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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
所属图书:《打开镇远历史文化迷宫之门》 出版日期:2016-03-01文章字数:字

苗族

苗族婚姻习俗保存完整,既古朴而又现代,既传统又时尚。苗族婚姻从古到今都是一夫一妻和自由婚姻。苗族婚姻的缔结形式有“自主婚”、自由恋爱媒聘婚和媒聘婚三种类型。

男女青年在“游方”活动中相识相爱,情投意合,按照自己意愿自主支配的婚姻缔结形式,称为“自主婚”。爱河男女的婚姻,那是非常自由的。金堡镇爱河村的婚嫁可以分为明娶和跑婚两种。明娶,就是在“游方”期间,当后生看上一位姑娘后就请自家的老人去跟姑娘的老人提亲或者请媒人去提亲;跑婚,就是后生吃夜饭后到女方的马郎场和姑娘们谈请说爱,双方谈到更深的感情,谈得情投意合,并且姑娘同意要嫁给后生的时候,男女双方又不想麻烦媒人或惊动父老,于是在某个夜晚,女方就从马郎场悄悄地潜回家里,收拾几套自己的嫁妆,连夜跟男方一起来到男方家。

自由恋爱媒聘成婚是苗族婚姻缔结的重要形式。男女青年在“游方”或其他社交活动中相识相恋,男方请媒人前去说合而缔结婚姻关系的婚姻缔结形式,称为自由恋爱媒聘婚。婚姻当事人对自己的婚姻具有相对的自主权,缔结的方式也是自己选择的,婚姻关系也很融洽、稳定。

媒聘婚是苗族传统的婚姻缔结形式。男青年的父母亲看中了某一女子后,请媒人去说合,征得当事人同意,由双方父母代为缔结婚约而结成夫妇。这是一种自清代以来到20世纪60年代以前苗族主要的婚姻缔结形式,在经济、文化相对发达的涌溪等地盛行。

自主婚姻缔结过程有恋爱、缔结婚约、接亲、报亲和认亲等程序。男女青年在“游方”等活动中确定恋爱关系以后,就可以缔结婚约。缔结婚约一般是女方将自己最珍贵的衣物或首饰送给男方,男方则将衣服等信物交给女方收藏。信物交换意味着缔结婚约。婚约缔结以后,双方商定接亲日子。接亲时,男方约请两个或四个男性青年带上糯米饭、煮熟的鲤鱼等物,于傍晚时分来到女方家村边等候。晚上待父母睡下,女方带上家中数斤大米、自己的衣物、首饰和伞等物,在好友的陪同下来到约定地点与男方会合。男方将带来的糯米饭和鱼拿出祭祖宗并分给女方的好友食用后将女方带走,整个接亲过程除双方好友及男方父母亲知道外,都是在秘密的情况下进行,故民间有“偷亲”之说。男方将新娘接进家的第二天或第三天,须请至亲男性长辈或平辈1~2人,带上母鸡一只、酒一壶、猪肉数斤到女方家通报,称为“报亲”。认亲是女方父母承认女儿婚姻的仪式,有两种方式:一是儿女出嫁十天半个月以后,父亲即邀请女儿的舅舅和叔伯等至亲男性同本人一起共三人或七人到新郎家议定“你姜”,俗称“认亲”;另一种方式是亲家双方先约定认亲日子,届时,女婿抬上白条猪、糯米饭、酒、鞭炮等物,偕同家族长辈和男青年数人,同新娘子一道到岳父家“回门”认亲议定“你姜”。

自由恋爱媒聘婚婚姻缔结过程分为提亲、订亲和接亲三个阶段。

苗族因所居住的自然地理、社会环境条件不一样,在婚姻缔结的程序、仪式、形式上也不尽相同。苗汉杂居地区的苗族,由于受汉文化的影响较深,在婚姻的缔结方面,大多实行“父母之命、媒约之言”,当代主要以实行“媒妁之言”为主,婚姻当事人对自己的婚姻有表决的权利。迎娶都在白天进行,新娘子出家门和过桥时,须由亲兄弟背出门。

苗族婚礼仪式有接伞、祭祖、吃合欢酒、挑喜水、捉喜鱼等。

苗族婚姻习俗地区有较大差异。金堡、涌溪部分地区的苗族,在出嫁前夜,女方邀请至亲姐妹、过去恋人聚于堂屋对唱情歌、伴嫁歌以叙旧情和告别。

苗族婚姻中,夫妻不睦可离异,中年丧偶男子可续弦,寡妇可再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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