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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本归原觅族籍
所属图书:《黔韵旗风:满族》 出版日期:2014-06-01文章字数:字

返本归原觅族籍

在清朝统治时期,满族成为统治民族,满洲八旗、蒙古八旗、汉军八旗在政治、经济上受到优待。清代中叶以后,八旗后裔家道逐渐败落。辛亥革命后满族社会地位急剧下降,旗人生计艰难。民国年间,虽然提出汉、满、蒙、回、藏“五族共和”的口号,但由于历史上留下的民族仇恨心理,满人多遭歧视,且在清代两百多年中,大部分满人已通汉文、说汉话,于是将满姓改为汉姓,不敢承认满族身份,导致有的人隐瞒民族成分,申报族别时改报为汉族和其他民族。1949年新中国成立,在“民主、平等和共同繁荣”的民族政策下,满族人民的政治权利得到保障。

1952年中央统战部在文件中首次明确:“满族是我国境内的一个少数民族。”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老舍、罗常培、秉志、万毅、关山复、载涛等人作为满族代表参会,随后老舍、罗常培被任命为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委员,载涛被任命为北京民族事务委员会副主任,成为满族平等地位实现的标志。

根据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在满族的聚居区建立了自治县、自治乡,让满族人民行使自治权。通过民主选举,满族人民同其他各族人民代表一起,共同参与国事,行使管理国家大事的权力。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进一步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广大满族人民纷纷要求正本清源,追宗寻祖。

满族崇拜乌鸦和喜鹊

金坡满族

1981年5月20日,时任大方县政协委员的傅若渊(字洪范),向国家民委写申请,要求识别祖先、恢复满族的族称。1981年6月24日,国家民委批复“尚待识别,才能明确”,“该族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情况,有待确定民族成分,予以研究”。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1981)112号文件和毕节行署发(1981)172号文件精神和《贵州省民族识别调查提纲》内容,黔西、大方、金沙三县相继成立民族办公室,促成民族识别调查组,对清朝随军入黔的满人进行识别。根据满族的有关历史文物和习俗,反复印证和研究,如服饰的坎肩,满语称巴图鲁,有鲜明的满族特色。祭祀时戴的铜鹊顶,是鸟衔珠而孕的寓意,个别的墓碑上刻有满文。满族入黔定居后,为了防止坟茔错乱,纪念祖先,特制与其他民族不同的墓碑。按照科学依据和有关规定,毕节地区行署,大方、黔西和金沙县人民政府,听取了民族识别组的报告后,按国务院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公安部和国家民委(1981)民政第601号《关于恢复或改正民族成分处理原则的通知》第八条的规定,大方县民族识别办公室,方族识字(1983)1号请示报告,报请县人民政府批准,方府复字(1983)8号文件和金沙县人民政府,金府发字(1983)18号文件批准,于1983年5月中旬,大方、金沙两县相继召开返本归原庆祝大会(暨颁金会),正式宣布恢复满族族称。并将这一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时间定为贵州满族的“颁金节”。(但目前还是以12月3日过“颁金节”为多)

黔西北高原平湖

黔韵旗风:满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