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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家族村寨的民俗考察与变迁的条件
所属图书:《土家族研究》 出版日期:2012-12-01文章字数:9864字

土家族村寨的民俗考察与变迁的条件

民俗是一定社区和人群以实地生活为基础的文化积淀,是较为稳定的社会生活模式,内容十分广泛。“民俗是人民大众创造、享用和传承的生活文化。它既包括农村民俗,也包括城镇和都市民俗;既包括古代民俗传统,也包括新产生的民俗现象;既包括以口语传承的民间文学,也包括以物质形式、行为和心理等方式传承的物质、精神及社会组织等民俗。”[1]民俗具有集体性、类型性、传统性和地域性,故一定区域和人群的民俗事象必然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而改变。“民俗应社会生活的需要而产生并为其服务,民俗也因为其功能的变化而变化,其功能的消亡而消亡。”[1]

石柱是重庆市土家族主要聚居地之一,现为土家族自治县,具有悠久的人文底蕴。青杠坪位于石柱黄水镇西南部,距离黄水镇约15分钟车程,步行山间故道则耗时约30分钟,交通十分便利。青杠坪土家族村寨隶属黄水居委会,村民在2002年合并后计63户228人,全是土家族。青杠坪森林茂密,生态环境良好,中药材资源丰富,是石柱黄连最主要的产地之一。笔者于2007年深入黄水青杠坪土家族村寨进行了较为深入的民俗考察,发现土家族村寨的民俗变迁十分明显。

石柱黄水青杠坪土家族村寨在多种因素的作用下,土家族的民俗事象变化具有程度深和范围广的特点,并主要体现在饮食、居住、服饰、婚恋、信仰和丧葬等方面。

第一,饮食民俗。饮食民俗是相应饮食文化的具体反映,包括饮和食两方面,是一定生存环境作用的必然结果。“食是人类生存的头等大事,是人类维持生存的决定性条件,但食什么,怎么食,则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人类栖息地的自然地理环境。”[2]同样,重庆石柱土家村寨的饮食习俗也是适应与改造自然环境的结果。

“土家族日常主食为苞谷、薯类,辅以稻米、小麦等。”[3]重庆石柱土家族在历史上也以玉米和薯类为主食,兼食稻米。《补辑石砫厅志·风俗志》记载:“土人惟食稻,且惟知艺水稻。厅地山多,少平原……最多者苞谷。以其根大易长,人食有余,即可酿酒饲豚。岁计收成,分数苞谷为水稻之辅也……岁歉,则掘蕨根为粉食之。”[4]土豆和腊肉是土家族传统食品。“在土家族地区熏制腊肉主要是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因为当初经济落后,交换不发达,腌制腊肉存于自家中以供平日消费;二是气候条件适于腌制腊肉,即使放上二三年也不变味,可供长久之需,因此自制熏腊日久成俗。”[5]时至今日,黄水青杠坪因山多田少,土家族村民广种黄连而有较好的经济收入;有限的水田被用于栽培效益好于水稻的莼菜,故主食则以购买的大米为主;土豆仍是其不可或缺的消费品,洋芋饭是日常之食。每到年节,人们同样熏制腊肉,供四季食用和招待客人。不过,随着外出打工队伍的不断增大和生活方式的巨大改变,青杠坪养猪的土家族村民日趋减少,故熏制腊肉之习亦有式微之势。

石柱土家族本有饮咂酒之俗,故《石砫厅志·风俗志》有云:“尤可怪者,邀集男妇,会饮咂酒。罇贮糟糟,注水成酒。插竹筒糟中,轮吸之。”[6]王槐龄作为清代石砫同知,其《补辑石砫厅志·风俗志》亦云:“厅人酿酒,置秔米或黍稷粱粟,贮瓷瓶中,月余始熟。将燕客,以热水注满,截细竹,通其竅,入瓶底吸而饮之。浅则添水,至味淡乃止。谓之咂酒。”[7]笔者在考察中发现,现青杠坪土家族仍有饮酒风气;但人们多购白酒,用以自饮或者待客。

