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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文县
所属图书:《中国·贵阳布依族文化:布依文、汉文(下)》 出版日期:2017-02-01文章字数:字

第五节 修文县

罗树臣

男 1921年生,修文县扎佐镇石竹村人。1950年参加工作,195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村农会主席、县建设科副科长、农林科科长、水利电力局局长和扎佐区区长等职。罗树臣工作任劳任怨,长期保持艰苦朴素本色。外出下乡,总是肩背帆布公文包,手挎粪箕,沿路拾粪。在建设科工作时,参与指挥修建贵州省第一座示范性水库——修文县盐井冲水库。数月吃住在工地,顾不得剪头发刮胡子,偶尔回到机关,同事几乎不认识。

1965年扎佐大旱,罗率领干部群众翻山越岭寻找水源,屡过家门不入,有人劝其进家看望妻子儿女,罗说:“先把大的家顾了再顾小的家。”一日,听说丁家龙潭有水,即身先士卒闯潭探险,被洞中浊气闷晕在水凼内,幸得及时救护方免于难。罗当领导多年,从不以权谋私,他带头移风易俗,儿子办婚事,按布依族的规矩,只烧香、挂红操办酒席,亲朋好友要送礼,他一概谢绝,仅割猪肉两斤,一家八口吃一餐团圆饭就算办了婚礼。罗树臣在扎佐区当区长,为群众办实事,深受群众爱戴,被群众称为“罗青天”,《贵州日报》以《爱民区长》为题报道其事迹。

在“四清”和文化大革命中,罗树臣被诬为“坚持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遭批判斗争,“造反派”夺权时,因拒绝交出区公所公章,又被残酷批斗,撤区长职务后送农村劳动改造,1975年含冤死去。1979年10月,始得平反昭雪。

葛学幼

男 1911年生,修文县六屯乡独山村人。1950年参加清匪、反霸斗争,1951年2月被选为独山村农会主席,1952年6月任桃源乡副乡长,同年9月经白进德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他经常打着火把下村组宣传党的方针政策,由于雨天路烂,跌倒在地,他爬起来又继续往前走。为不误农时撒秧,晚上下大雨,他提着马灯带领群众打秧田。秋收时,他走村串寨教育村民,要把粮食晒干簸净交公粮。他经常讲的是,先有国,后有家,无论做什么事,都要讲公私分明。1959年他代表全县人民参加贵州省少数民族赴京参观团,他光荣地登上天安门,观看游行、观赏焰火,还出席国庆10周年招待会。北京之行使他深受鼓舞,回来后更加勤奋工作。1966年“四清”运动中受到不公正的待遇。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经复查,撤销处分,收回作退休安排。在受到不公正待遇期间,在家仍坚持学习,他相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并教育家人及子女要跟共产党走。1989 年去世。

李元发

男 1933年生,修文县三民乡(今六桶乡石头村)人,初中文化。1951年6月参加工作,195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事务长、县花纱布公司副经理、县商业局会计课长、久长人民公社财贸部长、六广区税务所长、中共修文县监察委员会秘书、县纪律检查委员会专职委员、副书记等职。在工作中坚持原则、按政策办事,1956年在花纱布公司任副经理期间,严格执行棉布凭票供应政策,是年出席贵州省商业先进工作者代表会,荣获奖章和奖状。在任六广区税务所长期间,严格执行税收政策,对纳税人一视同仁,既不多收一分,也不少收一分。在县监委、纪委工作期间,承担了干部在政治运动中受错误处理的甄别工作,以及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对“反右”“反右倾”“四清”文化大革命运动中受迫害、受错误处理的干部的政策落实工作,他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重证据的原则,通过调查研究,为县委的科学决策提供了依据,平反一批冤、假、错案,使一批受错误处理的人,政策得到落实,从而调动了他们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由于长期工作积劳成疾,病逝前曾嘱咐子女,要听党的话,好好工作,丧事从简。1991年11月病逝。

