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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轿”“座帐”把亲认
所属图书:《黔韵旗风:满族》 出版日期:2014-06-01文章字数:字

“亮轿”“座帐”把亲认

满族的群居社会组织和长期的风俗习惯形成内部通婚的惯例。男婚女嫁是人生大事,门当户对的传统在满族社会依然流行。议婚的男女双方家长对另一方的年龄、人品、家庭条件认同后,男方派女眷到女方家相看,对女方才貌等条件中意后,赠送金银首饰作为定礼。之后男方父辈会将制备嫁妆所需的钱和布匹送到女方家,女方父辈设宴款待,双方商量婚事的具体细节。娶亲之前男方还要派人给女方家送一头猪,女方杀猪设宴遍邀族中亲友,通报姑娘婚嫁之喜,同时祭告祖先。

满族婚礼

婚礼一般举行三天。

第一天女方送嫁妆到男方家新房,同去的女眷将床褥帘幔整理好后返回,称为“送行礼”。男方把娶亲的喜轿摆放院内,请来鼓乐班子吹打弹奏,俗称“亮轿”。新娘和送亲队伍也在此日出发,至距离男方家较近的途中亲友家暂住,称作“打下处”。第二天清晨,由新郎率领的迎亲队伍和送亲队伍同时按约定时间出发,中途相遇时,新娘由兄长从送亲车轿中抱到迎亲车轿中。队伍行至男方院门时,男方故意将门关上,不让车轿入内,鼓乐手在轿前吹奏,意为去掉新娘任性的脾气。门开后,新郎象征性地向喜轿射三箭(无箭头),意为去掉邪祟,然后女眷搀扶新娘下轿,跨过安放在门口的马鞍或火盆入内(取平安和红火之意)。新娘和新郎要在供桌前一起跪拜,俗称“拜北斗”。随后新娘怀抱装有五谷、金银(钱币)的“宝瓶”到洞房门口,新郎用秤杆挑下新娘的红盖头扔到屋顶,意为“称心如意,步步登高”。

上轿

拜北斗

新娘至洞房喜帐内端坐,俗称“坐帐”或“坐福”,以时间长为吉利。按照传统说法,早年满族男子随八旗军征战南北,举行婚礼时,把新娘送到军营中成亲,因婚礼在帐篷中举行,故称为“坐帐”。后来满族结婚,也多在正屋窗前临时搭设婚帐,富裕家庭用毡布,一般家庭用席子,帐内铺设被褥。现在很多家庭改在新房南炕的幔帐内坐帐。坐帐结束后新郎与新娘要喝“交杯酒”,同吃“子孙饽饽”,晚上新人与男方全家同吃“团圆饭”。

入轿

第三天晨起,新娘在婆家人带领下到厨房向灶王爷神位行礼,再向正屋内西墙所供奉祖先神位行礼。随后向长辈和平辈年长者行礼。平辈年幼者和晚辈则向新娘行礼,这种仪式称为“认亲”。新娘则把随嫁妆带来的绣花荷包、鞋袜分赠给婆家人和亲友,展示自己的女红技艺。

满族婚俗中也有和汉族类似的“回门”等仪式。“回门”要求日出出发,日落归家,不能起早贪黑。新郎要带上四盒礼品,表示对岳父岳母的尊重。过去还有“住对月”的习俗,即结婚一个月后,新娘要回娘家住一个月,从娘家回来后,要给婆家每人带一双新布鞋。

射喜轿

定居贵州的满族均实行一夫一妻制度,在新中国成立前严格执行族内婚姻,禁止与其他民族通婚,基本以父母包办婚姻为主。婚姻仪式按照满族习俗分为订婚和结婚两个阶段。订婚时,男方请媒人到女方家说亲,需带上酒、肉等礼物,女方家同意后,男方家要送彩礼过去,定下婚期。订婚后,男方家还要再到女方家认亲。按照双方选好的日子进行婚礼,女子出嫁亲朋好友唱“送亲歌”表示不舍之情,此歌有固定腔调,内容多为教诲新娘到公婆家后孝敬公婆、勤俭持家、礼仪待客等内容。如有一首是“韭菜开花绿茵茵,服侍公婆要小心,有事无事早早起,不比当初在娘身”。在迎亲前,男方除送鞭炮、衣物和首饰等礼品外,若女方双亲已故者,男方还要送去一对碗、一对鸡、两壶酒和两包纸钱,如双亲健在,则只送一对碗和两壶酒。

贵州满族女子出嫁一般穿红衣、骑马到男方家,这与北方满族乘轿规矩有别。到了男方家,新娘娘家人为贵宾要在酒宴上坐上席。次日则在姑嫂陪同下到寨中串亲访友,谓之“认亲”。第三天,夫妻一齐回娘家,称为“回门”,新郎同样有“认亲”仪式,逐一拜访寨邻和亲友,但与北方满族不同,回门不要求一天往返,可短住一段时间。

跨火盆

清朝自康熙之后就已默许旗人娶民人之女为妻,但还是禁止旗女与民人男子通婚。不同地区的满族婚俗略微相异。从东北满族婚嫁仪式到京城旗人婚嫁,逐步融合了汉族的一些仪式,婚嫁步骤通常分为议婚、相看、庚帖、放定、嫁妆、迎娶、入门、拜堂、分大小、入洞房、吃酒、回门、对住月等。贵州满族在入黔之初以族内婚为主,但因人口有限,特别是因婚姻纽带的联系,呈现由邻里关系、老乡关系到亲戚关系的普遍化,能够实行族内婚的范围缩小。这也使得近亲结婚很普遍,姑表婚和姨表婚尤其盛行。在附源、槽门、大贤等满族村现在多是由几个大的家族集中居住。但民国后满族独尊的地位不复存在,不准与异族通婚的惯例被打破,只要男女双方自愿,宗族、家庭基本不进行干涉,满族与其他民族的通婚不鲜见。

黔韵旗风:满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