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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系社会的遗风遗俗
所属图书:《长鼓舞盘王:瑶族》 出版日期:2014-06-01文章字数:字

母系社会的遗风遗俗

在瑶族恋爱习俗、婚姻家庭中,看不到争风吃醋、情杀斗殴,也没有逼婚、离婚、虐待、遗弃等现象,有的是世上美妙的恋歌,纯洁的爱情和稳固的婚姻。

瑶族实行一夫一妻制。妻从夫居,子女随父系,瑶麓瑶族还有父子联名,即子女名字的前半部分是个人瑶名,后半部分是父亲瑶名。

瑶族妇女在家庭及社会的地位非常重要。在瑶麓家庭中,男女两性间分工十分清楚,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男子的任务是:狩猎,抵御外侮,血亲复仇,到集市进行简单交易,将猎获物和采集的土特产品出卖,购买生产生活必需品,协助进行重体力的农业生产,如翻田翻地,抬送粮草等;而妇女则承担着除上述活动以外的全部劳动。如从种到收的全部农业生产的运筹与劳作,畜牧业中的饲养和管理,捕鱼捞虾捉田螺等渔业活动,采集野生土特产品,担水煮饭,舂米种菜,纺花织布,生儿育女,照料老人,道德教育及家政管理。由于妇女在家庭生活中承担了如此大量的、多方面的、不可取代的工作,因而妇女在瑶麓社会中占据了十分显要的地位。

聆听教诲

晒谷忙

家庭生活的组织者。

瑶麓家庭的显著特点是:妇女在家庭中占据核心地位。凡家中有勤劳能干的女子存在,其生活就红火欢乐;反之,家庭就贫穷潦倒。在家庭中,所有成员的衣食住行都由妇女安排,平时的收拾管理也都是由她们亲自掌握。

在家庭中,道德教育是妻子的独有职责,妻子有权教育自己的子女和丈夫,可以打骂他们,对他们的行为有支配权和否决权,孩子和丈夫必须服从妻子管理。特别是丈夫在外做了对不起群众的错事时,妻子可以当众人的面,教训丈夫,甚至打丈夫,丈夫不得反抗,必须像孩子一样地表示认错悔改。因此,瑶麓流传有“赶场不过老公,当家不过老娘”的谚语。

生产上的指挥者。

在生产劳动中,从品种安排到抢季节的督促检查都由妇女掌握,甚至种子不够了,也都由她们到女方家族中去交换。

社会的特殊保护者。

在瑶麓社会中,“男尊女卑”等思想观念难寻踪影。相反,习惯法重点保护的对象是妇女。一旦发现有本族妇女被侮辱、被遗弃虐待,则女方家族的全体男性青壮年定要齐集上门兴师问罪,要求“吃酉”、“赔榔”,若是涉及外民族的,则全瑶族出师问罪。

在婚姻缔结中,女子始终占主动和决定作用。

寮房外

瑶麓现行婚俗是“凿壁谈婚”和“夜婚”。“凿壁谈婚”是女子进入青春期后,就在家庭中早预备好的寮房内,隔着木板壁,透过一个一厘米大小的“开笛”(朋友洞),广泛地接洽男青年,互诉衷情,自由地物色意中人。这种方式,自由而圣洁,男女有充分的感情交流,保障了妇女意愿的实现。在谈婚全过程中,女子始终在房间内,不出房门半步。而男子则在房外守候,紧对着朋友洞,轻轻地吹拉弹唱。出阁时间由女子选定,不用繁文缛礼,甚至到结婚前几天,父母才得知此事。婚礼在夜深人静后举行,全过程都由妇女们自行办理,男性多行回避,包括父亲、兄弟等都避而不见,形成了“只见女宾,无有男客”的独特婚俗。

在瑶族的传统观念中,“母亲”是神圣而伟大的。

头人以母亲相称。“播冬”头人称为“买努”,“官侯”头人称为“买努广”,直译为“我们的母亲,我们这片土地上的母亲”。评价头人是否称职的标准是:能否像母亲一样关心爱护族民、保护族民,对所有族民,不分亲疏,一视同仁,平等相待。

生小孩时,男性要坚决回避,连丈夫煮饭送水都不行,更不能偷食“母亲”食品,一切都由老年妇女料理。

女子出嫁时,父母特别叮嘱一定要生女孩,否则对不起舅父。

客人到家做客,若称赞主人的女儿聪明伶俐、漂亮能干,则举家高兴。瑶族对未婚女子特别关照,让她们掌握多种技艺。

在瑶族的神话传说中,母亲是无比伟大的,如“兄妹造人”;“卯”农神传播农业技术;“岩洞葬”是为收藏母亲尸骨而开始的;“打猎舞”是为悼念母亲功绩,替母亲分担劳作舂碓等。

