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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述
所属图书:《文化遗产关键词.第1辑》 出版日期:2014-12-01 文章字数:13632字

口述

关键词要点

一“口述”:遗产体系的观念变革

“口述”,按字面意思的理解为口头表述,更通俗地说,便是用嘴讲话。作为人区别于动物之基本文化行为,它包括两个层次的意指:既指示“口”之“述”这一动态行为,也指示“口”之“所述”这一客观呈现的行为结果。二者共同构成了人类重要的“口头”文化实践系统。

在世界遗产体系中,“口述”是一个具有重要革命性意义的关键概念,在遗产术语转译的中国本土语境中,亦有两个经常与之互换的近似概念:“口头”与“口传”。1989年《保护传统文化和民俗建议案》首次提出要保护“口头传承”(transmitted orally)的“民俗”(Folklore)和“传统文化”(Traditional Culture),成为世界遗产运动从单一保护物质性态遗产向保护非物质形态遗产转向的一个历史性节点。经由1998年《人类口头与非物质遗产代表作条例》到2003年《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的发展,以“口头”属性为核心特征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已经成为世界遗产体系中的又一个保护重心。至此,“口述”(“口头”或“口传”)可以在三个层次上将人们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解导向深入:

其一,在具体分类上,可直接对应于2003年公约中“非物质文化遗产”所涵括五大方面之第1条:“口头传统和表现形式,包括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媒介的语言。” [1]

其二,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内在特征:对“口头性”作为第一属性的反复强调在非遗概念诞生过程中是既定的历史事实,“口头”属性与“非物质”属性紧密联系。

其三,揭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象学本质:身口相传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是与人的主体在世存有(being)须臾不可分离的活态(living)存在与传承。

从世界遗产体系的发展脉络来看,对非遗口头属性的重视是对文字文明长期遮蔽之下的口述传统的“再发现”。这种“再发现”很大程度上是在西方文明“口头/书写”大分野的二元框架下展开的。因此,对“口述”作为文化之源生表达范式,尤其是中国本土语境中有关“述”的实践形态、内在特征及其价值伦理等,有必要进行深入的溯源和梳理。

二 逻各斯与口头传统:“口述”的西方知识谱系

(一)语音中心主义与“逻各斯”

在马克思那里,以“口”而“述”的语言能力是人与动物相区分的标志之一。在前文字时代,人们主要通过口头方式来彼此交流,创造文化。即便步入文字时代之后,文字书写也并非从一开始就在西方知识传统中占据优势地位。

以英语为例,Oral一词表示“口头的”、“口述的”、“口语的”。其词源可以追溯到后期拉丁语中的Oralis,其词根为拉丁语Os,意为“嘴巴”。英语以及西方其他拼音文字都显现出一种典型的重口头言说、重声音的“语音中心主义”。在黑格尔看来,拼音文字记录声音,记录“内在的言说”,可以说是一种较好的文字形式。与此相比,表意的中国文字由于缺乏适当的“正音(orthoepic)发展之手段”,不能像西方拼音文字那样直接呈现个人的口头语言,而是用符号来再现观念,因此只能是“发育不全的语言”的例证。 [2]

古希腊的学者们相信,在通达意义之源的理解与阐释之途中,言说具有文字符号所无法比拟的优越性。与言说相比,文字只是一种派生的交流形式。 [3] 这个意义之源即是古希腊哲学的观念核心“逻各斯”(λογός)。“逻各斯”一词虽然经常被翻译为“理性”或“思想”,但它最初和最主要的意思却是“言说”。“逻各斯”既意味“思想(denken)”,又意味“言说”(sprechen),二者从字面和意涵上均完美地融为一体。因此,对逻各斯的追寻唯有通过言说的方式来进行。 [4] 基于上述“逻各斯”中心观念,苏格拉底这位“西方哲学史上最重要的人物”平生不立文字,仅以口头讲学的方式来宣扬自己的思想。后世所见的苏格拉底著作均为其弟子根据他的讲述记录而成。受老师苏格拉底的影响,柏拉图极力推崇口头的传授和交谈方式,并反复强调某些最高深、最困难的问题或对象只能以口头方式来加以讨论和处理。柏拉图充分强调了书写相对于口述的辩证法从属地位,因而他的著作无一例外都以对话录或交谈的形式来表现其哲学思想。对话录形式在相当程度上模仿了真实的口头交流,也促成了柏拉图哲学的广泛传播。 [5] 身为柏拉图的得意弟子,亚里士多德则认为,口语是心灵的经验的符号,而文字则是口语的符号,前者具有更贴近心灵的优越性。 [6] 不仅“希腊三贤”这两代师生之间以身授口传的方式接续思想的薪火,在更早些的毕达哥拉斯学派中,那些有幸在小圈子内亲耳聆听过毕达哥拉斯教诲的人在毕氏门徒中也享有最高的地位,并因而获得了一个专门的称呼,叫做“声闻家”(akusmatikoi)。 [7]

