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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课 重文崇礼的历史印迹
所属图书:《乌当人文读本(试用)》 出版日期:2017-08-01文章字数:2287字

第14课 重文崇礼的历史印迹

惜字塔

◆惜字塔

在乌当这片土地上,最能激起乌当人的人文情怀,增强文化自信者,要数这外观朴实的惜字塔。此塔至今已有约160年的历史。

惜字塔,位于东风镇至鱼洞峡、情人谷的分岔路口。旧称“字库”,又称“白塔”。据《贵阳市乌当区地名志》记载:字库,塔。明朝末年乡绅申百万于此建庙。后庙焚于大火,村民用原庙基石建塔,塔上书“过化存神”四字。为读书人焚化废字纸的地方。惜字塔在2000年被列为乌当区文物保护单位。2015年9月被列为贵阳市文物保护单位。

据《乌当区史志概要》和乌当文物管理所资料记载:该塔始建于清道光年间(1821—1850),1941年重修。坐东向西,通高10米,占地6.4平方米,为六面六角攒尖顶五层砖石结构空心塔。塔基石砌,平面呈六边形。塔身第一层为青石砌筑,第二、三、四、五层为青砖砌筑,每层每面均有空孔,作投放废纸入塔焚化及排烟雾之用。第三层塔身前两方刻石上竖向楷书阴刻“字库铭”。其余四面分别镌“过”“化”“存”“神”四个大字。

为什么要修建惜字塔呢?这与乌当的历史有关。贵州少数民族众多,开发较晚,文化发展缓慢。明初,明太祖朱元璋曾派30万大军途经贵州征伐云南,为了巩固对贵州的治理,朝廷命胜利之师就地屯田,也为贵州带来了先进的汉文化。明永乐十一年(1413年),明朝政府正式在贵州建省,大批汉人入黔,文化得到重视和发展,也带来了江南的重文崇礼传统,在各地广修惜字塔。

乌当惜字塔是我们乌当人重视文化,珍惜文字,不可多得的历史见证。古人认为文字是神圣和崇高的,写在纸上的文字,不能随意亵渎。即使是废弃字纸,也必须诚心敬意地烧掉。惜字塔,是古人“敬惜字纸”理念的体现之一。在这个小小的建筑上,折射出中华民族重文崇礼的印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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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开阳县龙岗镇布依族聚居的大荆村,有一座保存完好的清代惜字塔,与该塔同时被发现的还有当地布依族士绅所建的大荆私塾遗址。在布依族地区,私塾和惜字塔十分罕见,是布依族文化与汉文化交融的见证。

在贵州镇远县大地乡集镇下街后侧不远处,尚存一座始建于清乾隆年间的惜字塔。塔身第二层两侧阴刻一副对联:零星收碎字,累月焚洪炉。至今保存完好,其做工精致,造型古朴,结构严谨,成为当地一景。

北衙私塾

北衙私塾位于乌当区北衙村(今属新天社区),是一所家族私塾。私塾坐南向北,占地127平方米,原为两层砖木结构楼房,共有书房5间,毁于20世纪50年代,现遗址上为新建民宅。北边10米处残存老石寨门一座(即北衙门遗址),并有《“崇礼明教·北衙修学房记”碑》(至今保存完好),碑文用楷书字体记载了修建私塾的经过和目的。

原私塾最早由高廷瑶邀族人筹资而建。道光二年(1822年)冬天,高廷瑶先生邀集族中诸公共同商议,筹备经费,选择校址,于次年一月在北衙村修建书房五间。此后高廷瑶作《北衙修学房记》,为书房建章立制,内容刻石碑立于书房。道光十九年(1839年)十一月,高廷瑶先生去世十年后,其子高以廉曾重刊石碑,使相关内容得以进一步充实完善。

◆崇礼明教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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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塾产生于春秋时期,是私学的一种,是我国古代社会一种开设于家庭、宗族或乡村内部的民间幼儿教育机构。以经费来源区分,划分为家塾、村塾(族塾、宗塾)和门馆(教馆、学馆、书屋)。学生入学年龄不限,自五六岁至二十岁左右的都有,其中以十二三岁以下的居多,少则一两人,多则可达三四十人。私塾上千年来延绵不衰,作为人才培养的摇篮,它与官学相辅相成、并驾齐驱,共同为传递中华传统文化培养人才,勤苦耕耘,不懈奋斗,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书院,是东亚古代教育制度有别于官学的另一种教育系统,是唐宋至明清出现的一种独立的教育机构,是私人或官府所设的聚徒讲授、研究学问的场所。

在清朝道光年间,贵阳教育在全国仍然是非常落后的。高廷瑶作为一名北衙人,深感本地教育的落后,希望通过建此私塾,不论出身,不论贫富,不论姓氏,使当地的青少年都可接受教育,以儒家思想教化百姓,推动当地教育发展,培养品学兼优之人才。其办学精神在《北衙修学房记》中表述得十分清楚,“自兹以往,童蒙之肄业有所,誉髦之成就,可期士乐诗书,民安耕凿。一乡之中,父慈子孝,兄友弟恭。出作入息,彬彬儒雅,猗兴盛哉!将见人文蔚起,善事日增。更扩而大之,立北衙书院,广育人才”。而办学经费,则取之于民,用之于民。修学堂余下的五十石,存放于仓库,“青黄不接时,以贷同寨之贫乏者”,不使学生因贫穷,交不齐学费而失学。高廷瑶还为办乡学“自捐银四百余金”,用于买地。以每年的收成开支先生及各种杂费。

私塾的管理,以“严”字当头。首先,管理者遴选于北衙村,须有丰富的管理经验。他们每年均要清查账务,办理交接手续,一有亏损就要加倍处罚。其次,聘请教师亦从严。每年十月二十日聘请教师,须为品学兼优之人,由全村寨共同选举,不得因私选取。再次,作为教书育人之地,必须保持整洁、肃穆。村寨的事情不得在私塾商讨,不准闲人居住,更不得酗酒、赌博。私塾器物,不得私自借出。

在“重视文化”“尊师重教”,提高整个中华民族文化素质、振兴中华的今天,高廷瑶崇礼明教的许多观点和方法,仍然有不少地方是可供学习和借鉴的。而他所筹资修建的北衙私塾,也是迄今为止,乌当区境内发现的最早有碑记的私塾遗址,为研究乌当区早期私塾教育提供了实物依据。

课后活动

请查阅资料,做一次有关中国古代四大书院的展示交流。

乌当人文读本(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