第二,居住民俗。人类的居屋样式受自然环境的限制,往往具有明显的差别。土家族主要生活在高山林密、气候湿润的武陵山区,形成了民族特色鲜明的居住文化。“土家族居住类型实际上是一种与生产生活实践相结合、与自然地理环境相协调、与民族传统文化相包容的居住文化模式……其中干栏式建筑‘吊脚楼’是杰出的代表,是土家族居住文化中的主要部分。”[8]“这种居室距离地面一定高度,利于防潮防虫蛇,适应南方气候炎热、雨量充沛的自然条件,人居其上,畜养其下,十分安全。加之竹木为墙,通风舒适。”[9]

重庆石柱黄水青杠坪土家族村寨仍有土木结构的穿斗式房屋,分为上下两层,保留着明显的干栏式建筑特点;青杠坪土家族村寨出现了部分砖木结构房屋,亦分上下两层,与他地建筑无异。青杠坪土家村民说,完全意义上的吊脚楼只在新中国成立的地主庄园见过,现已难见其踪;同时兼有干栏木屋和现代砖房的土家族老人还是喜欢居住木屋,但认为砖房在收打粮食时更方便。

笔者认为,青杠坪的土家族吊脚楼留存较少应和地形有关。黄水镇在重庆石柱七曜山的黄水坝,地势较为平坦;青杠坪地处黄水坝腹心,没有一般土家族地区因山势高峻而不易建筑房舍的窘迫。历代青杠坪土家族择平地而居,虽曾建干栏式房舍,但吊脚楼相对较少,而且变迁极为迅速。

第三,服饰习俗。服饰是人类自我适应的结果,其产生与相关习俗的形成和自然环境有直接关系,重庆石柱土家族服饰习俗亦是如此。《补辑石砫厅志·地理志》有云:“厅地则北燠南寒。北鄙大山坪外燠同忠、丰,厅城南北各四十五里,较江北稍寒而不甚;南鄙六七十里外则气候绝殊。故北轻豰,南皮裘;北摇扇,南拥炉。”[10]石柱黄水的海拔高度在1100~1934米之间,地势南北高而东西低,年均气温仅10.4℃,自然环境和气候条件决定了重庆石柱土家族的作物种植和穿戴习俗。

石柱至少在清代便有棉花种植,且品种不一。《补辑石砫厅志·风俗志》明言其民“山地艺菽麦,亦艺棉花”。《石砫乡土志》(第三册)“棉花”条则云:“弱茎如蔓,高二三尺,春末种坡田中。叶三尖若枫型,绿若牡丹。入秋开花,秋葵色。亦有红紫者,结实如枣。老熟则裂,吐绒若鹅毛,子可榨油。弹后轻软雪白,奇暖甲全川。”同条又曰“厅旧有白花,无赤花,自乾隆冬间有种者。花商贩渝,获息加倍有半,佥谓石花,可甲川东。”另古代石柱“其木棉一种,则树自结花……虽远逊于他棉,亦自然之利也。”因有棉花之利,故石柱土家族有纺线织布的传统,后因近代廉价外地洋布的冲击而日渐匿迹。“厅地产棉布。织为布,色不甚白而坚牢耐久,谓之家机布。近十数年洋纱入川,旁溢我石。布工喜其价廉工省,更无有织本产之布。闾巷萧寂,妇无公事,纺声绝矣。”[11]

民国时期的石柱土家族一般穿土产粗纱长袍、对襟和灯笼裤脚白布腰的超腰裤,多为蓝灰二色;农民常年穿草鞋,冬天以棕裹脚。男人穿圆扣鞋,妇女穿绊绊鞋或者绣花鞋,冬天穿线袜、布袜和棉鞋等。土家族普遍包白色或蓝色帕子,老妇包青帕子。农民多剃光头,城镇青年蓄分头、飞机头,老年人、学生多蓄平头。妇女戴耳环,别簪子,小孩帽沿有“八仙”、“十八罗汉”等装饰。[12]截至今天,重庆石柱土家族的穿戴之物几乎完全融入流行服饰。“80年代,开始流行西装,女式春秋衫普及城乡,城镇男女青年先后时兴喇叭裤、牛仔裤、马裤、短裤,妇女穿旗袍、裙子的日益普遍。”[13]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石柱土家族脚上难见草鞋踪影,而多穿胶鞋、凉鞋和皮鞋等。城乡男女鞋袜以买为主,妇女很少自做鞋袜。土家族裹头之习日渐淡出,烫发等新发式日渐流行。自改革开放后,城镇妇女日渐流行佩戴耳环、项链等饰物。黄水镇“自1986年以来,少数男女开始流行穿西装;至2002年,大量男女均是西装配领带,四季均穿皮鞋(其中女人多数为了使身材匀称苗条而穿高跟皮鞋)。夏穿丝袜、冬穿尼龙袜或棉袜。头发染成金黄色或红色,开始少有打摩丝给头发整形的;现女人开始流行拉头发,使头发向下吊得直直的。为了突显女性魅力,戴乳罩,夹眉毛,染眉毛,脸上涂脂抹粉。”[14]

