秤称货物。你们不要克扣他人所应得的财物。你们不要在地方上为非作歹,搬弄是非。”“圣训”明确指出,诚信是买卖双方均需遵守的基本原则。《圣训》说:“你们称足你们的粮食,真主会赐予你们吉庆。”伊斯兰教严禁称量不公的做法,认为称量不公是侵权行为,是罪恶,而称量公平是一种善行,而且能在真主那里获得厚报。《古兰经》言:“伤哉!称量不公的人们。当他们从别人称量进来的时候,他们称量得很充足;当他们量给别人或称给别人的时候,他们不称足、不量足。”《古兰经》告诫人们:“他曾规定公平,以免你们用秤不公。你们应当秉公地谨守衡度,你们不要使所称之物分量不足。”

伊斯兰教允许合法经营,收取合理利润,以维持家庭生计。但坚决反对重利盘剥,认为这等人最是不义的人。《古兰经》说:“真主准许买卖,而禁止重利。”允许正当取利,经商、经营、劳动所得利润受法律保护。另一原则是提倡储蓄以保障计划开支,但反对以储蓄为名,垄断社会财富。禁止放债取利,鼓励债主放弃余欠的重利或给予宽限。“信道的人们啊!如果你们真是信士,那么,你们当敬畏真主,当放弃余欠的利息”。“如果债务者是窘迫的,那么,你们应当待他到宽裕的时候。你们若把他所欠的债施舍给他,那对于你们是更好的,如果你们知道”。伊斯兰教反对以诱骗促销货物,《古兰经》明示:“以安拉的盟约和自己的盟誓换取些微代价的人,在后世不获恩典。”“圣训”禁止交易过程中的各种欺骗行为。哈基姆·本·希扎姆传述,使者说:“买卖双方只要未分开(或直到他们分开),皆有自由权。倘若他们在买卖时彼此诚实,不隐瞒交易物的缺陷,则安拉必在他们的买卖中赐福;倘若他们隐瞒作假,则买卖中的吉祥定会失掉。”

(五)自然观

伊斯兰教很重视环境保护,《古兰经》多处提到大自然与人类的密切关系,强调人类与自然环境应该保持相互协调,并启喻人类关注和爱护自己的生存环境。《古兰经》说:“他以大地为你们的席,以天空为你们的幕,并从云中降下雨水。而借雨水生出许多果实,做你们的给养……”“我在大地上为你们和你们所不能供养者而创造了许多生活资料。”“他创造了牲畜,你们可以其毛和皮御寒,可以其乳和肉充饥,还有许多益处。”“他制服海洋,以使你们渔取其中的鲜肉做你们的食品或采取其中的珠宝做你们的装饰,你看船舶在其中破浪而行,以使你寻求他的恩惠,以使你们感谢。”强调要正确认识自然,关爱生存的环境,处理好与大自然之间的关系。伊斯兰教还鼓励穆斯林探索自然界的各种规律,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古兰经》云:“天地的创造,昼夜的轮流,利人航海的船舶,真主从云中降下雨水,借它而使已死的大地复生,并在大地上散布各种动物,与风向的改变,天地间受制的云,对于能了解的人看来,此中确有许多迹象。”“圣训”则鼓励穆斯林改善环境:“任何人种下一棵树,而这棵树随后结出了果实,那么真主将按照果实的数量犒赏他。”伊斯兰教教导穆斯林要节约资源,禁止浪费。《古兰经》就说:“你们应当吃,应当喝,但不要浪费,真主确是不喜欢浪费者。”穆罕默德禁止人们对树木乱砍滥伐、对野生动物乱捕滥杀。他首先下令将麦加、麦地那和塔易夫三城及其周围定为保护区,不允许人们砍伐树木,不允许人们捕猎野生动物。又号召人们多植树造林,美化环境。穆罕默德郑重地指出:“清洁是信仰的一部分。”他非常厌恶污染环境的行为,他说:“三种行为是受诅咒的:在水中、路上和树荫下大小便。”