葛恒希

男 1926年生,修文县六屯乡独山村人,中共党员,初中文化。

1951年4月参加工作,历任县财政科会计、财政局长、粮食局长、供销社主任、县人民委员会副县长、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等职。1984年退休后,受聘参加《修文县志》总纂以及县人大常委会、县粮食、财政三个部门志的编修。完成《修文县志》中商业、财税、金融志稿16.3万字,部门志49.7万字,总计字数66万字。在国家机关工作40多年,无论在哪个岗位上,他说实话,干实事,志书所记事物客观公正,不曲从权贵,不主观武断,是就记是,非就记非,还历史的本来面目。1987年被评为修志的先进工作者,受贵州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的表彰,后人撰联曰:一生正气,无私奉献,公仆典范。两袖清风,廉洁从政,世人楷模。

姚建章

男 1929年生,修文县扎佐镇磨盘新寨(新民村)人,高小文化。

1950年5月参加工作,在扎佐镇任财政干事。1953年任扎佐区民政干事,负责民事纠纷调解和婚姻登记工作。1956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并调任修文县人民法院副院长。1958年后任扎佐人民公社党委副书记、公社革委副主任等职。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姚建章在家族中积极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无论哪个民族都要听党的话,搞好团结。在任民政干事期间,按政策办事,经常深入基层,化解矛盾,受到群众好评。

金春贤

男 1929年生,修文县大石布依族乡人,初中文化。1949年11月修文解放后,在武工队的领导下,积极参加清剿土匪和反封建的斗争,1950年7月被选为村农会主席。1951年3月经武工队王海印介绍,加入中国新民主主义青年团,12月任德政乡乡长。1952年1月任六广区区长,同年9月经区委书记张景华及南下干部崔兴旺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1953年起先后任县专卖局长、区委副书记、区长、水电局长、公社党委书记、县民委主任、调研员等职。1986年退休,享受副县级待遇。长期在基层工作,深入群众,了解群众思想,积极宣传党的政策。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积极协助县委、县政府到少数民族地区贯彻落实党的民族政策,并为在“四清”和“文革”时期受到错误处理的少数民族干部进行调查,按照政策规定,落实政策,并将少数民族地区生活贫困状况整理成文字材料上报安顺地区民族事务委员会,争取到民族经费。为少数民族地区修建公路、架设高压线、建引水渠、修建乡村卫生所、学校等,使他们点上电灯,饮上清洁卫生的水,让孩子有书读。他一生为公而不谋私,长期担任领导工作,并没有使用手中权力安排自己子女的工作。生活艰苦朴素,工作扎实,群众称他是革命的老黄牛。

王品锭

男 1931年生,修文县扎佐镇新民村人,小学文化,中共党员。

1951年参加抗美援朝,1956年复员后任扎佐镇武装部长。他带领民兵日夜巡逻,维护全镇社会治安,并带领民兵学习军事技术,做到劳武结合,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1960年被评为扎佐公社先进民兵代表,同年4月出席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民兵代表会议,中央军委奖给他“五·六”式自动步枪一支,子弹100发。他把枪视为他的第一生命,有他在就有枪在。他经常上油擦洗,倍加爱护,外出时枪不离身。若要出远门,就交代爱人周志英严加看管,不让人乱动。他经常教育家人,枪是用来保卫社会主义江山的,一定要保管好。在20世纪80年代中期,一伙人来大堡村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经乡村干部劝说都不依,王品锭跑回家中,在院中往天上“咚”的开了一枪,那伙人听到枪响,便抱头逃走了。1996年根据上级文件,民间枪支要上交当地武装部门保管,他服从组织安排上交了心爱的枪。2005年,王品锭去世。但他爱枪、护枪,用枪吓唬坏人的事在村中传为佳话。