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推动了重庆石柱土家族服饰习俗的变迁,传统服饰日渐匿迹。在青杠坪,土家族传统服饰无人穿着,而土家妇女传统的挑花刺绣等也难见踪影。七旬土家族村民“还是喜欢过去的土家衣服,但家中也没有了”。

第四,婚恋习俗。改土归流前,土家族婚恋较为自由,既可与本族通婚,也可与他族联姻;摆手节和牛王节等节庆是土家青年结识伴侣的良机,吹木叶与唱山歌是痴情男女找寻恋人的方式。改土归流后,随着汉族婚姻礼仪的大力推行,土家族尊重“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实行“门当户对”的婚姻。

重庆石柱土家族“婚嫁旧习繁琐。按照‘门当户对’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规矩,首先由媒人往返说媒,双方同意后即插香,然后择吉日完婚。迎亲前,新娘要开脸、哭嫁。迎亲日,男方备花轿、旗伞,以及礼盒、肘子、腰子、一只鸡,到女方家娶亲。到了女方家,双方总管先要说客气套话,新娘再按规矩拜别父母,然后由哥嫂送亲至男家。花轿到男家,先要‘回车马’,继行‘周堂礼’,拜天地祖宗后入洞房。入夜‘闹房’,翌日早上‘拜茶’,新娘新郎在堂屋跪拜三亲六戚后,一同‘回门’到女方家拜父母尊长,当日返家。即礼成。”[15]新中国成立后,石柱土家族男女虽仍需旁人介绍,然后双方自愿登记结婚,但仪式较为简朴。自改革开放以来,石柱土家族婚俗开始复旧,除男方在婚前要给女方大量衣物首饰和现金外,女方陪嫁之物也大增;迎亲时,双方主家大宴宾客,新人往来无花轿,也不再行跪拜之礼。

重庆石柱黄水青杠坪土家族婚俗在此基础上,还有更多变化。在择偶观念上,人们大多尊重子女的意愿。在择偶标准上,人们存在较大差别。老年人认为家庭条件不是绝对重要,关键是对方要勤快和孝敬父母,平等对待彼此父母;中年人主要看对方的收入和能力,较少考虑人品。因“人再好,没钱也扎实”。因村民大多在黄水镇建有房屋,经济条件较好,故青杠坪土家族的婚礼多在黄水镇的餐厅举行;为图简便,经双方协商,也大多取消了繁琐的礼仪活动;过去意为可预见未来主家者的“抢房”和喜庆热闹的“闹房”习俗发生了变异,或男子主动先让新娘进屋,或仅为同辈间的取乐而不见长者参与。

第五,信仰习俗。低下的社会生产力导致人们产生万物有灵思想,并对自身及世界充满恐惧感和神秘感,幻想有超自然的神力掌控万物,故欲获取神灵法力以全身避害及战胜异己力量。土家族本着功利主义原则,逐渐形成多神信仰。“一方面,在土家族地区和土家族村寨民间信仰的范围十分广泛,几乎无所不包;另一方面,土家族地区民间信仰的诸神体系是融儒释道等人为宗教和地方信仰诸神、民族性神祇于一炉的大杂烩,只要是灵验,能给他们带来平安幸福的神灵都在信仰之列。”[16]“但是对整个土家族而言,其信仰体系中占主导地位的仍然是本民族的民间宗教。”[17]