回族保护环境的意识很强。在回族聚居村落,房屋周围多栽种有果树和竹木。如兴仁白家冲,村子四周竹木掩映,绿荫直连天际。威宁自治县草海镇中塘村,全村三个村民组都居住在撒家院子。群众从不乱砍一棵树木。目前这个村是全县天然林覆盖面积最大的一个村。早春来临,百花争艳;金秋时节,硕果满枝。环境优美,空气清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五、军事哲学

清中叶后,清朝贵州地方官员对回族人民持歧视态度,采取压制政策,招致回族的反抗。清末,贵州先后爆发了黔西南回族人民起义,后世称“白旗起义”。回族起义军攻城略地,建立政权,给清朝统治者以沉重打击。起义军领导者在军事斗争和政治斗争的策略上展示了许多哲学思想。

(一)用兵谋略

白旗起义军根据兵法结合实际制定军事原则,譬如,兵力布防、使用、指挥、进攻、防守、操练等,均有相应规定。建立常备军和后备军,常备军以练兵、作战为主,农忙参加部分生产;后备军以生产为主,农闲和战事紧张时,集中参战或筹措给养。起义军以地区编组,多者千人,少者十数人,作战扎营临时调整。军器以自造为主,夺取为辅,每千人约有火枪50—60支,大炮数门。白旗起义军将领多为文武双全的将帅之才,起义军歌谣对自己的统帅充满自信和自豪。《鸡土从三爸人中豪》《坐镇新城金阿訇》《关(官)麟(林)三爸掌炮群》夸赞张凌翔、金万照、保官林三位将领:“鸡土从三爸人中豪,披坚执锐领同胞,百战百胜推绿巡,黄忠年高不算高。”“坐镇新城金阿訇,兵民两管韬略宏,算无遗策寒敌胆,大众事业仗此公。”关(官)麟(林)三爸掌炮群,百发百中轰敌人,路打开通敌寨,放马驰驱任纵横。”正是在这些将领正确领导下,起义军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用兵策略,即“正兵要勇,主兵要力,假兵要真,奇兵要疑,游兵要敏,哨兵要静,炮兵要准,骑兵要迅;纛旗指向,大队猛进,左右紧联,前后照应;我胜穷追,我弱稳沉;关口把严,敌兵难越;设防坚固,分段分层;各守泛(范)地,游兵救警;攻守虽异,交相运行;攻有目的,守必固阵;胸怀良策,临危不惧,应付自如,定得胜利”。后勤保障是部队战斗力的坚实后盾,白旗起义军重视军队后勤保障,“未曾战争,先储粮草,仓廒重地,看牢守好”。