从柏拉图开始,在后来的西方哲学传统中形成了一种雅克·德里达所谓的“形上等级制”:一方面,口头语言能够立刻实现“内在的言说”,因而被认为是充分的,而作为一种“外在的表达”,书面语言则是不受信任的;另一方面,就与“自我”的关系而言,在“有生命的对话”中,口头言说——而不是书面语言——包含了“纯粹的自我”,表达了“我本身”。 [8] 当然,除了哲学思想方面的影响,口头表述还在形式上鼓励了流畅、夸张和滔滔不绝。古希腊、罗马的演说家和修辞学家们发扬了这种称之为“复言”(copia)的传统,并逐渐将这种修辞方式从一种公共言说艺术改造为后世书写文本中的一种写作艺术。 [9]

与早期西方哲学领域中的逻各斯中心主义相呼应,在宗教领域,口述传统也发挥着无可取代的重要作用。《圣经》的开篇“创世纪”中,上帝说“要有光”就有了光。上帝用言说形式创造世界的这一神话表达更早可追溯到公元前2000年的古巴比伦史诗《吉尔伽美什》。《吉尔伽美什》中写道:“让你嘴说的话,成为你眼见的事物。”言语创世神话隐喻式地表明:口头语言在人类认知从混沌到有序的发展过程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中介角色。 [10] 除教义体系之外,口述传统在《圣经》的传承体系中也位居核心。自耶稣离世后至公元第二世纪中叶左右,耶稣的“圣言传统”(sayings tradition)在早期基督教传承中占有至高无上的地位。以《圣言录》为例,耶稣在世时说的是亚兰语(Aramaic),因而最早的《圣言录》应该是以亚兰语传述的,后来才由《福音书》的作者以通俗希腊文(Koine Greek)对其诵本辑录进行翻译加工。《圣言录》最核心的特征即是重听闻、重领悟、实践,目的在于使听闻领受者能得救赎永生。 [11] 在《圣经》传统中,上帝对子民讲的话便是“圣谕”。《圣经》由此保留了非常多的口语积淀与口传特征,只不过在后来才被逐渐改写为书面文本。

(二)口述与文字的大分野

口头表达是所有人类的特性,适用于一切社会类型。相比而言,文字书写则是一种具有区隔性功能的文化实践。在书写出现的第一个五千年中,没有任何社会拥有普遍的读写能力。文字的出现因而不仅将社会分成了文字社会和无文字社会,还在文字社会内部将其成员分成拥有读写能力的人和不拥有读写能力的人。 [12] 从实践层面讲,文字社会与无文字社会各自具有其独特的文化生产机制和演进法则,体现出了人类社会多元化的原生样态。然而在后来的发展中,文字与书写日渐与权力话语结盟,从而在西方知识传统中引发了所谓“大分野”的价值偏转。西方知识界所谓的“大分野”,指的是在口述传统与文字书写之间横亘着一道认识论意义上的分水岭。书写研究(literacy study)以一种简单的二分法在口头/书写、原始/文明、前逻辑/逻辑、文盲/识字者、神话/经验……等等一系列二元对立项之间进行等值互换,从而将文字或书写确立为衡量人类文化演进与文明程度的唯一尺度。人类文化表达的多元化样态由此遭致武断切割,文字中心主义话语也随之成为西方中心主义的基本文化逻辑。 [13]

和口述传统相比,文字书写有着颇为不同的实践指向。如果说口述传统重在个体面对面的生命对话中实现思想的流动,那文字书写则以知识的定型化为第一特征。在西方文明源头之一的两河流域,楔形文字一经发明就被用于固化早期的苏美尔法典。瓦尔特·翁认为,正是由于文字书写和书面文本接管了知识的存储功能,因而心智由此不再忙于记忆,开始专注于思考。 [14] 知识的这一“创造”与“储存”功能的分离过程与西方日后盛行的“身/心”二元观有着一脉相承的关联。思想开始成为“形而上”的心灵的特权,口头表达由于无法与滞重的身体切断联系,因而远离了知识精英的殿堂,沦为乡野之民的“民俗”(folklore)——口头传述的传统信仰、神话、故事和实践。