重庆石柱土家族的宗教信仰具有突出的原始性和多神性,对生死大限抱有乐观的情绪。《石砫厅志·风俗志》有云:“伦理尚可,问乎神祇,亦有生辰、城隍、土地杀牲献寿……疾病不信医而信巫,夜夜鼓吹跳鬼。死亡不从凶而从吉,家家燕乐闹丧。凿龛供岁煞财神,却无一隅藏主顶香敬阎罗鬼,使不闻二簋享亲。”[18]另《补辑石砫厅志·风俗志》亦载:“娶妇后行之曰工头,葬亲后行之曰除灵,皆男女杂沓,百十成群。堂室逼窄,则设席街巷,往来供应如流水,较纳采纳幣、附身附棺之用不啻数倍矣。”[19]据《黄水镇志》记载,石柱黄水还有清朝戴姓贵属祠、向姓五公祠,但建国后均以公产而分给农民;清代至民国所修建的观音堂、禹王宫、川主堂、武圣庙、新开寺等被拆分而不复存在。

考察发现,青杠坪土家村寨中已无专门的梯玛,很难看到消灾除祸的禳除活动;也无佛、道等宗教活动场所,不见寺庙道观及菩萨塑像等。青杠坪土家族村民仍有传统的禁忌民俗。青杠坪山林密布,常有蛇类出没。人们为图吉利,一般婉称其为“钱串子”而不直呼其名,以避买卖折本之讳;行走若遇蛇类交配,或将其打死,或立将裤带系于树,否则“不死也要脱层皮”;山路遇到蛇昂头与人较高矮,人们一定会把蛇打下,否则蛇头过人,必有灾祸。

第六,丧葬习俗。土家族丧葬习俗是特定自然环境、生活习惯、生产方式和宗教信仰的产物,必然随着时代的流转而变化。“‘改土归流’以前,土家族实行火葬或者悬棺葬。人死以后,环绕尸体边哭边歌边舞,然后将尸体弃置野外。”[20]土家族本是农耕民族,视土地为生命之源,故土葬是土家族常见的丧葬方式。

重庆石柱土家族对生死极为达观,故丧葬习俗处于变化之中。《石柱县志》记载:长辈命尽之时,子孙要接气“送终”,“断气后‘烧倒头袱子、放鞭炮,接着抹汗、更衣,用草纸掩面,设灵堂、点菜油灯,择期入殓。”[21]子孙披麻戴孝,做完道场后择期埋葬;讣告亲友吊丧,送挽联祭幛、三牲祭品等物。出丧前夜,孝子亲友“坐夜”守灵。灵堂前敲锣打鼓,玩舞狮子龙灯,读唱祭文孝歌,热闹非凡。建国之初,丧葬从简;改革开放后,改倡火葬而收效甚微;现今“城乡丧葬大操大办,重新抬头,屡难禁止”。[22]

青杠坪土家族村民认为,寿终正寝本是自然之事,故人死便烧“落气钱”、放“落气炮”以公开死讯。然后,孝子请“先生”择期出葬,邀请邻里帮忙处置后事,通报亲友“坐夜”时间,摆设灵堂以供人吊唁。坐夜之时,孝子披麻戴孝,亲友聚会吊唁。此时,祭文与孝歌共唱,锣鼓和唢呐齐鸣;悲中有欢,悲喜交加。现因人们多以丧事操办的热闹程度来评价孝子的社会地位和为人处世等,故青杠坪土家族丧葬活动花费甚巨。除传统唢吹打呐锣鼓外,还有腰鼓表演和民间乐队等参与其中,颇有现代气息。

第七,民间文学。民间文学包括民间故事、笑话、歌谣和谜语等,是人们精神慰藉和身心放松的方式和途径。“口头文学在其生存劳作中的调剂作用越来越突出,成为人们消除疲劳、调适情绪的主要娱乐活动。”[23]

历代以来,土家族民间文学形式较为完备。“民间文学中,土家族主要有神话、民间歌谣、民间传说、民间故事、民间谚语和谜语、民间歇后语等等。”[24]土家族民间文学内容丰富,全面反映了民族的历史传承、精神面貌和美好愿望。“这些作品,有的是土家族历史的影子和遗迹,有的是土家族社会生活的一面镜子,有的表达了土家人的思想和愿望。它是土家族劳动人民智慧的结晶,这些作品具有较高的文学价值和审美价值。”[25]

