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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述
所属图书:《黔东南非物质文化遗产年鉴.2005-2014》 出版日期:2016-08-01文章字数:5313字

综述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以下简称黔东南州)是一个以苗族侗族为主体民族的多民族自治州,各民族在长期的生产生活实践中创造了多姿多彩的民族民间文化。这些文化以鲜明的民族性、民间性、农耕性、地域性、原生性、娱乐性和不可替代性的特征引起世人的关注,在中国乃至世界都具有独特的文化地位和文化价值,成为人类社会不可多得的物质及非物质文化遗产。

自2003年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全面普查工作以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上级文化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全州文化部门的通力配合下,特别是2007年9月成立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后,黔东南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收集、整理和保护工作呈井喷式发展。

为了更好地保护这些珍贵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近年来,黔东南州在工作中探索出了一些保护方式,并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

一是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机构,充实了一部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人员。截至2014年12月31日,全州各县市均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现有副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1个、正科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1个、副科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9个、股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5个。由于多数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为2013年来新成立的机构,人员调配正在落实中。

二是加强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立法工作和政策性保护。2008年9月,黔东南州颁布了《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同年12月出台了《黔东南州民族民间文化优秀传承人选拔管理办法(试行)》,2014年拟制完成《黔东南州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与管理办法》。各县市也根据地区实际出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相关条例和办法,如黎平、镇远等县先后出台了《黎平县城区翘街保护暂行办法》《黎平古城规划》《黎平县侗族大歌保护办法》《黔东南州镇远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等。这些条例、办法的出台,极大地推动了黔东南州民族文化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

三是完善了五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体系。截至2014年底,黔东南州共申报成功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53项72个保护点,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75项206个保护点,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54项300个保护点,县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1203项。黔东南州已形成了世界级、国家级、省级、州级、县市级五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保护体系。

四是形成了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认定体系。在对全州范围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的过程中,还重视对代表性传承人的认定和遴选工作,除了积极申报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外,黔东南州人民政府还分两批公布了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94名,全州各县市级人民政府也分别公布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1756名。自2009年起,黔东南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每年有3000元的传承补助经费,已经列入州级财政预算。

五是探索性地建立了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2011年10月31日,黔东南州成功申报了石桥黔山古法造纸合作社为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是贵州省第一家国家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2014年5月16日,黔东南州丹寨县宁航蜡染有限公司、台江县芳佤银饰刺绣有限公司也入选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黔东南州还有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8家,州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5家。这些企业涉及传统美术、传统技艺、传统医药等三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近年来,这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保护传统技术为核心的前提下,结合文化市场开展生产性经营,不仅取得了很好经济效益,而且培养了大批优秀传承人。从某种意义上说,黔东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成功地解决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合理利用之间的良性互动问题。

六是成功申报了省级、国家级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对开展黔东南州整体性保护工作创造了更为有利的条件。2012年12月31日,文化部同意在黔东南州设立“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成为全国18个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之一。这是全省唯一的国家级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2013年起,由贵州省文化厅会同东南大学制定《黔东南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总体规划》及实施方案。2013年8月,贵州省文化厅同意黔东南州设立2个省级民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即黔东南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黔东南侗族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2014年起,贵州省文化厅在黎平、从江、榕江3县实施连续5年的侗族大歌专项保护行动计划,并配合住建部门实施黔东南州276个中国传统村落的保护工作,更好地推进黔东南州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这对探索保护发展黔东南州集中连片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提供了成功的借鉴经验。

七是建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及数据库。2012年,在整理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基础档案中,制作了黔东南州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及传承人的数据统计汇总表和黔东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文件档案检索总表。2013年,黔东南州制定并出台了《黔东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及代表性传承人数字化管理体例规范》和《黔东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管理实施细则》。2014年,黔东南州完成13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的数字化采集、录入工作,国家级试点项目《苗族医药(骨伤蛇伤疗法)》和《侗族大歌》顺利通过文化部验收。这为以后完成黔东南州级以上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数字化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对做好全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发展工作创造了有利条件。

