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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族“游方歌”(施秉县)
所属图书:《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集萃》 出版日期:2017-03-01文章字数:字

苗族“游方歌”(施秉县)

苗族“游方歌”由来已久,《续文献通考》说:“苗人……未婚男吹芦笙和歌词,谓之‘跳月’。”《黄平州志》上曾有这样的记载:“……吹笙间以山歌,木叶两相色引于深沟密菁,促膝私语,谓之摇阿妹,又谓摇马郎。”“摇阿妹”“摇马郎”即游方。苗族“游方歌”是流传在贵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苗族村寨男女青年最喜爱的一种民间传统音乐形式,贵州苗族多聚族而居,同寨同姓,苗族有同姓同宗不婚的习俗,严禁在寨内求偶。因此居住在施秉县及黄平、镇远、凯里等地苗族村寨的未婚男青年每年农历的十月和来年的二月节日或农闲时,都要三五成群的到邻寨或更远的地方唱歌、寻偶,也就是俗称的“游方”,苗语的“游”即串,“方”即通婚的寨子。苗语称“霞哟”,“霞”为歌,“哟”即“玩”“邀”“摇”之意,译为“游方歌”“情歌”或“马郎歌”等等。游方活动地点多在专为青年男女交际而设的“游方坪”(位于寨子附近的空地,有的设在山坡,又叫“游方坡”)。由于各地文化习惯的差异,产生了各种不同的称谓和方式,湘西和贵州松桃一带叫“野外情歌”,黔东南一带叫“坐花坡”,贵州榕江、从江和广西大苗山一带叫“坐姑娘”,贵州西北部地区叫“走月亮”,还有的地方叫“情歌”“玩表”“采花”。

(注: 房前屋后,高山竹林都是苗族青年的游方地)

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集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