金仕华

男 1932年生,修文县大石布依族乡红岩村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在驻村武工队的领导下,积极参加清匪、征粮等工作。1950年5月被选为红岩村农民协会委员,任红岩、新田湾等三个农协小组组长。1952年4月建立红岩乡,当选副乡长,同年9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任红岩、红旗(六广)、花榔、六桶、马埸、大石支部、总支、管区书记、六广区公所副区长等职。他经常说的一句话就是当官不为民做主,不如回家种红薯。他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他常身着学生蓝布中山服,头上一顶麦草帽,脚蹬一双解放鞋,在大石、六桶等地的山道上,风里来、雨里去。为了改变贫困、边远山区的面貌,1955年10月,带领群众投工投劳,打着灯笼火把通宵达旦打夜战,挖了一条3千米长的水渠,把响水洞的水引到大石。又修建了一个能容14万立方米的大煤厂水库,把水引到天桥生产队。为了解决大屯村民的吃米难问题,他组织大屯人民,在六广河右岸岩洞中筑坝,在悬崖峭壁上开引水渠,把二道水引进大屯。大屯人在乱石旮旯上造田,使大屯人吃上白米饭。20世纪70年代在马场公社当书记,他带领全公社人民修了3个虹吸管,在全县公社中第一个实现水利化。1974年,他带领干部群众架通广田至六桶直线距离15千米的高压线,使沿线的广田、大石、六桶等地用上电。当时资金不足,他找上级有关部门筹措,四处呼吁,用真情换来各方的支援,他个人既是指挥员,又是施工员,请来的工程队吃住全由他个人包揽,施工过程中资金出现困难,就把自己的工资贴进去。他的心愿就是要让大家点上电灯。所以在大石、六桶、马场等地的百姓,一提起金书记,人们都会伸出大拇指说:老书记是一个说话、办事有板有眼的人,说话从不放空炮,说了就要办,办起事来,办一桩就成功一桩,从不懈怠。

王帮君

男 修文县扎佐镇新民村人,大学专科,中共党员。

1973年考取安顺农校。1975年7月分配在修文县林业局从事技术工作,经常深入基层指导林木种植,并参与长江防护林的调查、规划、实施工作。1984年5月调县民委工作,经常深入边远少数民族地区,帮助和指导边远山区发展林果业种植,同时积极收集少数民族史料。1987年9月调省民族文化宫工作,历任副科长、副主任(副处级)等职。

王必刚

男 修文县大石布依族乡竹坪村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

历任乡人大主席团主席、乡党委副书记、书记,修文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和县残疾人联会理事长等职。1989年在大石布依族乡担任副乡长兼武装部部长期间,正值“六·九”风波,他立场坚定,坚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带领全乡各族人民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后提任中共党寨乡党委书记兼人大主席团主席。认真贯彻执行党在农村中的各项政策,把宝寨乡治理得井井有条,社会治安走在六广区八个乡、一个镇的前列。后调谷堡乡任人大主席团主席、洒坪乡任党委书记。曾荣获贵阳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个人和推广农业实用技术先进个人等。

王文发

男 修文县扎佐镇新民村人,高小文化,中共党员。1950年12月参军,后参加抗美援朝。1954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同年出席贵州省军区第二次青年代表大会,受到军区表彰。1958年转业到县公安局工作,历任扎佐和久长派出所指导员、县公安局政工科科长、局级侦察员等职。1992年获公安部授予一级警督。1994年退休回到家乡,仍协助村两委搞好本村社会治安和村容村貌整治工作,受到人民群众的好评。

王劼

女 修文县扎佐镇新民村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历任共青团修文县委副书记、大石布依族乡乡长、书记。她和大石乡领导班子一起带领全乡各族人民,从2005年4月至2008年实现乡内通油路、通电、通电视、通电话、通水、通串户路。完成坡改梯工程4500亩,植树造林10000亩,茅草房改造2000户,“三改一气”1000套。大石乡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00年的814元提高到2010年的3308元。为传承布依族文化,把“六月六”布依族歌节与乡村旅游有机结合,促进民族经济的发展。在歌节上她身着民族服装,亲自上台演唱,受到人们的好评。多次荣获县委、县政府的表彰。

王邦春

男 修文县扎佐镇新民村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1983年参加工作,历任林业股副股长、股长、县纪委、监察办公室副主任,县纪委委员、常委,县教育局纪委书记、党委副书记,县文体广播电视局局长,县纪委副书记等职。在1986年森林资源调查中被安顺地区林业局评为先进工作者。2007年被国家广电总局评为先进个人。2008年被省农业厅、省体育局评为农村体育事业先进个人。

王正康

男 修文县扎佐镇新民村人,大专文化,中共党员。曾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昆字炮五团服役,先后任战士、文书、班长、营部书记、营直副指导员、指导员,县委组织部干事、县人事局局长、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委员、常委、副书记等职。在部队期间曾三次受到嘉奖。