八是建立了一定数量的传习所和传承基地,夯实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阵地建设。截至2014年底,黔东南州已建立传习所及传承基地共316个,其中传习所岑巩县4个、雷山县5个、榕江县2个、丹寨县7个、从江县65个、剑河县3个、黎平县13个、台江5县个、黄平县2个、凯里市8个、锦屏县5个、麻江县2个、天柱县7个、镇远县8个;传承基地岑巩县2个、雷山县9个、榕江县29个、丹寨县2个、从江县23个、剑河县1个、黎平县20个、台江县20个、黄平县2个、凯里市20个、麻江县11个、三穗县26个、天柱县3个、镇远县1个、施秉县11个。2012年5月15日,黔东南州命名了4家苗族刺绣技艺传承保护示范基地。

九是开创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播性保护新局面。在电视宣传上,首先与中央电视台音乐频道“民歌中国”栏目组合作拍摄了18期反映黔东南州少数民族音乐的专题片,每期30分钟。专题片制作完成后在音乐频道和高清频道两个频道上播出,是中央电视台为数很少的能在两频道播出的节目之一。这18期专题片的播出,创造了黔东南民族民间音乐连续在国家级传播平台播出时间最长的纪录。其次与旅游卫视合作拍摄了3期“让世界听见·民族音乐黔东南寻访之旅”节目;60名侗族大歌队演员给著名歌唱家宋祖英伴唱、伴舞登上了春晚舞台;与中央电视台3频道合作完成了《欢乐中国行—魅力黔东南》的各项拍摄与播出工作;与中央电视台10频道《手艺》栏目合作完成了《反排木鼓舞》、《苗族独木龙舟节》、《手工技艺——卡拉鸟笼》、《苗族芦笙制作技艺》的各项拍摄及播出工作。在交流展示上,参加了国内外的一些文化交流。国际(或地区)方面,2007年小黄村侗族大歌队随温家宝总理出访日本。同年7月4日至9月23日,黔东南州精选非物质文化遗产歌舞项目并组队参加了西班牙10个国际民间艺术节,期间历时81天,在波尔歌斯、波苏加勒德等10个地区和城市演出,原汁原味的苗侗民族歌舞文化,在西班牙掀起一股热潮。国内方面,2008年2月春节期间,受国家文化部委派,黔东南州15名民间苗侗演员赴澳门演出。同年3月,组织侗族大歌合唱队和苗族歌手参加全国青年歌手电视大奖赛,荣获合唱比赛铜奖、原生态演唱比赛铜奖各1个。2009年,组织剑河县40名农民参加第五届CCTV舞蹈大赛,民间传统舞蹈《苗族水鼓舞》荣获群文组金奖,被国内外专家学者称为“中国民族原始舞蹈‘活化石’”。2010年8月,相关部门组织苗、侗民族演员赴上海世博会进行为期10天的“黔东南宣传周”非物质文化遗产歌舞、图文展演展示。2012年5月,组织80余名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民间艺人参加2012年第八届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完成了15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宣传、展示、展演、展销活动。2013年2月,参加了台湾“欢乐春节·醉美多彩贵州第三届海峡两岸春节民俗庙会”活动,活动期间展示展演了黔东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歌舞、传统美术与传统技艺精品。2013年5月,苗族刺绣、银饰、苗族医药等5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参加第九届深圳文博会非遗展示展演活动;6月,组织传统手工艺、传统歌舞及制作相关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图文赴香港参加“根与魂”多彩贵州非遗展示展演活动;8月,黔东南州歌舞团公司应邀在北京大剧院首演苗族歌舞剧《仰欧桑》。2014年1月,黔东南州苗族银饰锻造技艺和黄平蜡染技艺2个项目受文化部邀请并代表贵州省参加2014年“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年俗文化展示周”活动;8月,黔东南州苗族银饰、苗族蜡染、苗族刺绣3个项目参加第24届全国图书交易博览会,精彩亮相贵州主会场。总之,黔东南州着力让非物质文化遗产走出去,不仅使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走出贵州、走向全国、推向世界,而且使黔东南州各民族认识到自己文化的重要价值及其续传的必要性,一定程度上增强了民族文化的自觉和自信心。