此外,从知识传播过程来看,美国古典学者艾瑞克·哈夫洛克和英国人类学家杰克·古迪均指出,古希腊文字的发明和传播意味着书写对西方认知传统发展起到关键作用。不论“希腊三贤”如何坚持书写相对于口述的辩证法从属地位,字母书写的引入事实上对古希腊启蒙运动产生了重要影响。以柏拉图的著述为例,尽管他竭力模仿了真实的口头对话,但他的对话体散文同时也正是西方知识界开始放弃口头规则的重要表征。西方的思维方式由此出现了决定的转折。再后来,随着印刷术的发明,书写一方面成为欧洲社会实现知识快速传播的工具,另一方面也成为西方文明向非西方世界大肆扩张的利器。由此,文字书写最终实现了它对于口头表述的优势性逆转。 [15]

纵观西方口述传统从“逻各斯”中心到边缘的逆转过程,值得注意的是,早期社会的文字发明并不必然排斥口传,唯有当文字成为政治统治、资源争夺、权力占有的工具时,口传才被挤压至边缘。“逻各斯”也不再是“思想”与“言说”的两位一体。

(三)重返口头传统:西方近现代以来的口述研究

从18世纪开始,欧洲浪漫主义的民族主义者试图从口头史诗、民间故事和民族语言中寻找日渐失落的传统。西方学术界对文字中心主义的反思于是从对口头传承起源问题的“大理论”探讨揭开帷幕。在其后西方口述研究的两百余年中,浪漫主义的民族主义、太阳神话、文化进化论、传播论、口头程式理论、结构主义、象征-阐释学派、精神分析学说、表演理论等理论和方法流派分别对何为“口头传承”给出了林林总总的界定:“一个民族民间精神的表达”、“原始神话时代以来的语言疾病”、“原始或野蛮时代的遗留物”、“作为记忆手段和传统参照的文本形式”、“作为深层结构体现的口头传承”、“作为自我写照的口头传承”、“作为心理投射的口头传承”、“作为创作过程的口头传承”等等。 [16] 上述观点充分揭示了人类口头表述行为的多种样态和多层次内涵,体现出在不同思想脉络、不同社会历史语境中人们对“口述”的多种阐释可能,同时也启发了今天我们面对“口述”一词应该继续保持一种开放性的态度。

回顾西方口述研究的发展历程可以发现,在各个社会学科中尤以人类学、民俗学和新史学对此用力最专。人类学从研究空间上的“他者”出发,发现了西方之外的“原始文化”。这些“他文化”与西方“己文化”最大的差异之一即是无文字传统的口头属性。 [17] 民俗学则由研究时间上的“他者”出发,从对“古物”的关注发展到对遗存至今的口头民俗、口传史诗和民间故事的搜集与研究。来自世界各地的民族志和民俗志都揭示了口承传统的多元性和重要意义。 [18] 作为新史学的分支之一,口述史学展现了“口述”作为研究材料、方法以及作为一种历史记忆、呈现方式的重要价值,主张将历史归还给普通民众以及西方之外那些“没有历史的人民”。 [19] 今天,遗产学作为西方知识生产的最新成果,也是口述研究的一股新生力量。正是由于西方知识界对文字中心话语的全面反思以及人类学、民俗学、口述史学等对口承传统的共同关注,推动了世界遗产体系在物质形态文明、文字社会文明、工业社会文明之外去发现更为多元的人类文化样态,并促成了口头性、非物质性的“无形文化遗产”(intangible heritage)最终诞生。

三 循“道”之“述”:本土语境中的口述传统

在现代汉语中,“口述”一词包含动词(“以口而述”)和名词(“口之所述”)两种语态。但“口述”二字组为一词联合使用乃是一个相当晚近的现象。20世纪90年代以来,“口述”一词由于西方“口述史”观念的引入日渐为中国学界所熟识,也因为冠以“XX口述实录”之名的通俗读物在坊间大行其道而受到一般民众关注。在传统的文学、民俗学、文化研究领域,与“口述”一词表示相似意涵且更为惯用常见的概念是“口头”和“口传”,比如“民间口头文学”、“口头传统”、“口传史诗”等等。其中尤以“口头”最为通俗,代表了与文字书写相区分的另一套文化表达传统。在古代汉语中,“口”字与“述”字罕有合用之例,而用以表达“口述”之义的汉字则浩如烟海——如曰、言、语、诵、议、说等等。在中国汉字中,绝大部分“言”字旁和一部分“口”字旁的汉字从词源学考据来看均与口头表达行为相关,充分展现了“口述”之难以计数的种种可能形态。将“口述”一词重置于本土语境进行考察和阐释,或可从发生学意义及其历史演变轨迹之中发掘出某些深意来。