王帮龙

男 修文县扎佐镇新民村人,中专文化,中共党员。历任久长镇派出所指导员、扎佐镇派出所所长、指导员、县公安局监理所管理大队行政拘留所所长等职。在扎佐派出所工作期间,团结干警齐心合力抓好群防群治,使全镇社会治安大有好转,发案率下降。经常深入街道,调解纠纷,为居民排忧解难。曾荣获贵阳市公安局三等功一次。

王成芬

女 黔西县治中乡人,中专文化,中共党员。在修文县马家桥中学任教。1999年当选中共贵阳市委第7次党代会代表。先后荣获“优秀共产党员”“十佳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等称号。2007年5月,在贵阳市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培训暨新课程师资培训项目的优秀成果评比中获优秀奖。

李元明

男 1938年生,修文县大石布依族乡大寨村人,大专文化,中共党员。曾任政协修文县委员会1~4届副主席兼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主任、第2版《修文县志》编辑。贵州省布依学会、贵州省文献研究会、贵阳王阳明研究会会员。编辑出版《修文文史资料》1~4集。在省内外刊物发表小说、散文、报告文学等作品百余篇,约50万字。荣获贵州省政协委员会(1993~1997)先进工作者。退休后,参与修文县地方志、党史研究工作,与他人合作编写的《修文县交通志》《修文县清水村志》《修文县六广镇志》《中国共产党修文县历史》已出版。获贵阳市党史研究室2005、2006年度先进工作者。

李朝平

男 修文县大石布依族乡大石村人,大专文化,中共党员。历任六桶小学教师、副校长,修文县人事劳动局副局长,扎佐区委副书记、书记,中共修文县委统战部部长、县台湾工作办公室主任、县工商联党组书记、修文县工商局指导员,政协修文县委员会第四、五、六届委员、第四届秘书长,政协贵州省委员会第八届委员等职。中国共产党修文县第六、七次代表大会代表,修文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为人本分、对党忠诚,工作中顾大局。在统战部工作期间,积极主动地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同胞,国外华侨以及非公经济人士的联系、交往工作,通过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对他们提出的要求,认真负责地与相关部门协调,加以解决。

李红雨

男 1967年生,贵阳市人,大专文化,中共党员。历任修文县物价所物价检查员、共青团修文县委副书记、书记,中共修文县委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县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修文县交通局局长、中共修文县交通局党组副书记、书记,修文县人事劳动局局长,中共修文县人事劳动局党组书记等职。中共修文县第九次党代表大会代表、第九届委员会候补委员,修文县政协第五、七届委员会委员。2002年被中共修文县委、县人民政府评为农村税费改革先进工作者。2005年被贵阳市人民政府评为公路建设先进工作者。担任人事劳动局长期间,带领全局职工努力完成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2009年组织人才招聘会三场,进场求职人数1234人,96家企业与410名求职者达成协议。培训返乡农民工3.22万人,转移输出农村富余劳动力4.22万人。

李祥

男 修文县六屯乡大木村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历任县人民政府秘书、信息科科长、大石布依族乡乡长、乡党委副书记、乡人大主席团主席、书记、县民政局主任科员、中共修文县第十届委员会委员等职。

在大石布依族乡工作期间,团结和依靠乡村干部,仅用七年时间实现了乡内主干道通油路、通电、通电视、通电话、通水、通串户路。完成坡改梯工程4500亩,植树造林10000亩,茅草房改造2000户,“三改一气”1000套。大石乡农民人均纯收入从2000年的814元提高到2008年的3216元。

在全县开展低保规范管理。至2009年底全县纳入城镇低保对象2340户、4698人,发放低保金608万元。纳入农村低保对象5927户13249人,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684.6万元,并清理了不符合低保的人退出低保5000人,每年为国家节约资金200多万元。1996年7月被贵阳市评为“严打”先进个人。2004年被中共修文县委、县政府评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个人。