(二)军事打击和政治宣传相结合

清咸同年间,贵州西南爆发以回族为主的反清起义——“白旗起义”,起义军攻取兴义、贞丰等l0余州、县,队伍达l0余万人,震撼了全省。署云贵总督徐之铭命云南省临源镇总兵马如龙(回族,回族起义军降清将领),于同治元年八月初一写信给张凌翔,劝其罢兵息战。张凌翔、马河图复信表示反对,并言明义军立场,并非想反朝廷,愿意打仗,一切均为迫不得已,回信云:“今春三月杪攻克兴郡后,黎峨、盘州等处不难垂而得,而弟所不遽取者,亦安民救世之心。无奈叠示晓谕,多方曲全,该处等总为赵德昌所惑,强与战争,转致弟兵欲息而卒不能息,战欲停而竟不能停也……近日兵已临城,不下数万,易进难退,势所固然。转恳麾下速饬该处绅耆士民,依弟所示办理,弟决不妄加杀戮、有害生灵,不惟地方幸甚,苍生幸甚,弟亦得以告无咎于麾下……”天主教法国传教士、贵州教区主教胡缚理,神父任国柱和孟牧肋,自告奋勇替清朝贵州地方政府出面调解。七月十七胡缚理派周保禄给起义领袖张凌翔、马河图送去了一封信。白旗起义领袖亦回信一封。其后,还互通书信多次。这些信件均收录于法国传教士所著《贵州教史》中。对胡缚理的劝降,张凌翔、马河图等人坚决反对。但他们抓住这个机会,宣传了起义军的主张,获得了更多的支持。起义领袖马河图在一封回信中说:“至论回民,从唐朝进入中国以来,竭力驱除谬误,致力于团结统一,使上天下地充满仁爱,真道世世照耀。他们常保卫帝国和平民百姓。我们从不缺伟大人物一代接一代也致力于这方面的工作。但这个时代末期发生了什么情况呢?事情怎样呢?骄奢淫逸、贪婪压榨横行,欺诈谎言充斥朝廷,权威扫地,买卖官职,官欺皇上,压迫人民,相互效尤,无法无天,祸害达于顶点。所有灾祸、战争、瘟疫、饥荒齐集于清帝国,剩几好人也无能为力。这不证明清朝廷已结束他的时间,他的二百年已经尽头了?面对这个如狂海怒涛般动荡的帝国,我们能求助于谁来重建秩序?这情况不禁迫使我们来肩负起这副重担,我希望这将证实我们从内心关心人们的幸福。我们为什么举起旗帜揭竿而起呢?一半出自气忿,一半是被迫。无疑,在宇宙之上有个全能的神灵□□掌管这一切。现在我们是要坚持直至魔鬼的子子孙孙全被铲除。只有这样才能保护好人,我们杀人是出自救人的目的,谁能埋怨我们呢?(古兰经上)不是写有‘为救好人杀坏人是合理的’。”

义军还采取了许多宣传措施,如起义之初起义军就宣布起义目的是“打富济贫”和“一反大富二反官”,只杀朝官和有名望的地主官僚。起义军攻占普安厅城后,张凌翔、马河图张榜晓喻部属:“生我之地,父母之邦,务收人心,不可妄杀。”占领新城(兴仁)后又晓喻群众,义军“只打贪官污吏”,让老百姓的“各安其业,做工的做工,务农的务农”。并宣布起义军纪律,“不准奸淫妇女,不准乱掳乱花;要爱护老百姓,对老百姓要规规矩矩,打坏东西要赔偿;乱杀人的要抵命,欠债的要还钱”。歌谣《高姓大地主》唱道:“高姓大地主,称霸大河(坡)堡。鱼肉穷苦人,如狼又似虎。放牧远山去,不敢邻近处。突然掳我牛,诬牛吃彼黍。逆来且顺受,图免眼前侮。谁知高益恶,勾结州官府。谎奏我造反,意欲绝我族。”言明起义是为了生存,是迫不得已之举,并非官府污蔑的“匪盗”。《冲倒豪强霸道》《躲斯体的痛苦说不完》则相当于起义的动员令:“秋收缴空,怎过寒冬?大众靠拢,共同去冲!冲冲冲!冲倒豪强霸道,才显出顶天立地大英雄。”“山高还有个巅,水长还有个源,躲斯里(体)受的压迫和痛苦啊,真是白肉上生疔,说也说不完呀说不完!”《瓮裸乎万能》是从伊斯兰教角度对回族将士进行鼓励:“瓮裸乎万能,救死护生,前进有路,后退无门!”《扯起白旗来》号召各民族团结抗敌:“各族各教无彼此,本是同根芽,扯起白旗来,毁掉红顶花,祸害从此除,共同享荣华。”《练好武艺》提出并宣传了义军一定时期的军事目标,提出打败贵州提督周达武,铲除刘统之为首的团练,联合云南杜文秀领导的起义军。“练好武艺,磨快刀枪,杀掉周贼,度过盘江。练好武艺,磨快刀枪,铲除刘奸,联合杜王。”