(一)述的知识实践:“元叙事”

经过漫长的无文字纪元,在距今三千多年的殷商时代,甲骨文出现,中华文明开始步入文字书写纪元。虽然近年来大量出土文献足以证明先秦时代文字书写已经成为知识传播的媒介,但口传乃是文字书写之基础, [20] 而且我国最早的书写文献皆为辑录口头传统的口述文本文献。以传世的《国语》、《尚书》、《诗经》等为例来看,上古时代的口述传统是包涵宇宙论、天人观、伦理信条、神话传说、英雄传奇、抒情纪事、实用知识甚至政府文告在内的“元叙事”。 [21]

1.述的多样化实践

上古时代口述传统的“元叙事”首先在具体社会情境中体现为一系列有着精细划分的实践形式。如战国时期的《国语·周语》中有这样一段记载:

苗族古歌是苗族口述文化的一大代表

这段文字生动地再现了一个中国古代政治实践——“听政”的经典场景。各种口述实践——献诗、箴、赋、诵、谏、传语、尽规、教诲等,在此场景中居于显著位置。其中,每一种口述实践的具体形态又都能在上古文献中找到多处描述和注解文字,并在彼此间形成一种往复的互文关系。如:诗,“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毛诗序》),“诵其言,谓之诗”《汉书·艺文志》);赋,“《传》曰:不歌而诵谓之赋”(《汉书·艺文志·诗赋略》);诵,“诵则非直背文,又为吟咏,以声节之”(段玉裁:《说文解字注》);谏,“谏,证也”(《说文》),“谏诤,直言以悟人也”(《广韵》);诲,“诲,说教也”(《说文》);传语,“百工卑贱,见时得失不得达,传以语王也”(《国语·周语》韦昭注);尽规,“尽其规计以告王也”(《国语·周语》韦昭注)。这些形形色色功效不同的口述实践按照仪礼、职官、等级等文化法则相辅相成地衔接成为一条完整的行为链条。与此同时,那些以书写文本形式出现的书、箴,也需要在那个面对面场景中加以口头念诵,与其他口头表达形式相得益彰,共同为天子“听”政创制一套确保“事行而不悖”的运作机制。

2.述的实践主体

值得注意的是,以上这些划分精细的口述行为是由分工不同的人员来承担的。其中有专司特定职务的士、瞽、史、师、瞍、矇等,也有身份地位高低不同的近臣、亲戚、庶人等。这些人不同程度地参与到天子的治理过程之中,以巫、觋、史、瞽、矇、瞍为代表,他们成为了上古口述话语权力的重要掌握者。

《说文》云:“巫,祝也。”又云“祝,祭主赞词者,从人口,从示。”《易》曰:“兑,为口为巫。”“祝”即为男巫,其甲骨字形就是一个人跪地张开口而呼的形象。《汉书·郊祀志上》载。“民之精爽不贰,齐肃聪明者,神或降之。在男曰觋,在女曰巫。”《说文》也说巫。“能事无形,以舞降神。”巫、觋、祝,能与天地鬼神对话,都是天赋异禀的超常之人。他们“能知山川之号,高祖之主,宗庙之事,昭穆之世,齐敬之勤,礼节之宜,威仪之则,容貌之崇,忠信之质,之服,……能知四时之生,牺牲之物,玉帛之类,采服之仪,彝器之量,次主之度,屏摄之位,坛场之所,上下之神,氏姓之出……”(《国语·楚语下》)。实际上,巫就是古代社会掌握着口述“元叙事”话语权力的最早的“百科全书式”的知识分子;并且自夏代以降,巫的后继者“祭师”构成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知识分子集团。 [22]

同样身为古代社会中重要的口述主体,瞽、瞍、矇因视觉能力的缺损而获得了超乎寻常的听觉能力、感知与领悟能力;其身体与心智都体现出某种与巫者相类似的“非常”特征。东晋王嘉《拾遗记》卷三载:“师旷者……熏目为瞽人,以绝塞众虑,专心于星算音律之中”。王嘉此说的由来虽不可考,但这则轶闻的确有些夸张地表达了早期文化观念中“口述—音声—听觉”与“书写—文字—视觉”两大实践系统的内在对立。 [23] 至于“史”,饶龙隼先生在考察《尚书》早期传写形式时曾对其作过一番考证。他说:“在史官之职事与文字记载发生联系之前,其职事即如‘史’之原始义,是口宣王命,则史所掌管的历史资料一定是通过口耳言传而保留下来。” [24]

