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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铜仁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思考
所属图书:《土家族研究》 出版日期:2012-12-01文章字数:3297字

对铜仁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思考

位于云贵高原东部、武陵山区腹地的铜仁,历史悠久,有土家、苗、侗、仡佬等25个少数民族,有着深厚的民族文化底蕴和独特的民族文化资源,其中不少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但至今为止,在国务院已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铜仁地区仅有6个,分别是思南的花灯戏,德江的傩戏,铜仁市的赛龙舟,石阡的木偶戏、仡佬毛龙节和说春。在省政府已公布的三批440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中,铜仁地区有35个,只占全省的8%。如今,侗族大歌已成为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并促进了黔东南乃至整个贵州的文化旅游业快速发展,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开发却止步不前,这一现象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如何更好地利用民族文化资源,保护和开发好非物质文化遗产,成为摆在我们面前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铜仁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基本特征

概括地说,铜仁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四方面的特征:一是资源总量丰富,涉及门类广泛。据资料显示,铜仁地区现有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线索繁多,内容丰富,涉及民间音乐、民间习俗、民间医药、民间工艺、民间体育等诸多门类。二是区域特色鲜明,分布相对集中。由于地理环境和长期的生产生活习俗的差异,形成了几个相对集中的区块。这些区块有着相似的文化特性,有着不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特色,彼此之间既有相对鲜明的界线又相互交叉。三是反映历史全貌,文化价值凸显。独特的民风、民俗、技艺等,几乎贯穿了全区整个民族历史发展的全过程,能较全面地反映全区历史发展的全貌,其中不乏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的精品项目。四是流动变化频繁,活态特性突出。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一种活态文化,总体状况呈现流动性和不稳定性,具有明显的动态变化。

二、铜仁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面临的问题

近几年来,铜仁地区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为可喜的成绩,特别是铜仁市“赛龙舟”今年列入第三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后,必将助推整个铜仁文化旅游的发展。但是,面对我区丰厚而又独特的民族文化资源,我们仍然要认识到保护与开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任务还很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还很多,主要体现为四个“不到位”:一是认识不到位。尽管总量比较丰富,但仍然存在着认识不到位的问题,认为文化遗产是意识形态的东西,没有提到与经济建设和工业项目同等重要的位置,存在着保护措施不力、消亡现象严重的问题。二是宣传不到位。在调研中发现,不少人不知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何物,就连从事某些相关行当的人对政府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也不够了解,缺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意识,思想顾虑重重,部分持有人甚至待价而沽、讨价还价。三是保护措施不到位。就拿沿河自治县来说,仅有县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沿河土家族自治县民族区域自治条例》作出规定:“继承和发扬优秀的民族文化传统,加强对民族民间文化的抢救保护”,但尚未出台有关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实施意见,仅仅只是今年玉屏出台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也没有组建专门的工作队伍进行挖掘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收集、分类、鉴定、整理工作尚属起步阶段,目前普查所获得的资料也主要以线索和概况为主。四是经费投入不到位。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是一项长期而又系统的工程,不可能凭着几个爱好者心血来潮自发组织就能一蹴而就。虽然各县(市、特区)近几年来加大了一定工作经费投入,开展了不同程度的文化遗产普查,沿河等县还收集并制作发行了土家山歌的专辑,但投入的工作经费和所做的工作都极其有限,与全面挖掘和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相之甚远。

三、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现实价值

贵州省黔南州贵定县音寨村是布依族聚居的村寨,从新中国成立至今尚无刑事犯罪案件发生,为全世界所罕见。据有关人士分析,这一奇迹的出现很大程度上与音寨这一带一直未中断当地特有的“三月三”、“六月六”歌会等民族民间节日文化活动有关。人类是群居的社会化动物,个体必须要适应集体,而社会或族群也要求每一个成员都必须接受族群的独特文化,音寨村就是通过不断举办民族民间节日文化活动,把每一个人都变成它的合格个体,有效地融入社会而达到社会和谐。这样,作为鲜活的、丰富多样的文化资源,非物质文化遗产有重要的增进社会认同、社会和谐的价值和作用,能产生强大的民族凝聚力,促进民族共识和认同。因此,保护与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社会和谐价值。

另一方面,保护与发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经济开发价值。一些发达国家已经认识到,无论是有形文化遗产,还是无形文化遗产,都应该尽可能让文化遗产进入市场,通过切实可行的市场运作来完成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及其潜能开发,最终实现文化保护和经济开发的良性循环互动。譬如我们的邻国日本、韩国等,积极发掘本国民俗文化资源,保护、恢复传统礼仪节庆仪式,以此吸引大批国内外游客,创造了可观的经济收入。我国旅游产业兴盛的地区,地方民间民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也都得到了很好的保护。因此,将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有条件的文化资源转化成为文化生产力,既能带动地方经济发展,同时又可以通过经济的发展反过来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发展。因此,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既要保护又要发展,以保护带动开发,以开发促进保护。

另外,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历史的产物,有的本身就具有相当高的科学含量和内容,有较多的科学成分和因素。例如我国传统历法——农历,就较好地解决了计时和指导生产生活两大问题,千百年来很好地指导了农、副、渔业生产,具有重要的科学价值。从根源上看,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反映了民众集体生活,并长期得以流传的人类文化活动及其成果,能以其民间的、口传的、野史的、活态的历史文化价值,弥补官方正史典籍的不足和遗漏,有助于人们更真实、更全面地去认识已逝的历史及文化,具有较高的历史传承价值。

四、对挖掘和保护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对策与建议

党的十七大突出强调,要加强文化建设,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文化越来越成为民族凝聚力和创造力的主要源泉,越来越成为区域竞争的主要因素,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挖掘和保护工作,已是形势所迫。结合全区实际,我认为对非物质文化遗产挖掘和保护,应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评估工作。非物质文化遗产在长期的产生、形成和发展过程中,受历史条件、经济形态、生产生活方式及群众思想观念的局限,不可避免地存在着糟粕。我们应对地方非物质文化资源进行全面的普查,对所普查的文化资源进行价值评估,分析哪些应该完全保护,哪些可以进行产业开发,并根据地方实际,有步骤有计划地实施。

制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政策。县(市、特区)应尽快出台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开发的实施意见,明确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目标、要求、任务和举措。要落实财政专项保护资金,明确由宣传或文化部门建立专门的工作队伍,建立和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政策、制度,切实解决基层执行部门资金缺乏和人力资源不足的问题,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深入挖掘和及时抢救。

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机制。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非物质的、无形的,它依附于人的身体而存在。一旦人亡,这种无形的文化也随之消亡。因此,保护与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途径就是加强对文化资源保护与开发方面人才的培养,可以沿用和发扬家族传承、师徒传承的传统方式,让传统民族文化在自然条件下得以流传。同时,地方政府要尽快出台民间艺人(艺术家)管理办法,采取一些激励措施和奖励办法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进行保护,对获得一定成就的民间艺人进行大张旗鼓的表彰,营造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良好社会氛围。职业技术学校和有条件的中小学校要将民间老艺人、老匠师请进课堂,结合文化产业的发展项目,培养大批文化传承人,使非物质文化遗产薪火相传,后继有人。

加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力度。要增强对“申遗”工作的认识,在对本地区本民族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挖掘和整理的同时,加快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申报工作。建议在宣传或县级文化部门成立专门的申报工作机构,组建专门的工作队伍,撰写申报文本和制作音像资料,解决必要的办公场所、设备和工作经费,强势推进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工作,力争多上国家级、冲击世界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倾力打造“梵天净土·桃源铜仁”这一形象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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