十是编辑整理并出版了非物质文化遗产系列丛书。黔东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于2007开始编撰黔东南民族文化系列丛书,截至2011年分别出版了《黔东南非物质文化遗产集锦(1)》《黔东南非物质文化遗产集锦(2)》《神奇的节俗——黔东南民族传统节日》《古朴神秘家园——黔东南民族文化村镇》《苗岭山区雷公山麓苗族村寨》《六洞九洞侗族村寨》。同时,各县市也出版了当地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文集,如榕江县的《珠郎娘美》《苗山侗水》、黎平县的《侗族大歌》《侗族琵琶歌》、从江县的《从江侗戏》、台江县的《王安江版苗族古歌》、丹寨县的《苗族贾理(上、下册)》、剑河县的《剑河苗族服饰》、锦屏县的《原生态锦屏北侗民歌集》、雷山县的《雷山苗族芦笙文化》《苗医药》、天柱县的《守护精神家园》等。

十一是加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的全面普查和深度调查相结合工作。截至2009年普查验收时统计,黔东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线索4392项,涉及当前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分类的10个大类,其资源类型完整,内容丰富多彩。当时全州普查人员在走完197个乡镇2210个行政村中,完成文字记录703万字,拍摄照片23818张,录音记录804个小时,摄像记录500个小时;收集资料实物704件。汇集成的文字资料620册,音像资料516盒,电子资料483.6G。因保护工作及普查工作成绩显著,2009年6月被文化部表彰为先进集体,2010年6月被贵州省文化厅表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普查工作先进集体。2013年由全州项目保护单位上报到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图、文、音、像等数字化资料,总容量为553G。2014年黔东南州开展侗族大歌、苗绣、苗族芦笙舞、苗族医药、侗戏、刻道、苗族古歌、苗族织锦技艺等8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深度数字化建设,涉及的11个县市收集到图片3059张、音频221个、视频668个、文档199个,其数字化资源总容量为1779G。

十二是推进了民族民间文化进校园进课堂的传承保护方式。黔东南州已在各级各类学校开展民族文化进校园进课堂工作,特别是14所省级“民族民间文化教育”项目学校和36所州级“民族民间文化教育”项目学校已把民族文化作为科目列入教学课程和年度工作计划。台江、榕江、黎平、从江、丹寨、麻江等县已编制乡土教材,推进民族文化进校园的尝试。如黎平县在小学、中学开设侗族大歌班,并与贵州大学合作开设具有大专学历的侗族大歌学校;台江县在县城张秀眉广场固定教习反排木鼓舞,传授苗族舞蹈;锦屏县创办侗族文化艺校,开设民居、服饰、歌舞等课程;剑河县在职业技术学校开办锡绣班;丹寨县开办苗族芦笙、蜡染工艺特长班,还把锦鸡舞编排成中小学广播体操等方式传承民族文化。另外,自2007年起,凯里学院举办了高级民族文化传承人才培训班,每年选拔100名民族民间优秀人才进入凯里学院深造;2013年起,黔东南职业技术学院开办旅游工艺品设计与制作专业,培养传统美术工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能型人才,通过高中生入校2年制和初中生入校5年制的学习,使之培养成为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高级民间艺术专门人才。这种校园教育、内部传承机制将为全州各民族“守望”非物质文化遗产奠定了坚实的人才基础。

总之,黔东南州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中虽然探索出了一些保护方式,也取得了一点小的成绩,但工作中仍然存在着这样和那样的问题或困难。但只要大家团结协作,共同关心和支持黔东南州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发展工作,以民族文化为依托的黔东南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将会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黔东南非物质文化遗产年鉴.2005-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