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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志·文物志》
所属图书:《贵州地方志提要》 出版日期:2014-05-01

《贵州省志·文物志》

贵州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纂,贵州人民出版社2003年出版。主编李嘉琪,副主编董有刚、胡朝相、熊水富、罗会仁。贵州省文化厅副厅长李嘉琪作序。该志为条目体,入志的文物条目,包括可移动文物和不可移动文物两大类,全书共分古遗址、古墓葬及历史人物墓、古建筑、岩画石刻、近现代史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典型民族村寨、藏品、文物保护管理机构9章,共42节,附已毁及未收录文物古迹存目、贵州省文物工作大事记、贵州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一览表、贵州省历史文化名城(镇)统计表、文献辑存、编后记、藏品细目索引共162万字。该志16开护封精装本。卷首有彩色照片118幅,有贵州旧石器、新石器遗址分布图、贵州省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分布示意图、红军在贵州重要遗址、遗迹分布示意图、贵州历史文化名城(镇)、典型民族村寨分布示意图;书中有串文黑白照片167幅,有全省文物管理机构一览表、贵州省各级文物保护单位统计表、贵州省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一览表、贵州省历史文化名城(镇)统计表、各级人民政府文物保护性文件统计表等统计表格14幅。全志共162万字,印刷2000册,每册定价338元。

该志的一大特色在于收录了28个历史文化名城(镇)和50个民族村寨。值得一提的是,该志收录了地、州、市各级人民政府关于文物的文件统计表,通过系列文件,记录了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各级人民政府加强文物保护的客观事实。该志时限从旧石器时代至现代。贵州地处祖国西南的云贵高原东部,早在20多万年前贵州就有人类在此生息、繁衍、劳动、创造了丰富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成为祖国灿烂文化的一个组成部分。地上地下文化遗存十分丰富。1961年、1982年、1988年、1996年、2001年,贵州经国务院批准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有19处;1956年、1982年、1985年、1995年、1999年,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达285处;经州、市、县(市、区、特区)人民政府批准、公布的县级文物保护单位2000余处,为依法保护文物提供了物质载体。

贵州地方志提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