就这样,上古时期的口述话语权力执掌者巫、史、瞽,利用“神赋”或“非常”的能力获得了拥有强大元叙事动力的神圣知识,并与统治者结成了某种事实上的同谋和依存关系:一方面,统治者需要他们为其权力、地位提供合法化的辩护;另一方面,他们也从统治者处分享了权力。 [25]

(二)述的知识哲学:“循”“道”之“述”

1.“述”与“循”

作为象形文字的典型代表,“口”字象人之五官中张开的嘴型,其字形跟释义都是很清晰的。相比之下,“述”字则包涵了多维的意涵。

在古代典籍中,“述”字对后世影响最深的一句话乃是《论语》中的“述而不作”。由“述”字的表层意义出发,可以揭示出以《论语》为代表的中国早期文化中伟大的口述传统。《论语》以“子曰”接续了《尚书》所开创的“帝曰”语录体,并成为先秦时期口述语体的典范。据统计,《论语》全文共使用语气词18个,类别和出现次数是:诸14、尔3、与35、然2、无1、焉44、唯1、者34、哉45、矣138、而4、耳3、乎104、夫28、兮5、云6、已25、也469。 [26] 一本《论语》就是一部孔子讲话的“口述实录”,体现出了鲜明的口头表达特征。

而由“述”字的本义出发,则可以进一步揭示这个口述传统的思想内核:“循道”之“述”。《说文解字》卷二释“述”:“循也。从辵术声。”又释:“循,行顺也。”“辵,乍行乍止也”。循的本义为顺着前面的路走。“辵”即且走且停。

“述”字字体流变“述”字百度百科搜索:http://baike.baidu.com/view/324319.htm#refIndex_6_324319.

除《论语》“述而篇”外,“述”字在先秦其他典籍中的使用情况大致是:《礼记·中庸》出现4次,《诗经》1次,《左传》1次,《乐记》3次,《尚书》3次。虽然当代学界倾向于其引申义,如杨伯峻在《论语译注》释“述”为“阐释”,但从先秦其他典籍的使用语境来判断,“述”的基本含义都是“遵循”。因此,将“述而不作”之“述”解释为“循”,基本可以定谳。 [28] 后来儒家为了教谕世人,多将“述而不作”视为孔子自谦之辞。但《礼记·中庸》中说:“虽有其位,苟无其德,不敢作礼乐焉。虽有其德,苟无其位,亦不敢作礼乐焉。”孔子的思想主要以仁为核心,但以礼为法度,而礼的核心内容正是继承传统。 [29] 因此,孔子之“述”乃取法上古礼、乐、道的“循道”与跟从先贤脚步的“践迹”, [30] 在此意义上,“述”是继承的核心;与此同时,他“寓作于述”,“既述且作”,在此意义上,“述”是创新的依据。因此,孔子的“述而不作”实质上代表了那个时代对待“遗产”传承与创新的态度。 [31]

2.“述”与“道”

进一步来看,“述”的知识哲学与实践还与形而上学之“道”一脉贯通。

《说文》云“道,所行道也。”“道”字从辵,从首,本意为从头而行。在《道与逻各斯》中,张隆溪对“道”的思想—言说二重性更有深入分析。“道”字在《老子》全篇第一行中重复了3遍。这种重复通过利用“道”的两重含义——思想与言说,揭示了二者之间的内在关联。 [32] 从词义考据来看,“述”字与“道”字都有两层意思:其一为“循道”与“践迹”;其二为“言说”与“口传”。二者都指涉了上古时期知识哲学的内涵和知识实践的方式,恰恰也形成了强烈的互文关系。

《庄子·大宗师》中,南伯子葵问女偊是从哪里闻知“道”的。女偊回答说:

在庄子寓言式的笔触下,“道”通过口耳之“述”的知识实践具象化为一个个大概皆属杜撰的人名——洛诵、聂许、需役、於讴,等等。他们通过言说的阶梯,一级一级通达于“道”之所存。道的追溯因而也构成了一条“闻道”者的生命链条。无独有偶,先秦史籍文献中大量存在着以“吾闻之……”或以“昔……”为标志开首的记叙,以及频频出现的“闻”、“告”、“赴”、“语”、“复”等词,表明所转述的信息均来自亲闻,并以口耳相传的方式代代相传。这些口述史料的书面载录不仅是保留了,更是刻意凸显了口头言说的特点。因为先秦的知识伦理将是否遵循古人的训诫或汲取历史教训,作为检验言行正当性的重要标准。 [33] 因而,《庄子》对“道”之始源的追寻充分体现了“述”之多重意涵——“闻道”—“口传”—“生命体悟”的三者合一。这即是中国古代知识生产与传承的内在机制。

(三)述的知识伦理:“知行合一”

1.述的身体认知与生命哲学

口述实践是通过一套复杂的身体操演技术来实现的。比如“巫”作为上古口述权力的执掌者,同时也是上古信仰仪式操演的执仪者。“巫”字的甲骨文字形就直观地表现了巫者通过对“规”和“矩”这两种器物的使用来把握圆(天)方(地)。 [34] 而瞽、矇、瞍对视觉感官缺损与身体其他感官强化的控制与平衡,更需要通过长时间严格的身体训练方能实现。口述作为一种身体认知实践,与手势、体姿、表情、动作以及身体对具体器物、场景的使用和把控相“合谋”,在更大范围内构成了一个复杂的身体实践系统。因而,口述不仅可以准确地地传达思想和知识,更包含了大量不可言传的直觉和不可推理的意识。 [35] 其最高境界便可达至“意在言外”的效果。

同时,口述实践还强调身体的在场性。布迪厄认为,书面文字的传播方式深刻地改变了传统知识与身体的全部关系,更确切地说,是深刻地改变了知识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人对身体的使用。 [36] 孔子和苏格拉底的思想都是他们亲口讲出来的,这显示了早期知识与人的身体和生命是不可分割的。言说是言说者生命的一部分,由此听闻者便可以分享言说者生命的活力。 [37] 正是在与生命的关系上,言说与文字显现出了巨大的差异。在中国古代圣贤那里,无形之“道”不是悬置于文字的叠册累牒之中,而是通过口的表达而鲜活,通过耳的倾听而传递,在口耳相传的过程中心领神会。这揭示了“口述”知识哲学的原生样态:知识本非僵死的文字符号和文本,而是“活态的生命交流方式”。 [38] 换言之,庄子笔下“女偊闻道”的寓言可以在现象学意义上得到重新解读——道之所存即是口“述”、耳“闻”与体“悟”合一的人之所存。口述传统内在地揭示了人的在世存有(being)。

2.述的知识伦理:从“知行合一”到“三不朽”

从早期的“巫”到后世的“儒”,中国传统知识话语在形态、媒质、效用等方面均发生了许多重大转变。但李亦园先生敏锐地指出,其实儒家并未抛弃巫的口头传统,尤其孔子与其门人实际上是重新诠释了巫者身体力行的知识体验。作为知识的技术手段,他们强调朗声背诵或吟诵是通过身体来学习和记忆的重要方法。 [39] 作为身心的修养功夫,诵咏在于调节人与世界达成内部与外部的交融和谐。中国古人所谓“修身”,正是讲求将言、知、道充实为自我身体的一部分,方能算是成功的。 [40] 而作为知识的伦理旨归,中国古代文人的最高追求乃是“言”、“行”合一,进而“知”、“行”合一,最终达成“立德、立功、立言”之“三不朽”。

荀子《劝学篇》有云:“君子之学也,入乎耳,着乎心,布乎四体,形乎动静。”口述知识经过口耳相授,扎根于“心”,进而与“四体”相融合,然后在人之行为实践的“动静”之间得以体现,成为与生命统一的知识。换言之,“言”与“知”唯有通过“行”的实践才称得上是真正的“君子之学”。明代大儒王守仁在《传习录·卷上》中说:

王守仁的“知行合一说”提出了中国古代哲学中认识论和实践论相统一的主张,与我国伦理思想史上“三不朽”的重要命题有着一脉相承的内在关系。

《左传·襄公二十四年》载叔孙豹言“太上有立德,其次有立功,其次有立言,虽久不废,此之谓三不朽”。孔颖达在《春秋左传正义》中将其阐释为:“立德谓创制垂法,博施济众。”“立功谓拯厄除难,功济于时。”“立言谓言得其要,理足可传。”“三不朽”乃是中国传统知识分子追求“言(口传与书写的知识)”、“功(践行与功业)”与“德(思想与道德)”三层次的高度统一。其境界之高远,乃至于人们认为历史上真正能够做到“三不朽”的人只有“两个半”——孔子、王阳明与曾国藩(半个)。当我们再次返回到古汉语中的“述”字时,“述”之多维价值意涵由此可以得到全面的揭示:

“述”为循道之言,亦为循道之行;知行合一,是为“三不朽”。

四 结语

口述是人类源生性的文化表达范式之一。它在不同的地方、族群、社会与历史中生长出了多样化的实践形态、内在特征与价值伦理。路丝·芬尼甘在为《文化人类学百科词典》(1996)撰写的词条“口述传统”中准确地指出,“口述”一词在理解上容易造成歧义,一方面源自其本身所具有的“双重意义的模糊性”——既指“非书面的”(unwritten),又指“口头的”(verbal);另一方面也与不同文化情境中何为“口述”的区分尺度与观念有关。 [42] 本文以中国传统话语中有关“述”的知识智慧来对话今天西方的“口述”研究,旨在激发出新的理解面向,同时也强调:“口述”在过去、现在与未来,都不应该是一个被固化的遗产关键词。


[1] 《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中文官方版译文,参见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中国艺术研究院编《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手册》,北京:文化艺术出版社,2007年版,第251页。

[2] 张隆溪《道与逻各斯》,冯川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63页。

[3] 潘德荣:《语音中心论与文字中心论》,《学术界》2002年第2期,第214页。

[4] 张隆溪:《道与逻各斯》,冯川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72页。

[5] 先刚:《书写与口传的张力——柏拉图哲学的独特表达方式》,《学术学刊》2010年第7期,第42~44页。

[6] 亚里士多德:《范畴篇 解释篇》,方书春译,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第55页。

[7] G.S.Kirk/J.E.Raven/M.Schofield(hrsg.),Die vorsokratischen Philosop hen. Einf hrung,Texte und Kommentare. Stuttgart/Weimar,1994 u.2001. KRS 280.转引自先刚:《书写与口传的张力——柏拉图哲学的独特表达方式》,《学术学刊》2010年第7期,第46页。

[8] 张隆溪:《道与逻各斯》,冯川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61~62页。

[9] 瓦尔特·翁:《基于口传的思维和表述特点》,张海洋译,《民族文学研究》2000年增刊,第20页。

[10] 叶舒宪:《圣经比喻》,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48~49页。

[11] 蔡彦仁:《从宗教历史学看口述〈论语〉的传承与特征》,《世界宗教研究》1994年第3期,第44页。

[12] 杰克·古迪:《口传、书写和文化社会》,梁昭译,《重庆文理学院学报》2011年第2期,第51页。

[13] 20世纪60年代初,一场关于口承文化的讨论成为当时西方学术界的关注焦点。古典学者艾瑞克·哈夫洛克(《柏拉图导言》1963)、人类学家杰克·古迪(《书写的逻辑成果》1963)、传播学家麦克鲁汉(《古腾堡星光灿烂》1962)、结构主义人类学家列维-斯特劳斯(《野性的思维》1962)、古典学者、精神分析和心灵研究专家瓦尔特·翁(《口承与书写——语词的技术》)等大批学者,纷纷参与到口承与书写这组人类认知与现代心智的“大分野”论争之中。参见巴莫曲布嫫:《口头传统·书写文化·电子传媒——兼谈文化多样性讨论中的民俗学视界》,《广西民族研究》2004年第2期,第31~32页。

[14] 瓦尔特·翁:《基于口传的思维和表述特点》,张海洋译,《民族文学研究》2000年增刊,第21页。

[15] 巴莫曲布嫫:《口头传统·书写文化·电子传媒——兼谈文化多样性讨论中的民俗学视界》,《广西民族研究》2004年第2期,第29~30页。

[16] (美)罗斯玛丽·列维·朱姆沃尔特:《口头传承研究方法纵谈》,尹虎彬译,《民族文学研究》2000年增刊,第12页。

[17] 人类学一贯坚持以田野民族志方法对无文字社会和无文字族群的口述传统进行研究,由此认识他者,反观自身,以祛除文化的“自我中心主义”。面对当今全球化进程所导致的文化均质化现象,人类学更重视口述传统作为格尔茨所谓“地方性知识”所具有的特殊价值意义。