(三)团结抗敌,巩固内政

建立根据地和建立政权是白旗起义军巩固内政的重要措施。咸丰十年(1860)初,白旗义军占领新城(今兴仁县)后,建立政权,确立官制,推举张凌翔为大元帅,马河图为副元帅,张定中、马忠、马仲(斯骏)为将军,张福田、陆王松、谭五受等十几人为都统,下设有参军、中郎将、营长、先锋、队长等武职。元帅府设司马、参军等职,组成参谋机构和后勤供应系统。任人唯贤,根据才干和功劳对各民族将领予以任用,“文武重英才,遵礼门大开,推荐与培植,各族皆信赖”。规定有不淫、不掠、不枉杀、不殃民、不杀俘虏等纪律,“克服城寨禁杀降,受抚民众毋待忘,敢有奸淫掳掠和放火,宰头立决示四方”。并宣布取消苛捐杂税,将无主荒地分给无地农民。设管理政务的安民府,内设文职官员,处理行政事务。“设官理事治万民,荡去苛杂在必行。轻刑薄税生活稳,口碑载道乐融融”。对民间纠葛公正公平处理,“民间纠葛事纷纭,无权无势秉公评。阿訇乡老任调停,有权有势得讲理”。加强义军的内部管理,“户口清查对门牌,严防奸细摸进来,依靠出首和巡哨,秩序安宁免祸灾”。由于起义军为民谋利,伸张正义,得到黔西南各族人民拥护,“仲苗助之,难民附之,声势愈形浩大”。很快发展到七八万人。后方踊跃支前,“打双草鞋,缝件绒衣,穿上合格,利落身轻,九死一生,斩获匪轻,记功庆贺,话及妇人”。前方英勇作战,“海理弗像亲兄弟,打仗赛过父子兵。同生共死无反顾,以一当百胜敌人”。这些措施使根据地得以巩固,起义坚持了14年之久。

六、医疗保健哲学观

(一)医学理论

回族医学理论来源于伊斯兰教教义和医学实践,经数百年发展,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形成了一套独特的理论。回族医学理论体系以人天浑同的“真一”理论为核心,以“元气”“阴阳七行”学说为基础。历史上回族医学著作不多,但不少伊斯兰教学者对医学均有一定研究。中国清代伊斯兰教学者刘智以伊斯兰教的宗教哲学为基础,融合伊斯兰教的传统教义与苏菲派哲学、宋儒的“天人性命”之学、阿拉伯与西方的自然科学知识,将自然界的生成演化情况与人自身的生理机制划分为“大世界”(自然界或物质世界)和小世界(意识或精神世界),就其产生、发展以及“分合之妙理,浑化之精义”加以阐释。提出认识人体的“阴阳七行”之说。清代伊斯兰教学者马注提出了“五行生克之理,清真造化之根,生克谓之后天,造化谓之先天。先天有根,然后后天有理”的观点。刘智根据阿拉伯医学解剖知识,在《天方性理》中提出人的眼、耳、口、鼻以及四肢百体,均“各有所司”,但大脑“为百脉之总源,而百体之知觉运动皆赖焉”。其在中国心理医学史上,较早明确揭示了人的器官活动与感知心理的生理基础的联系。

回族医学很早就注意到,疾病不单纯是细菌、病毒等所引起,还有其他社会、环境、心理、饮食结构、体育锻炼、生活习惯等许多复杂因素。回族由伊斯兰教沿袭下来的许多饮食习惯,例如不食自死物、凶禽猛兽肉、动物血液,不吸烟、饮酒,提倡少食、节约,都是有益健康的做法。回族医学治疗疾病强调综合考虑各种因素,进行整体治疗。譬如穆罕默德就认为,宽解患者的心情对治疗是有益的。他曾说:“太勒比奈汤能宽解病者的心情,消除其部分忧愁。”有关医书也注重从人们的生活、劳作、精神等方面作全面分析。