李正磊

男 修文县人,大专文化,中共党员,修文县国家税务局干部。2002年3月11日,他的妻子胡素琴遇车祸,随后送到省医进行检查时,发现已患 “脑癌”中期,且处于恶化之中。两个月后,妻子由于癌细胞迅速扩散,病情加剧,导致全身瘫痪,大脑失去记忆。2002年9月初,一名老中医建议他用新鲜的三角枫和陈艾等中药给妻子煎水泡澡,他利用周末时间走乡串寨去购买。由于每天需要大约40斤才能煎制,便动员在农村生活的战友和亲朋们上山采药。每天将瘫痪在床的妻子抱在木盆里泡澡,不分春夏秋冬,每天下班后的第一件事就是为妻子煎药泡澡,并进行搓脚按摩。8年来,为妻子煎药的锅烧烂了几口,耗去的中药材可以用吨来计算。

2003年5月,又有人向他介绍镇远一医生的治癌偏方,他花5000元买回了家,可治疗方法奇特,要求病人每天在半睡半醒间吃第一次药,凌晨5点钟吃第二次药,他只好调两次闹钟,每天按时起床给妻子喂药,从来不曾间断过。苍天不负有心人,在其精心照料下,妻子的病情逐渐好转。

人们都说正磊是男人中的男人。他不愧为布依族的好儿子。他精心照护妻子,把妻子从死亡边缘拉了回来,而且没有影响工作,被传为佳话。2010年获贵阳市道德模范(孝老爱亲)奖。2011年5月获中央文明办授予“孝老爱亲中国好人”称号。

李书

男 修文县大石布依族乡大寨村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历任龙场镇派出所副所长、洒坪乡派出所所长、副科级侦察员等职。李书参加工作时曾在本乡任民警,由于工作的需要,每天要走几十里的山路为群众办事,他从来不叫一声苦。后来局领导安排他任龙场镇派出所副所长,他认为是领导和同志们对他的信任和支持,经常在基层为群众排忧解难。曾两次获贵阳市公安局三等功。

金港

男 修文县大石布依族乡大寨村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修文县小箐中学党支部书记兼校长。2004年6月参加北京“香梅千校工程”校长高级研修班培训,后挂职贵阳第十八中副校长。在建设新校舍、“两基”复查及迎“国检”等工作中,团结广大师生,奋力拼搏,一次次提升大石民族中学办学品位,实现了所在学校的教育跨越式发展,使一个边远少数民族乡的教育质量走出低谷,在同级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培养了大批符合地方经济发展的乡土人才。学校师生多次代表修文县参加省、市举办的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并获奖。论文《浅谈“美育”在语文教学中的应用》在中国现代学术研究会教育委员会(国家级学术机构)主办的“全国教育教学论坛”“全国教育优秀论文评选”中获一等奖。

金志军

男 修文县大石布依族乡大寨村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曾任大石布依族乡长、修文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副局长(正局级)。1982年8月在大石民族中学任教、教导主任、副校长期间,所担任教学科目在全县的统考成绩名列同级同类学校前茅。1983年中考时,他所教的初中化学科成绩为全县第一名。在大石布依族乡人民政府任职期间,修通了各进村道路,对老百姓的部分危房、茅草房进行改造,启动了大石集镇建设,改变了大石乡的落后面貌。在民族宗教事务局工作期间,协助领导分管宗教工作,经常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根据有关规定,结合修文实际,制定出修文县宗教事务管理的实施细则,依法对宗教事务进行规范管理。

陈国邦

男 修文县大石布依族乡大屯村人。毕业于贵州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农业管理专业。历任县委办公室秘书、管委会副主任、大石布依族乡乡长、六广区林业站站长、副区长。1998年当选县人民大代表大会代表、县人大副主任。2003年3月后当选县政协四届委员会委员、六届委员会委员、副主席,贵阳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贵州省委员会第九届委员。荣获修文县1983年度先进(生产)工作者、1996年度贵阳市各界人士为四化服务先进个人。

陈燕

女 修文县大石布依族乡大屯村人,大专文化。曾在大石民族小学任教师、教导主任,在乡教育辅导站从事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工作。在《修文报》《教育通讯》上发表过《高山上,那一串闪光的足印》《“十”的认识教学谈》等调研文章。1995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任乡长助理、副乡长、修文县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当选修文县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政协修文县委员会第五届委员。在残联分管康复工作期间,针对全县精神病患者复发率较高的状况,特请贵阳市精神病专家到县具体指导,对各乡镇的精神病防治医生进行业务培训,从而遏制了精神病的复发,为患者和家属减轻了精神和经济上的负担。

