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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灯戏
所属图书:《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集萃》 出版日期:2017-03-01文章字数:字

花灯戏

花灯戏是广泛流行于贵州各民族中的一种戏曲艺术形式。在贵州境内流传区域很广,分为东南西北四路,分布地主要有独山、思南、石阡、余庆、普定、青岩、印江、黔西、福泉等县(市)。花灯是吉祥的象征,幸福的象征,是山乡人民古朴心愿和纯真感情的颂歌,他们的欢乐、痛苦,他们纯朴善良的品格和美好的希冀,都在花灯中得到表现。花灯在一定意义上满足了宗法社会农民的审美情趣和伦理要求。花灯戏的唱腔分两类,一类是初具雏形的板腔,艺人称其为“灯戏调子”;一类是曲牌,艺人称为花调子。花灯是广泛流行于贵州各民族中的一种戏曲艺术形式,手不离扇、帕,载歌载舞,灵活运用各种手法手式及耍帕、耍扇动作,唱与做紧密结合,是花灯艺术的突出特点。在花灯戏里,灯(歌舞)是戏的基础,戏是灯的发展,灯中有戏,戏中有灯,灯戏相融,相得益彰。花灯歌舞具有雅俗共赏的艺术魅力,并且深深植根于广大群众之中,是城乡人民喜闻乐见的民间艺术形式。它具有饱满的激情,激昂的音乐,曼妙的舞蹈,剧中花灯音乐、花灯歌舞的恰当运用,使观众通过大开大合的气势和气韵流畅的节奏,在艺术享受中体会到花灯戏的魅力。

(注: 花灯戏具有饱满的激情、激昂的音乐、曼妙的舞蹈)

(注: 花灯戏居目《拜堂》)

贵州省非物质文化遗产集萃