重庆石柱土家族的民间文学主要包括口头传说、“口头表述的哭嫁、丧鼓长歌和祭文”、民歌、民间戏剧、民间曲艺等;另重庆石柱先后整理出《石柱民间歌曲集成》、《石柱土戏》、《石柱民间故事》、《石柱民间歌谣》等,[26]《黄水镇志》也记载有方言、歇后语和谚语等。

青杠坪土家族民间文学主要有顺口溜、民间歌谣和碑刻等。人们总结多年种植黄连和维护生态的经验,概括出“栽连必栽树,起连还山,永续轮作”等顺口溜,维护生态平衡。当年悦耳动听的土家族山歌已不见踪影,土家族老人还能偶尔记起当年传唱的歌谣。碑刻因古迹损毁严重而难以见及,故《黄水镇志》仅收录一篇清代嘉庆《同结善缘碑》;当代碑文颇多现代气息,变迁更是明显。

变迁是民俗的自身属性之一,“民俗的传承性,绝不可以理解为原封不动的代代照搬、各地照办,丝毫不走样,恰恰是随着历史的变迁,不同地区的传播,从内容到形式或多或少有些变化,有时甚至是剧烈的变化。”[27]民俗的变化必以一定的条件作为前提,是客观环境变化的产物。“现有的习俗和历史上的习俗,有时看起来很相似,但不一定是同样的东西。即使同样的东西,因为历史条件变了,其间也有差异。”[28]对重庆市石柱县黄水镇黄水居委会青杠坪土家族村寨的民俗考察显示,民俗变迁和生产方式、思想观念、人口流动和政治举措有直接的关系。

第一,生产方式是民俗变迁的决定力量。生产力推动了社会进步,社会发展造成了民俗变迁。“引发中国近代民俗大规模变迁的原因,乃是中国近代社会的巨变及其社会转型……以1842年鸦片战争失败签订城下之盟,被打开国门为标志,即开始由传统社会向近代社会、由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由封建社会向资本社会的变迁或‘转型’,从而也引发了中国近代民俗的变迁。”[29]生产方式作为生产力的具体体现,与社会发展保持同步;民俗作为社会发展的体现,必然和一定的生产方式密切相关。

任何民俗或者传统都是具体生产方式的产物,生产方式的变化必然带动民俗事象以新的方式延续。“同一民俗在不同地域,不同自然环境以及在这种自然环境下所形成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往往决定了民俗必须通过变化,以适应新的条件和环境,否则,民俗的传播和存留就会受到阻力。”[30]重庆石柱黄水镇黄水居委会青杠坪土家族村寨在社会转型中,其生产方式发生了巨大改变,从而决定了民俗变迁的方向、内容和速度。早有学者指出,土家族经历了不同的社会转型。“根据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论的观点,将土家族的历史分为:原始时代、奴隶制时代、封建制时代、社会主义时代。”[31]青杠坪土家族村寨的经济制度从原始渔猎经济,经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发展到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基础的集体所有制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经济制度的变化带来了生产方式的变化,传统自然经济日益为商品经济替代,稳定的日常生活日渐纳入到全国甚至全球的巨大运动系统;人们大量从土家族传统农业中解放出来,现今外出打工谋生逐渐代替了昔日居家种植黄连等为主的生产方式,劳务工资日渐改变了曾经以农业收入为主体的家庭经济。由此可见,生产方式决定了民俗变迁的方向和内容,加快了嬗变的速度。

第二,思想观念是民俗变迁的促进因素。思想观念作为上层建筑之一,对民俗变迁产生极大的影响。任何民族的民俗变迁都始于思想观念的改变,保守族群的民俗变迁则步履缓慢。“中国主要传统民俗之所以难与现代生活协调发展,其主要症结往往在于缺乏文化创新的现代化效应。”[32]思想观念的变化是民俗变迁的推进剂,这完全可从青杠坪土家族村寨的个案中窥其一斑。