郭燚

女 修文县六桶乡大新村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历任修文县农业局畜禽技术推广站站长、修文县大石布依族乡党委副书记、修文县妇女联合会主席。现任修文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在任畜禽技术推广站站长期间,参加贵阳市牛的人工授精技术培训班,学习技术,并组织本站职工在全县推广该项技术,还培养了一批二传手。在妇联工作期间,除完成上级布置工作任务外,探索成立修文县副科级以上女领导干部、女企业家联谊会,开展交流活动。1997年7月当选贵阳市第六次党代会代表。2002年被评为优秀党务工作者。2005年被贵州省妇联、贵州省人事劳动局评为贵州省“三八”红旗手。2009年贵州省人民政府授予青年妇女标兵称号。2011年担任全国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贵阳地区火炬传递手。

郭朝鑫

男 修文县大石布依族乡高山村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1999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修文县实验小学团支部书记、县教育系统团委书记、大石布依族乡党委副书记、乡长等。兼任县文联副主席。热爱文化艺术,在完成所承担工作之余,撰写调研报告、论文21篇,填古诗词57首。先后在《贵州日报》《贵阳日报》《当代贵州》金黔在线等报刊、网络上发表文章517篇次,有21篇已收入中国重要报纸数据库。《与命运抗争的女人》人物通讯在“巾帼建功”二十周年有奖征文中获奖,并刊登在《中国妇女报》。长篇通讯《干群合力大互助乡情浓——修文县大石布依族乡干部群众抗旱救灾侧记》在《经济日报》《中国日报网》等媒体发表。《数字的嬗变——修文县大石布依族乡改善民生工作侧记》在《贵州日报》《金黔在线》等媒体上发表。《母亲的那弯新月》《雪儿》《村主任父亲》《感悟人生》等散文在县文艺刊物《栖霞》发表,并荣获《贵州日报》《贵阳日报》的表彰。

班仲国

男 修文县桃源乡人,中专文化,中共党员。先后任六屯、扎佐小学教师,1954~1956年在贵州省小学教师轮训班学习,先后任桃源小学、六广小学、扎佐中学校长、修文师范学校党支部书记兼校长、县民委副主任、教育局副局长、县纪委委员等职。1985年退休,享受副县级待遇。在工作中服从组织安排,上级安排干什么就干什么,不与领导讨价还价。20世纪50年代初在少数民族地区当教师,深入村寨动员少数民族子女入学。过去少数民族女孩不上学,他先动员自己亲属的女孩入学,以带动其他人家的子女入学。他作风正派,工作扎实,讲党性、讲原则,一切按政策办事。退休后,积极为社会做贡献。参加民族文化史料的抢救、搜集、整理工作。搜集布依族日常用语500余条,布依族酒歌、花歌等600余首,民风民俗等文学资料3万多字。

班仲英

男 修文县六屯乡西冲村人。初中文化,中共党员,曾任修文县民委副主任、县纪委原副书记等职。在民委工作期间,经常深入少数民族地区调查研究,如实反映情况,并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问题。退休后协助其兄班仲国搜集整理布依族花歌、民歌,为文化部门编写“三套集成”(民间故事、民间歌谣、民间词语)提供资料。

班启华

男 修文县六屯乡西冲村人,中专文化,中共党员。1983年首任桃源布依族乡乡长。积极争取资金修通石关口至大、小木公路,全长4千米,并架通桃源至大、小木输电线路5千米,使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点上电灯,收看电视,并用电力打米、磨面。为发展经济,又从乌当区引进果苗在水头寨村栽种果林400多亩,使贫困地区走上脱贫致富之路。退休后仍为村干部想办法、出主意,发展村经济。

罗凤呜

男 修文县六屯乡西冲村人。大学文化,中共党员。历任安顺地区行署民族事务委员会业务科长、安顺市移动通信公司办公室主任、贵州省移动公司铜仁分公司副总经理等职。

中国·贵阳布依族文化:布依文、汉文(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