(二)医食同源

回族医学在保健方面很注意采用饮食疗法,即通过调节患者饮食,让患者进食有利于调养身体、去除病患的食物,达到治疗疾病、强身健体的目的。回族饮食疗法,历史悠久,是中国传统食疗方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回族喜食牛肉、羊肉,以及鸡肉、鸭肉、鹅肉,而牛、羊、鸡、鸭、鹅的肉及骨、内脏等均可入药。例如牛肉,味甘性平,主要有补脾益气、强筋壮骨之功效,可治身体虚弱、痞积、水肿、腰膝酸软等症;鸭肉素有“补虚第一功”之说。鸭肉性微寒,味甘咸,具有滋阴补虚、利尿消肿的功效,主治痨热骨蒸、肺痨咯血、食少便干、水肿、盗汗、咳嗽、遗精及妇女精血量少、咽干口渴等症。鹅肉性平,味甘,具有补虚益气和胃止渴等功效,主治气阴两虚之羸瘦、口渴、食少、乏力等症。

贵州回族有不少“药食同疗”“寓医于食”的民间偏方、验方,对一些常见病、多发病,效果明显。譬如,以羊肉与山药、生姜、葱白炖汤,加适量胡椒粉同饮,有补脾益肾、温中暖下之功效,可治脾虚带下、小儿营养不良等症;牛尾炖当归,加香菜、盐、味精同服,可治疗腰腿痛;牛骨髓与鸡蛋、红糖同煮食用,有补益健身功效;乌鸡炖生姜,有补虚散寒、安神定志、催乳作用,可作为慢性肾炎辅助疗法;鹅肉与黄芪、党参、山药炖服,有益气健脾的功效。

(三)卫生保健

回族医学认为,人体健康与饮食、环境、生活劳作等有直接关系。因此很重视卫生保健,在环境卫生、居家卫生、个人卫生和饮食卫生等方面,总结了一些有益的经验和做法。同时认为健康与人的精神状态有关,大喜大悲、感情用事、心态失衡、忧虑劳心都有损健康。

讲卫生、爱清洁是回族人民的传统美德。这方面的要求主要来源于伊斯兰教的传统。伊斯兰教创传人穆罕默德号召人们多植树造林,美化环境。他指出:“清洁是信仰的一部分。”严厉批评污染环境的行为,他说:“三种行为是受诅咒的:在水中、路上和树荫下大小便。”伊斯兰教倡导人与自然的和谐,热爱自己的生活环境,维护人类的生存空间,建设美好家园。回族注重居住环境选择,注意避开低洼潮湿地或陡坡等,以利防潮、防洪。回族民居多依山而建,充分利用平地、缓坡,出于避风和安全的需要,通常为坐北朝南,背阴向阳。回族聚居的村落,群众不乱扔垃圾、动物残骸。宰杀动物的血、病死的畜、禽等均挖抗深埋,以净化环境,预防病菌传染。房前屋后及院落干净整洁,院内物品摆放有序。回族喜在房屋四周及庭院内种植柏、杉、桃、李、石榴等树木,月季、玫瑰、桂花、茶花、兰花等花草。这些做法对人体健康都是有益的。

回族习惯依水而居,农村回族村落在选址时,大都选在用水方便、宜农宜牧的地方。河谷地带,多沿江河湖泊而居。即使在二半山及高寒地带,也要尽可能选水源方便之地居住。回族很注重饮用水的卫生,使用泉水、井水的地方,通常用加护栏和井盖的方法保护水源。定期清理井内积物,以保持水质卫生。回族洗手、洗脸、洗菜、洗碗多用冲洗法。清真寺及回族家庭都设有水房,备有吊罐、汤瓶等,便于洗“大净”“小净”。伊斯兰教规定,在诵经、礼拜、参加宗教活动之前都要洗小净。先洗手、净下(即洗下身),再洗双手,漱口、呛鼻,洗脸与双肘,摸头、耳、颈部,洗双脚。穆斯林在参加隆重的宗教活动、出远门以及参加婚礼、葬礼等,都要大净。其洗法为,先按小净的程序洗到脚,接着洗头,再从右至左、从上到下,冲洗全身。