首先,民族性格影响民俗变迁。长期以来,处于文化弱势的土家族必须不断反省和吸收外来文化,逐渐调适民族文化以满足生存之需,故养成了积极进取、大胆革新的开放精神。青杠坪的土家族积极认同和利用现代科技,逐渐摒弃了传承多年的民族文化,显示出一种迷失自我的倾向。以种植黄连为例,人们基本放弃了养殖牲畜积肥种植黄连的传统,大肆采用化肥和化学药剂。这不仅增加了黄连的种植成本,降低了传统黄连产业的经济效益;而且还破坏了黄连种植的生态链条,降低了土壤肥力,造成了一定程度的农业污染。其次,商品意识促进民俗变迁。黄水是石柱黄连的重要产销地,商贸传统悠久。“明初,石柱黄水坝、双河口一带农户即以种植黄连养家糊口。明代中期,黄连的栽培加工技术已日臻完善。明代后期,石柱黄水坝场已成为黄连集散地,重庆、万县、武汉、江西等地药商纷至沓来。”[33]青杠坪土家族村寨的人们日常生活“除黄连不买之外,什么都买”,商业活动十分频繁,极大加快了观念更新,从而促进民俗变迁。物资流通的实质就是文化交流,经济交往的频繁表明了文化联系的紧密。土家族浓厚的商业意识有利于开放文化心态的养成,使人们能坦然面对外来文化,为接触外来文化和改造土家族文化构建了心理平台。青杠坪土家族高频度的商品交换促使他们形成强烈的商业意识,不断改造其民族性格,为民俗变迁铺平了道路。

第三,人口流动是民俗变迁的重要因素。民俗变迁是绝对的,是任何民族适应社会演进的文化选择,人口流动则是民俗发生改变的具体因素,“明清之际大量汉族移民的迁入是导致三峡地区民俗事象发生变化的又一重要原因”。[34]

一般认为,土司时期的土家族地区处于封闭状态;大规模的人口流动则始于土司制度终结之后。“由于自元明以来土司‘蛮不出境,汉不入洞’禁令的打破,广大汉族纷纷进入土家族地区,民间往来日益频繁,汉民族先进的生产技术和先进文化纷纷传入,与土家文化相互渗透,相互溶化,使土家族的传统文化也得到了发展,从而在新的基础上产生了许多新的土家民间文化。”[35]其实,即使在土司时期,石柱土家族的人口流动同样频繁。以秦良玉为代表的石砫土司为“保境安民”,不断率领土兵征播平辽、讨奢驻京,使石柱土家族子弟远涉京辽川黔各地。石砫土司频繁的军事征调构成了古代石柱土家族的人口流动,有利于土家族接触和吸收异域文化,从而加快民俗变迁。当今黄水青杠坪土家族村寨的民俗变迁也与其所在位置和人口流动密切相关。黄水镇位于石柱东北部,是重庆东北出湖北的大门,交通条件极为便利。自明清以来,各地前来交易黄连的客商也导致频繁的人口流动。随着交通条件的改善和生态旅游的发展,黄水镇更是成为各地游客旅游休闲之地。黄水镇持续的人口流动必然带来和加剧文化交流,促使民俗变迁。

第四,政治举措是民俗变迁的强化手段。“行政干预是三峡地区其他少数民族民俗事象逐渐消亡的主要原因”,[36]故民俗虽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但政治措施会深化民俗变迁的程度。

在政治的作用下,重庆石柱土家族的民俗发生了巨大改变。《石柱县志》记载,清朝改土归流后,统治者大力推行汉族婚姻礼仪,故石柱土家族流行“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门当户对”的婚姻。“新中国建立后,推行《婚姻法》,废除包办婚姻”;婚礼从简,“无人大摆酒席”,并于“1982年推行过举办集体婚礼”。石柱土家族在“新中国建立后,丧葬大有改革,一切从简”,并于1977年推行火葬改革。由此可见,政治变革促使民俗变迁的步伐大大加快。同样,政治干预对青杠坪土家族村寨的的信仰民俗作用巨大。史料记载石柱黄水本有祠堂寺庙等信仰文化遗物,但建国后,当地政府把表征祖先崇拜、佛教信仰的文物或分给农民,或予拆毁,或改作他用,致使现黄水如今难以见到民间信仰的文化实物。

重庆石柱黄水镇黄水居委会青杠坪土家族村寨的民俗考察显示,民俗变迁实际是由生产方式变化决定,受思想观念的大力推动,通过人口流动的途径,被政治力量强化而最终得以完成。

土家族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