在丧葬中,全部由妇女指挥铺排,男性出力。亡人入棺前,要先由媳妇洗尸,入棺时,媳妇抬尸首,儿子只能扶腰。从侧面反映了女子在家庭中的重要地位。

妇女在多方面的优先权和优越感。

财产继承上,女孩子继承权优先于男孩子,首饰衣料全归姑娘;女孩子妆嫁费用占家庭支出的大部分;姑娘一降世,做父母的即要开始筹备嫁妆,尤其是金银首饰,家中有几个待嫁女孩子则要准备几份,而男孩子什么也不必准备;在寝室安排上,全家只有未婚女孩子有单独房间,男孩子则多睡地铺;谈情说爱时,女孩子在屋内,男孩子则在外游历徘徊,成功与否,全取决于女孩子意愿。

母舅为大。

瑶麓民谚“上大是天,下大是舅”,母舅在瑶族社会中占有极其重要的地位。

在婚姻缔结中,母舅具有否决权。在瑶麓瑶族的婚礼中,要经过“认亲”一关。即男女举行结婚仪式后的十天半月里,新郎要通知新娘的母舅,告知已行婚礼仪式,请求舅父“认亲”。这时,新娘母舅约上兄弟九人,如是二姑娘则约上七人,一齐上门到外甥女婿家中。新郎这时诚惶诚恐、小心翼翼、热情周到地接待新娘的母舅,并同时准备九份红包(七人则准备七份),每份红包内装六角钱。若母舅收下红包,接受新郎的酒肉款待,即表示此门婚姻“可以成立”。新郎在经过十天半月的准备以后,就可以偕同新娘去拜望岳父岳母,婚礼才告终结。

在瑶山婚礼中,舅父处于显赫地位。舅父进门时,歌手会立即唱起一种特定的歌曲,以示欢迎和感激。婚礼中的餐桌,是用绳子拴在屋柱上的木板长席。姑舅表婚用三根绳子捆,非姑舅表婚用五根绳子捆,但有一根必须是舅爷捆。同时还必须有一头小猪专供舅爷方贵宾享用。

送郎路上

瑶族曾盛行过姑舅表婚,即姑妈的女儿一定要回嫁给舅爷的儿子,称“还娘头”。只有舅爷无子,外甥女才可以外嫁他人。但外嫁时,舅爷要收取一笔数目可观的“血统养育金”。以前,瑶麓瑶族的舅爷要收取九头牛作为养育金,因此又叫“九牛婚姻”。清同治二年(1863年)三月,头人姚银滴、韦银娜组织族民立石碑,革除了这一陋习。1972年,瑶山瑶族经过公社三干会决议,也废除了姑舅表婚。

在丧礼中,母舅具有“盖棺”权。瑶族妇女死后,必须通知母舅,母舅接到报丧后,约上家族兄弟,前来验尸。若是寿终正寝,舅爷即指挥“盖棺”安葬。若是因虐待、逼死等非正常死亡,舅爷即兴师问罪。

椎牛祭礼中,母舅具有“砍牛”权。丧礼的椎牛祭礼中,砍牛手由舅家派人亲自动手。砍下的牛脖子归舅家。舅家要送最厚的礼物,而且对整个丧事要亲自过问,不准失误。整个丧礼中,几乎是唯舅家之命是从。

在葬礼中,女婿具有“显赫”地位。在姑舅表婚中,女婿即是舅爷的儿子,因此女婿在葬礼中占据显要的位置。

葬礼中女婿要送最厚的礼物。瑶山的规矩是4捆糯稻穗、40斤酒;瑶麓重礼是送一二头牛。女婿要带铜鼓参加丧礼,女婿家族还要出人参加敲铜鼓祭祀。祭祀中,女婿要出面接待前来悼唁的亲友,要随时担任主角敬献祭品。抬棺柩上山安葬时,女婿家族要抬一头。

迎亲

嫁妆

砍牛后,女婿可以得到一只牛腿作为报酬。

在瑶麓,女婿参加丧礼,当进入寨门时,还要经受“凉粉果战”(做冰粉的藤本植物的果实)的考验,女婿要用事先准备好的东西遮住头和脸,勇敢地进入寨子,并将礼品挂在丧家的屋檐下,“战斗”才告结束。

舅父具有送子“架桥”权。瑶族妇女如婚后几年不生育,或子女夭折,或生女不生男,或生男不生女,都非请舅父来“架桥”不可。舅父在接到“架桥”的通知后,即携带红纸和竹片前来,主家准备好一只鸡和一头小猪,在村口等候舅父。舅父将鸡和猪杀死,然后焚香祷告,将红纸包裹在竹片外面,将两头弯曲插在两块“生殖石”边,形成半圆形花环,有如拱桥,表示孩子可以顺利通过桥梁,降临人世间,不再受鬼神干扰。

舅父对外甥具有抚养权。小孩满月后,要随母回到舅家,舅父们都来祝贺,并送来许多三角粽粑,舅父还要送一只一斤左右的仔鸡给外甥,表示舅父对外甥的关怀有责任和义务。倘若外甥丧失父母无人抚养,舅父便将孤儿领回族中,抚育成人。

礼到福到

火旺家兴

舅父对外甥具有教养权。倘若外甥犯错误,母舅要出面管教;夫妻吵架,舅父要出面调解;舅父可以说理教育,可以打骂,外甥或外甥女婿不得还手;若是外甥女婿虐待妻子,屡教不改,舅父要邀约同族中全体男性青壮年上门“吃酉”。

长鼓舞盘王:瑶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