回族十分注意家庭卫生,凡是条件允许,都要尽量搞好家庭的卫生。回族家庭基本上能够做到窗明几净,桌子、板凳、炉台、锅台以及碗、碟、勺擦拭干净,摆放整齐。室内摆设和装饰通常是在中堂上壁正中贴(挂)中、阿文条幅和对联;左右贴《伊斯兰教历》《天房图》等,靠上壁正中,置条桌,摆设《古兰经》及其他伊斯兰教典籍(用洁净的布包好)、香炉、花瓶、茶具及电视机等。两侧壁贴山水、风景画,门坊、门楣贴中、阿文对联。门板上贴中文诗词或格言警句。在回族家中忌贴人物图像。这点是受阿拉伯地区风俗的影响,贵州回族喜欢点清真香(芭兰香),家中一般都有香案和香炉,诵经时也要点香,目的是以驱赶蚊虫、清新空气(有个别教派点香有另外的解释)。

回族十分重视个人卫生。《古兰经》说:“信道的人们啊!当你们起身去礼拜的时候,你们当洗脸和手,洗至于两肘,当摸头,当洗脚,洗至两踝。如果你们是不洁的,你们就当洗周身。”沐浴是拜功有效的必备条件。穆罕默德说:“小净是拜功的钥匙。”“你们做大小净时,务要洗周到。”他要穆斯林遵守“十件圣行”,即剪短唇髭、留胡须、刷牙、洗鼻孔、剪指甲、洗指缝、拔腋毛、剃阴毛、净下、割礼。《古兰经》要穆斯林重视服饰卫生,明确指出“真主是喜清洁者的”。并要求“你当洗涤你的衣服”。伊斯兰教反对奢侈腐化。穆罕默德说:“谁在今世穿上名贵的服装,复生日谁将穿上屈辱的衣服,并且烈火会在衣服中燃烧。”“安拉对一切傲慢虚荣的人不欢喜。”因此,回族人一般都有保持衣服清洁卫生的良好习惯。贵州回族喜欢着白色服装。因为白色一旦被玷污,容易发现,促使你尽快洗涤干净。

回族十分注重饮食卫生。一日三餐的饮食是人体所必需的,人体新陈代谢后需要及时补充有益的营养。人体的吸收和排泄必须保持平衡。因此,饮食的卫生、数量等就显得十分重要。回族谚语有“多吃蔬菜少吃肉,粗米淡饭能长寿”“是病不是病,先把肠子清干净”“早上起来喝茶汤,回族老人寿数长”“不吸烟,不喝酒,能活九十九”等等,都是对回族卫生保健经验的总结。从现代医学、营养学、生理学的角度去考察回族的饮食习惯,可以发现其中有许多符合现代科学知识的依据,今天,清真食品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喜爱。回族饮食习惯与规则以《古兰经》和“圣训”为主要依据。总的要求是,食物必须清洁卫生、有利健康,提倡食用合法、佳美、有益于身心健康的动物、植物、矿物等类食品,禁止饮酒及食用麻醉、刺激性强的物品。

现代医学证明,人的许多疾病的发病、病程和预防都与心理因素有很大的关系。注重心理卫生有助于增进人的身心健康,对疾病预防和治疗等十分重要。回族能以伊斯兰教义审视自己的心理和行为,遵从正直无私、诚实守信、助人为乐、说真话、办实事、讲信誉原则。反对顺从私欲、弄虚作假、言行不一、造谣诬陷。生活态度乐观、从容、自信、镇定。事业成功不得意忘形,遇到挫折不灰心丧气。摒除焦虑、烦躁、愤怒、悔恨、忧愁、绝望等不良心情,使心理平衡,灵魂净化,达到自我内心平静,思想没有负担,心胸宽广,心态平和。保持个性的完整和谐,建立良好的人际关系。回族穆斯林追求“两世吉庆”,以积极的入世态度面对生活,有所作为,不悲观失望、消极遁世。将对后世天园的向往和追求,对火狱的恐惧和压力,变为一种固守信仰、恪守教规、行善戒恶的动力,培养敬畏、公正、宽恕、忍耐、施济等美德,在现实生活中积极向上,开拓进取。

贵州世居少数民族哲学思想史.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