[18] 以欧洲古典学中著名的“荷马问题”为例,口头诗学大师帕里于20世纪30年代发现了荷马史诗文本背后的口头传统,实现了从“传统的荷马”到“口头的荷马”的飞跃。(参见(美)约翰·迈尔斯·弗利:《口头诗学:帕里-洛德理论》,朝戈金译,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第21~38页。)20世纪60年代,帕里的弟子洛德进一步通过《故事歌手》提出了“帕里-洛德”学说,建立了“口头程式”理论,深化了口头诗学。(参见洛德:《故事歌手》,尹虎彬译,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版。)随着“口头程式”理论的日益成熟,民俗学与口传文学研究范式开始从以“文本”为中心向以“表演”为中心过渡,试图通过动态的口述过程来透视人类社会。相关综述参见尹虎彬:《古代经典与口头传统》,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11~14页;段静:《近现代中、西口头文学研究综述》,《世界民族》2011年第5期,第53页。

[19] 1938年,美国历史学家亚伦·芮文斯出版了《通往历史之路》,首次呼吁进行“口述史学”的研究,之后逐渐得到历史学界的响应。口述史研究于20世纪90年代末引介到中国。

[20] 刘成荣:《瞽史、音乐与〈左传〉口传说》,《北方论丛》2008年第4期,第13页。

[21] 朱国华:《口传文学:作为元叙事的符号权力》,《求是学刊》2003年第1期,第98页。

[22] 童恩正:《中国古代的巫》,《中国社会科学》1995年第5期,第180页。

[23] 饶恒久:《先秦时期历史档案的口述者——瞽矇职守与〈国语〉、〈左传〉的讲诵增饰》,《社会科学战线》2006年第6期,第135页。

[24] 饶龙隼:《中国文学源流述考》,南昌:江西高校出版社,2000年版,第64页。转引自宁登国、赵立伟:《先秦口头传播与“事语”类史料的形成》,《甘肃社会科学》2008年第4期,第145页。

[25] 朱国华:《口传文学:作为元叙事的符号权力》,《求是学刊》2003年第1期,第99页。

[26] 邹霞:《语体学视野中的论语研究》,云南师范大学文学与传播学院硕士学位论文,2008年,第11页。

[27] “述”字百度百科搜索:http://baike.baidu.com/view/324319.htm#refIndex_6_324319.

[28] 周远斌:《“述而不作”本义考》,《理论学刊》2006年第1期,第103~105页。

[29] 徐兆寿:《论孔子“述而不作”的误读与历史语境》,《甘肃社会科学》2008年第3期,第246页。

[30] 叶舒宪:《孔子〈论语〉与口传文化传统》,《兰州大学学报》第34卷第2期,第7页。

[31] 宋立林:《三谈“述而不作”》,《光明日报》2011年12月2日第15版。

[32] 张隆溪《道与逻各斯》,冯川译,成都: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7页。

[33] 宁登国、赵立伟:《先秦口头传播与“事语”类史料的形成》,《甘肃社会科学》2008年第4期,第144页。

[34] 张光直:《连续与破裂:一个文明起源新说的草稿》,选自乔健:《印第安人的诵歌:中国人类学家对拿瓦侯、祖尼、玛雅等北美原住民族的研究》,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124页。

[35] 纳日碧力戈:《作为操演的民间口述和作为行动的社会记忆》,《广西民族学院学报》2003年第3期,第7页。

[36] (法)布迪厄:《实践感》,蒋梓骅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03年版,第113页。

[37] (美)休斯顿·史密斯:《人的宗教》,刘安云译,海口:海南出版社,2001年版,第396页。

[38] 叶舒宪:《孔子〈论语〉与口传文化传统》,《兰州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第3页。

[39] 李亦园:《和谐与超越的身体实践:中国传统气与内在修炼文化的个人观察》,《气的文化研究:文化、气与传统医学学术研讨会》,台北:台湾“中研院”民族学研究所,2000年版,第13~14、19页。

[40] 乔健:《传统的延续:拿瓦侯与中国模式》,《印第安人的诵歌:中国人类学家对拿瓦侯、祖尼、玛雅等北美原著民族的研究》,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22页。

[41] 王阳明:《传习录·卷上》,徐爱录。见陈荣捷著《王阳明传习录详注集评》,台北:台湾学生书局,1983年版,第33~34页。

[42] (美)路丝·芬尼甘:《口述传统与口述历史》,许斌、胡鸿保编译,《湖北民族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第76页;许斌、胡鸿保:《对口述传统的纵横思考》,《思想战线》2004年第6期,第14~15页。

文化遗产关键词.第1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