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登录

目录

土家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浅议
所属图书:《土家族研究》 出版日期:2012-12-01文章字数:2599字

土家族地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浅议

党中央关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战略决策,是对邓小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的重要实践,是坚持“为人民服务”思想、“三个代表”思想、“以人为本”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切实体现。土家族地区新农村建设,是践行西部大开发决策的重要内容,是进一步树立党的光辉形象的民心工程,各级党政机关都有义不容辞的历史责任,因而更应增强为土家族地区和土家族人民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抓住国家对西部大开发投入的有利时机,着力推进土家族地区新农村建设,进而推进土家族地区社会和经济全面发展。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大题目,涵盖内容广泛,涉及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等诸多方面。本文仅就新农村建设中的人居环境等基础设施硬件建设谈点粗浅认识。

推进土家族地区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应在加强领导、组织群众、完善措施、科学规划、突出特色等方面下工夫。

一、加强领导

土家族自治地方的党政机关,都应建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机构,其主要领导由同级党委或政府的分管领导担任,并以民族、城乡建设、财政、发改、文化、教育、交通、水利、能源、环保、农业、扶贫等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办公室应有专职人员办公,做到领导有力、办事具体。务川、道真等非土家族自治的县份,应分设土家族农村建设领导小组,以便专抓散居的土家族新农村建设工作。土家民族乡,更应由乡长挂帅抓此项工作。

二、组织群众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重大的民心工程。不但需要国家投入,让领导者和广大干部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把国家投入的钱用好,更需要让广大农民群众认识到国家投入只是“引子”,主要用于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更多的建设内容(如住房建设)则需要农民自身投入。这就需要广大干部反复对群众进行宣传教育,组织发动群众共同参与建设。

只靠政府出钱,水、电、路等基础设施经数十年努力尚未完全解决到村组,那改变整体面貌的新农村建设岂不是要再等几十年?说实话,近年各地通过财政投入也搞了一些新农村建设示范点,但这毕竟只是面子工程,政府不可能在短期内解决广袤土地上千千万万户农民的全部问题。只有农民自身奋斗才能彻底改变农村的旧面貌,建成新农村。不让广大农民认识到这一道理,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住房建设现状将很难得到改观。

三、完善措施

在县、乡(镇)、村三级管理机构中,县级领导机关是政策的制定者,自治县更有依据民族区域自治法制定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的权力。国家虽然颁布了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但实际上各地村委会都是贯彻和执行县、乡(镇)领导机关政策,都不可能擅自变招。因此,新农村建设中的具体政策性措施就需要由县级领导机关制定。

就目前情况看,多数县的新农村建设除政治思想和组织建设等软件建设外,其硬件设施建设基本上着眼于上级补助项目的示范工程(或者叫做面子工程),对创造条件促进农民或激发农民投资新农村建设的具体政策措施却研究不够或者说考虑不多。

笔者认为对于农民为改善生产生活环境所闯的路,领导机关可以研究,并制定出相应的引导性的政策措施。以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上坝土家族乡为例,这里临近县城,地理条件相对优越,一些外乡镇高寒边远山区的农民,在无力跻身县城的情况下,退而求其次,用全家外出打工苦苦挣来的几个小钱,向上坝的农民买旧房居住,但他们却因户口问题成为黑户。有个外来户买的木房,因邻居家起火被烧得精光,不但得不到政府救济,还因批不到宅基地而不能在原火烧屋基上重建房屋而无处栖身。在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今天,农民向城镇转移尚得到鼓励,在城镇购房能得到认可。但转向城镇的农民毕竟是少数,生存条件恶劣的边远山区农民转向条件好的农村有何不可?笔者认为农民通过自身奋斗改变生活环境值得提倡,政府应当完善相应的政策措施帮助他们发展。

在道真仡佬族苗族自治县,几乎所有的村组承包土地都划分得很零碎,小农意识根深蒂固的农民尤其是农村老年人,他们心目中没有建设新农村的大局,在建设中的土地调整环节上往往纠缠于细枝末节的自身利益,往往因他们不顾大局而导致工程卡壳。这同样需要政府制定和完善相关措施,并辅以耐心细致的思想疏导工作,才能使新农村建设工作顺利开展。

四、科学规划

除政府补助的农村建设项目外,笔者了解到的土家族地区农村建设尤其是村民小组的道路修筑和个人建房基本上处于农民自发建设状态,不少村组公路弯弯拐拐绕着走,原因是占地问题无人协调或协调不了。建房尽是以家为单位各自为政,邻里不睦者,这家的粪坑口对那家的大门口的现象并不罕见。即使正常村寨,也谈不上整体布局,更谈不上近期或中长期规划。

同制造机器需要图纸一样,新农村建设需要整体规划,方能显现其文明、合理,也只有通过整体规划才能节省资源、资金。

新农村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工程,不是三五年就能完成的。规划必须满足长期发展需要,尤其是道路等公共设施的布局要合理,避免发生类似于城市中不断挖挖拆拆的现象。同时又要因地制宜地规划近期建设重点,避免纸上谈兵。

五、突出特色

新农村建设是由“居者有其屋”向“居者有好屋”的飞跃,是由温饱型社会向小康型社会的转型。实施过程中要坚持环境保护与建设同步,水、电、路设施与住房配套。同时又要考虑农村人口生产劳作、文化娱乐及生活习惯的需要,因地制宜。土家族地区的新农村建设,在坚持各项共性的基础上,更要突出土家族村寨的特色。

突出特色就是要突出土家族物质文化与非物质文化或人文文化的有机结合。保护与利用同步建设,使土家族文化不被淡化,自然环境不被破坏,以打造较高品位的土家族宜居环境。

新农村建设一味套用城市化建筑式样,既不符合农村实际,更显不出土家族民居的特点,在地理条件许可的地方,土家族吊脚楼是既符合土家族居住习惯而又有民族特色的建筑,不妨多多采用。在国家补助的新农村建设资金中,如将采用土家族特色建筑式样列为补助必备的条件,更能促进民族特色建筑群的形成。

突出特色,更要突出土家族民居与旅游开发的特色。现代旅游,已开始从城市旅游向农村旅游转变,从远行旅游向就近旅游转变,从风光旅游向民族风情旅游转变,由观光旅游向考察学习、度假、采风、健身旅游转变。针对这些旅游发展趋势,选择有代表性的土家族聚居区搞新农村示范建设,突出鲜明的土家族居住、饮食、文化娱乐特色,集中打造乡村旅游景点,既改善了土家族农村建设面貌,又为城市人口提供了别有韵味的旅游及文化生活场所,同时为土家族农民开辟了财源。在有条件的地方,是值得大力提倡的。

土家族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